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建设的探讨——以南京市为实证研究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论文关键词:南京市  文化市场  综合执法  机构建设

    论文摘要:当前,文化市场执法中存在着行政权力过于集中、部分领域交叉执法等突出问题。如何通过成立并运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本文以南京市为例作了探讨。

    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建设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本文试从南京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研究总结法律源泉、政策导向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建设的路径选择作探讨。

    一、南京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及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设置情况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是宣传思想战线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社会舆论、传播先进文化、打击失范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构建和谐南京、文化南京的重要实践,离不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的保驾护航。

    1.市、区(县)两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情况

    (1)市一级。设有南京市文化局(叉物局)、南京市广播电视局、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三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大文化领域中不同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

    (2)区(县)一级。13个区(县)绝大多数设有文化广播电视局,个别区(县)文化局和广播电视局分立。到目前为止,上述部门均未加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但在各区(县)“三定方案”中,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职能和版权行政管理职能明确赋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2.市、区(县)两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设里情况

    (1)市一级。2001年机构改革前,南京市文化局、南京市广播电视局和南京市新闻出版局均有文化市场执法职能,其中,南京市文化局和南京市广播电视局设有专门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在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市广播电视局辖下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撤销,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职能划给另外两个局的执法机构。目前,承担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机构有两个,即设在南京市文化局的“南京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和设在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南京市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南京市“扫黄办”)。前者主要负责全市文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艺术品市场、电子游戏市场、音像制品零售和出租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执法工作,后者主要负责全市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市场执法工作,以及印刷行业、版权活动、网络出版的执法工作。

    (2)区(县)一级。13个区(县)没有专门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在大部分区(县),文化市场护法职能基本上由文化广播电视局的文化市场科(有的同时挂“扫黄办”或“社文办”牌子)承担。

    二、文化市场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南京市作为文化大市,文化人才密集,文化单位众多,文化活动频繁。与之相伴,也存在着文化领域违法违规活动数量多、手段新、影响大等问题。近年来,“南京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和“南京市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南京市“扫黄办”)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打击文化领域各种违法违规活动,规范文化市场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为南京市的文化安全和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尽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当前文化市场执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觅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影响了文化市场执法更深人、更持久、更有效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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