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大子系统的区别
1.规模上的区别。二大子系统相同类型的历史文物,首先在建筑体量上有较大的区别,其次是不同保护等级文物数量规模上的区别。大部分受保护的高等级历史文化遗产都处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中,仅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名镇(村)数量看,历史文化名城目前总共有101座,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只有36个。
2.质量上的区别。两大子系统相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明显的质量上的区别。城市系统的质量一般都高于农村系统的质量。这不仅体现在建筑材料质量的好坏,建造工艺水平的高低,还体现在文物主人生活质量上的质的区别。
3.所处的生态环境区别。城市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都处在一个大型的人工物质环境之中,相比之下其外围的自然生态环境则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工业化、城市化的特征,更多地体现为社会生态环境和经济生态环境。而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则更多地处于一种自然的生态环境之中。自然生态环境和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联系得更加紧密。表现出一种休戚相关的共存关系。
4.文化内涵的区别。农村系统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文化内涵的单一性。主要体现以农村生活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内涵,而城市系统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文化的复杂性。它包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社会要素信息。见证着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变迁。
五、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应采取整体保护的原则,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注重保护性开发。通过开发利用,达到进一步保护的目的。
(一)点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点状历史文化遗产按保护的重要性分为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类和改善类三大类。保护类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区别在于后者已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被各级政府确定为文保单位,而前者是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但尚未被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改善类是属于应保留的一般性历史文化遗存。文物保护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保护类文化遗产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办法;改善类历史文化遗产以保存、修缮或复原外形、内部更新改造为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