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文化对中国当代婚姻的启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1-29

  摘 要:伴随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的冲击,中国现代的婚姻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基督教文化中提倡的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思想,无疑对中国的现代婚姻有着很大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基督教文化;中国现代婚姻 ;男女平等

  一、中国婚姻发展的历史

  新文化运动之后,妇女地位的提高得到更多的重视。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妇女能顶半边天”这一口号的提出,更是极大的提高了中国的妇女地位。随着现在女权运动的发展及中国妇女地位的提高,中国的婚姻观念也随之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二、中国现代婚姻的现状

  当代中国伴随着“双重转型”——由封闭的传统农业社会向开放的工业社会转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必然带来相应的婚恋文化与婚恋观念的变化,导致婚姻观念与行为的多元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婚姻家庭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观念、新情况、新问题。婚外恋现象;未婚同居;丁克家庭;包“二奶”等等合理与不合理,符合与不符合中国道德的现象比比皆是。产生这些新问题的原因既有我国传统文化的历史遗留,也有西方现代文化的糟粕。当然,某些新情况不能单纯的用好坏来评论,而有些新观念更是符合时代发展的特色,有利于我国现代化的发展。针对这些新观念、新情况、新问题,在我国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的大讨论。作为西方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督教文化,在婚姻观念上,有不少优秀的观点,符合我国对婚姻制度的基本规定,值得我们借鉴。

  三、基督教文化,众生平等,妇女地位,基督教婚姻观

  1、基督教婚姻的性质

  在基督徒的婚姻里,有三个基本的性质。一个是彼此帮助,一个是防止犯罪,一个是在神面前两个人一同受恩。所以不只是一个人作基督徒,乃是两个人在神面前作基督徒。不只是一个人受恩,乃是两个人共同受恩。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男女成熟到可以完全离开父母,才能有彼此完美的结合。“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意味着男女(尤其是男人)必须以生理、心理、生活能力的成熟和独立为前提,如果离不开父母,就无法承担起婚姻中的责任,也无法彻底与对方合一。

  强调夫妻关系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弃父母于不顾,“要孝敬父母”是摩西十戒中带应许的重要戒命。但是在中国,夫妻更容易把子女或父母看得超过彼此,这是影响婚姻美满的一个不被人注意的隐性因素。

  2、婚姻和谐的根本途径——爱

  爱的源泉是神。首先,神造了人,如同父母生下了孩子;神爱人到底,强过父母。其次,神爱人与人爱人完全不同,神的爱是无条件的给予,并不是根据人的表现才施爱。最后,神爱的最大体现是“舍己为人”。

  人只有接受神的爱,才有能力爱人。因为人接受什么就给予什么,接受爱给予爱,接受恨给予恨,所以爱神才能爱人,由大爱到小爱。

  夫妻双方因着“罪”难免有“失职”,造成彼此的伤害,上帝要求他们用“爱”,来饶恕,这爱里丝毫没有美丽和浪漫可言。“忍耐”不是一时而是恒久、“宽恕”不是几次而是永远、给予没有局限,爱是永不止息。人总是希望尽情享受婚姻中的快乐,少承担或不承担婚姻中的责任,可是,若不自觉担当,根本就没有得到幸福婚姻的任何希望。

  四、基督教文化对我国现代婚姻的启发作用

  1、丢弃封建婚姻观念的糟粕

  在封建旧社会,女子地位极其低下,男尊女卑。丈夫可以以不顺父母、无子、淫佚、嫉妒、恶疾、多言、盗窃等理由中的任何一项为依据出妻,这就是所谓的“七出”。

  难以想象,在”七出”的樊篱下,要演出多少夫妻爱情的悲剧。这种“七出”观除了淫佚出妻与基督教一致,对其它规定基督教是绝对反对。圣经上说:“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 而且圣经教导:“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这非但保持夫妻关系稳固,避免亲子分离,也保障了妻子的利益。

  2、认清婚姻的本质

  神设定盟约关系,就是要藉此使夫妻合而为一。盟约与合约不同,并非建立于权利与义务,而是永不断绝的舍己的爱。虽然盟约仍包含着权利与义务的元素,不过却不再只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互惠互利,而是一种不计回报及主动付出的关系。可见,委身、舍己正是基督徒婚姻盟约的本质。

  由这种盟约关系中可见夫妻双方是平等的。虽然上帝给亚当造了个女人是作为他的帮手来帮助他,但这里的”帮助”希伯来文是平行的互补的意思,绝没有卑贱或奴役之意。奥古斯丁曾说:神早就设计男女地位平等,在他的心意中,他没有叫女人高于男人,否则他可以用亚当的头骨造夏娃;神没有叫男人压制女人,否则他可以用亚当的脚骨造夏娃。肋骨是最贴心之处,是最亲密的表征。

  3、“离开”你的父母

  圣经上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可见基督教婚姻的一大原则是,“离开”与“连合”。这里的“离开”含有不回头的意思,主要指心理上的独立,绝非抛弃之意。离开父母就是要彻底改变自己与父母的关系,结了婚应该过独立的生活,在所有人际关系中以配偶为首。在这点上,中国人尤其做得不好,不管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作丈夫的在婚后仍与母亲太过亲近,这是造成中国家庭中婆媳问题的主因之一。至于“连合”,指把男女双方胶在一起,这非但指肉体的联合,也指思想和感情上的联合,即灵肉合一。这种连合是一生之久,不可分开,因此基督徒不能离婚。

  4、关于性行为

  婚姻外的性行为是犯罪的,包括淫念。圣经中有关性生活的教导:二人成为一体,生养儿女,性关系只限于婚姻内,避免淫乱的事,彼此顾念对方的需要。

  基督教为性立了一个道德标准,称之为贞洁,属于德行。基督教对罪非常敏感与憎恨,而它又是世界四大宗教中唯一充分看重身体。

  参考文献:

  1、《管子.君巨篇》

  2、倪柝声.《活出基督》之婚姻(三)

  3、王光海.《基督教婚姻观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天风》.2008.8

  4、望昉.《重返伊甸园——基督教婚姻观与世俗婚姻观的比较》(二).2012.7

  5、李宁.《论基督教的伦理价值》.《学术研究》.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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