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宗庙礼制考论(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晋惠帝卒后,迁毁本是其亲未尽的六世祖豫章府君庙事,可以推测,征西府君庙已经因司马炎庙列入宗庙庙数中而被迁毁了。这表明,西晋时确实以司马师、司马昭兄弟为异世。因而,自两汉至东晋初期,曾依王(或皇帝)在位的先后次序计算其宗庙世数,不仅父子为异世,兄弟相继也为异世。建武十九年立大宗“四世”之庙,无疑应立元、成、哀、平四帝庙。尽管哀、平二帝为兄弟,似乎不宜为二世,但在古代极重家族宗法统绪背景下,许多在后世看来或许是荒诞不经的事情,当时却因受正统观念支配而被虔诚地实行着。
  范晔之所以忽而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为“四亲庙”,忽而又加昭帝庙的原因,大概在于受西汉末年刘歆以及东晋初年贺循的有关论述影响所致。当时已经沿用东晋初期贺循“兄弟旁亲,同为一世”[8] (p.1828)说,改变了自先秦迄东晋初期以相继为帝的兄弟为异世的旧制。范晔以元、成、哀、平四帝为三世。为凑足四世庙数,不得不上溯至宣帝。由于光武帝追谥宣帝“中宗”庙号,依据刘歆之说,宣帝庙不应在随“亲尽”而迁毁的庙列中。这样,“四亲庙”庙数出现空缺,为凑足四庙数,范晔可能进而上溯至昭帝,由此导致范晔的有关记载也前后抵牾。

二  “同堂异室”庙制的形成

  从文献有关记载和考古发现来看,至少在秦至西汉时期,每个王(或皇帝)都单独立有宗庙,在宗庙建筑形制上实行的是每王(帝)异庙的制度。①东汉在沿袭古礼以及西汉皇帝七庙制度的同时,改变传统的为去世的王(或皇帝)单独立庙的成法,实行皇帝宗庙同堂异室之制。导致东汉实行皇帝宗庙同堂异室制度的原因是什么?历来学者虽然对此问题多有阐述,但似乎皆过于注重特定历史条件下、具体历史阶段中某些因素的影响,忽视了诸多因素在不同历史阶段影响强弱程度的变化。
  “同堂异室”宗庙建筑形制出现于东汉光武帝时,定制于明、章时期。建武元年,光武帝在洛阳立一庙,祭祀西汉高、文、武三帝,次年在该庙中合祭西汉高帝以下诸帝。建武十九年宗庙礼议后,又在太庙(“高庙”)中合祭高、文、武、宣、元五帝,并沿袭以为定制,不复改作,皇帝宗庙“同堂异室”之制的雏形开始出现。光武帝卒后,因为有中兴汉室的功德,明帝为其特立一庙,谥曰世祖庙。这样,洛阳就有两所皇室宗庙,一是祭祀西汉五帝的“高庙”,一是祭祀光武帝的“世祖庙”。永平十八年(75),明帝卒,遗诏毋特修造寝庙,藏其神主于世祖庙更衣别室,并且规定:“敢有所兴作者,以擅议宗庙法从事。”[1] (p.124) 章帝去世前,亦遗令藏其神主于世祖庙。此后东汉历代诸帝皆承而不违,皇帝宗庙“同堂异室”之制于是形成,并为后世历代王朝相沿用。虽然西晋武帝泰始二年(266)、隋炀帝大业元年(605)皆曾经有恢复周礼,实行每帝异庙制度的议论,但是都未曾付诸实施。其对后世皇帝宗庙制度产生的深刻影响由此亦可见一般。
  东汉初期既然在洛阳立高庙,合祭西汉五帝。作为刘氏后裔,将世祖及以后历代皇帝神主纳于高庙中序昭穆、享祭祀,属于合乎情理的举措。但明帝为光武帝单独立世祖庙,随后诸帝又皆立神主于世祖庙,却似乎隐隐含有与西汉帝系截然有别的蕴意。因此,此举亦被后世视为违礼之举而加以掊击:“永平所立世祖庙,又与高庙异处,无复昭穆之序。……其渎乱不经,未有如是之甚者。”[9] (p.39) 导致东汉骤然变革往制的原因是什么呢?
  东汉蔡邕首先从“遵俭”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阐释:“孝明立世祖庙,……后嗣遵俭,不复改立,皆藏主其中。”[2](p.3196) 但细思其说,不免有牵强之嫌。如果说东汉肇建之际,因军国事繁、财力匮乏而事事从俭,那么,经过建武、永平将近40年的休养生息,国家经济已经初步摆脱两汉之际因战乱导致的残破局面,摹拟古礼釐定庙制亦非难事。单纯将“同堂异室”庙制的出现与“遵俭”联系起来,很难圆成其说。顾炎武则从东汉时期陵、庙关系的演变角度对此问题加以阐释:“后汉……上陵之礼始兴。……故陵之崇,庙之杀也。”[10]近人杨宽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详细加以论证。[11]上述二说无疑对探讨东汉时期实行皇帝宗庙“同堂异室”之制问题有所裨益,但其将通过归纳某一阶段现象而得出的观点用于诠释动态的、整体的社会历史的方法却似有不妥,促使东汉一代实行皇帝宗庙“同堂异室”之制的因素在东汉一代不同的历史时期或许不尽相同。东汉建国初期之所以权立一庙,可能与当时大乱甫定、财政衰竭有关,其时即便欲有所兴作,可能也无力实现。明帝特立世祖庙,已经隐含有沿袭光武帝成制并以此突出褒崇光武帝的意图。或许出于“遵俭”心理及受当时盛行的陵祭习俗因素的影响,明帝将宗庙“同堂异室”建构制度化。章帝以后历代诸帝沿用此制,除了受上述因素影响外,两汉时期标榜的“孝”观念也是一重要因素。皇帝在“孝”观念的压力下,只能主动或被动的沿袭祖宗遗制,不便轻易对之加以改正。



三  蔡邕“宗庙迭毁议”与对东汉末年皇帝庙制的蠡测

  东汉光武、明、章时,由于皇帝精明有为,统治尚称清明,社会秩序相对稳定。自和帝以降,皇帝或年少无知,或昏庸无为,政权为外戚与宦官交替把持,统治逐渐混乱,礼法败坏,各种矛盾渐趋激化,最终导致东汉政权处于分崩离析,名存实亡的境况。依据古礼对以往违礼的诸制度进行变革,重新构建受到严重破坏的社会礼治秩序,成为当时希冀借此延续东汉政权寿命、稳定社会秩序的统治阶层,尤其是士大夫阶层的普遍共识。变革自东汉明帝以来逐渐背离古礼以及祖宗旧制的皇帝宗庙制度,就是此历史背景下的产物。
  东汉时,受祭于洛阳高庙的西汉高、文、武、宣、元五帝世世不毁。至献帝时,除殇、冲、质、灵四帝庙外,其余东汉诸帝庙皆因有“祖”、“宗”庙号,世世不毁,皇帝宗庙毁庙礼制实际上已经废弃不行。至灵帝时,皇帝宗庙庙数竟达十二庙之多,这不仅已经远远超出了儒家礼经“七庙”的规定,而且滥用“祖”、“宗”谥号也无以体现尊崇祖先功德的用意。在蔡邕等人倡议下,于献帝初平元年(190)依礼轨范皇帝宗庙制度。蔡邕撰奏的“宗庙迭毁议”完整地反映了此次宗庙改制的基本思想。或许受转抄过程中诸多因素的影响,诸文献关于蔡邕奏议中涉及东汉“七庙”问题的记载竟多有不同,由此导致后人往往因依据不同的文献记载而得出互相歧异的结论。为釐清此一疑案,此处拟将诸文献中的有关记载先行简要胪列,然后结合近年来有关研究成果进行分析,以考究其实。
  司马彪曰:“初平中,……以和帝以下,……不应为宗,……皆奏毁之。四时所祭,高庙一祖二宗,及近帝四,凡七帝。”[2] (p.3197) 袁宏曰:“元帝今于庙九世,非宗,亲尽宜毁。……孝安、孝桓在昭,孝和、孝灵在穆,四时常陈。孝和以下,穆宗……之号,皆宜省去,”[12] (p.742) 范晔曰:“和、安、顺、桓四帝无功德,不宜称宗,……皆请除尊号。”[1] (p.370) 刘昭注曰:“孝文、孝武、孝宣皆以功德茂盛,为宗不毁。……光武皇帝受命中兴,庙称世祖。孝明皇帝……庙称显宗,孝章皇帝……庙称肃宗,比方前世,得礼之宜。……孝和以下,穆宗、恭宗、敬宗、威宗之号皆宜省去。”[2] (p.3199) 严可均辑录曰:“元帝于今朝九世,……亲尽宜毁。……孝章皇帝、孝安皇帝、孝桓皇帝亲在三昭;孝和皇帝、孝顺皇帝、孝灵皇帝亲在三穆。庙亲未尽,四时常陈。孝和以下,穆宗、恭宗、敬宗、威宗之号,皆宜省去。”[7] (p.871)
  上述文献记载多提到元帝庙已经亲尽应毁,这表明,献帝时,西汉成、哀、平三帝庙已经因世次递进亲尽被迁毁,而同样应被迁毁的元帝庙却存而未毁。由此可见,东汉初期虽然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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