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保护“主要是指对现有的美好的城市环境予以保护,但在保持其原有特点和规模的条件下,可以对它作些修改、重建或使其现代化。”由此可见,真正的保护本身就需要与发展相协调.它的目的并不是要重现已逝去的旧时风貌。而是要保留现存的美好环境。避免具有吸引力的生活场所遭受不适当的改变和破坏,防止社会生活频繁、过度变迁,实现社会稳定和持续的发展。’所以说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应该以动态、全面的方式进行。做到以下几点。立足于为了今天和明天的发展而尊重过去。
(1)积极动态的保护。历史保护规划应该作为总体规划的一个有机部分。与城市的整体发展相协调,在总体规划、城市设计中充分注意保护历史文化传统.维护并发扬城市的格局特色,而不该以消极、静态的方式把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仅仅看作是以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其环境为主的专项规划。
(2)全面复合性的保护。应该认识到历史文化保护不仅是城市中的一个文物古建的保护,还包括对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结构中各种积极因素的保护与利用。全面地分析城市的结构,找到值得保护的对象,使其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使潜在的经济效益得到发挥,从而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
(3)避免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理论与实践脱节。一是指理论没有超前性,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城市发展:二是指理论对规划、建设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未能深入研究:三是规划与建设备行其是。一旦基础理论不能指导实践,必然导致保护规划与实际发展建设脱节。
5结语
历史是凝固的现实,现实是流动的历史。我们今天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不仅仅是留住过去的时光,而是为了今天美好的生活和明天持续的发展。只有认清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以发展的眼光来平衡二者的矛盾。才能使保护真正地适应发展。使历史的河流平缓而流畅地流向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