2我国社区工作重心转移要求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2.1社区工作重心由社区建设向社区服务转移
我国社区工作经历了一个由社区建设到社区服务的转变过程。我国早期社区工作主要是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组织、人员结构的建设过程。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的基础上筹建起来的。居委会是建立在单位制基础上的,而社区则是建立在社会化服务基础上的。在社区建设过程中,要逐渐实现“单位办社会”向“社区办社会”转变。这种转变包括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组织、人员的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是在居委会原有基础上的发展性建设,而社区组织、人员建设随着单位制的解体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探索生建设。随着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组织人员结构的逐渐完善,社区服务逐渐成为社区工作的中心内容。社会发展有一个从结构建立到功能发挥的过程。就社区工作来看,社区建设是结构性建设,而社区服务则是功能性发挥。也就是说,社区工作逐渐经历由社区建设这种结构性变化到社区服务这种功能性发挥的转变,是社会结构建立到功能发挥的发展性过程。
2.2社区服务中心地位的确立要求量与质的提升
随着社区建设向社区服务的转移,社区服务在社区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得到确立。目前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服务的量与服务的质都应该得到提升。量的提升表现为社区工作者数量规模的扩大,质的提升表现为社区工作者专业素质的提升。首先从广义社区服务来看,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性过程。就社区服务而言,就是要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不断提高便民利民服务的质量,使社区居民的需要得到不断满足。从狭义社区服务来看,社区服务要为社区里的弱势人群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福利服务,以便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由于社会转型的深人,以下岗为标志的结构性失业还在不断出现,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社区下岗职工和经济困难群体不断增多。要改善这些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就必须有更多的专业社区工作者参与进来,提供更充分的社区福利服务,改变他们的弱势地位,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
2.3社区服务需要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随着社区服务在社区建设中中心地位的凸显,必须建立一支宏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来开展社区服务。有人认为,开展社区服务,只不过是上级政府拨些钱,放点权,盖几个社区服务中心,没有什么难办的,现有社区工作员就足够了,不需要建设专业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其实不然,社区服务固然需要政府的管理与领导,但由于政府对社区建设是宏观的领导,很多具体方面还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来提供专业服务。由于居委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区工作员专业素质相对低下,不能够提供满足较高层次的社区居民需要的社区服务,因此,必须建立一支宏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利用他们的专业技能来开展社区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培养的过程。社会工作学生正是接受这种专业培养的群体,他们是建设宏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最理想的接班人。
3我国城市社区服务队伍量与质的欠缺
3.1服务人员数量不够
目前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服务水平还比较低,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就是城市社区服务队伍的欠缺。首先表现为社区服务人员数量不够。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社会是在单位制的基础上运营的,单位给职工提供了很多便利和保障,这减轻了居委会的压力,因此,居委会的人员往往比较少。实行社区改革以后,新设置的社区工作员基本都是直接由居委会人员转变过来。由于单位制的解体,以前由单位给职工提供的便利和保障需要由社区单独来完成,社区工作员显得十分不够。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他们社区服务的人员充足,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的义工。由于社区工作开展的时间比较长,他们往往具有比较稳定的义工团体,这些团体来自不同的阶层,他们的义务服务会登记下来,形成时间储蓄,即他们提供义务服务的时间以后就是享受服务的时间,这刺激了更多义工的参与。与之相比,我国参加城市社区服务的义工比较少,几乎都只是一些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并且参与社区服务的频率也比较低。可见,我国社区服务人员数量还很不够。
3.2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我国城市社区服务队伍的欠缺其次表现为社区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由于社区建设起步较晚,社区工作者几乎都是以前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而居委会主要由妇女和一些残疾人担任,由于从业门槛低,他们往往缺乏专业的社区工作知识。这首要表现为社区理论素养的缺乏。他们中很少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社区工作者。从业资格证一定程度可以说明专业素养。从职业认证角度来看,社区工作的专业认证很晚才在少数大城市(如北京、上海)进行试点,全国性的从业资格认证考试2008年才开始。社区浓厚的地方特色,加上社会工作毕业生不愿到社区就业,造成我国大多数城市社区没有专业的社会工作毕业生,使得城市社区人员的素质极为低下。
要解决城市社区人员素质低下的问题,必须完善社区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制度,对长期不能通过的工作人员实行淘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