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下人想评曹操为奸雄,莫不提吕伯奢之事。
《世语》曰: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孙盛《杂记》曰: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
不难看出,这些都是出自一个误会。大家试想在兵荒马乱的年代,经过那些惊心动魄的事情之后,任何人都已无法保持冷静的头脑了。这些都是出自于一种求生的本能而已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不杀人就要被人杀,试问大家如果身处于当时的情景,各位会作出何种反应?
另:有人说,陈宫就是因为吕伯奢之事而离开曹操的,此言差矣。《世语》曰:岱既死,陈宫谓太祖曰:“州今无主,而王命断绝,宫请说州中,明府寻往牧之,资之以收天下,此霸王之业也。”此时已经是初平三年。而吕伯奢之事是在中平六年,时间上已经过去很久了。
而我们大仁大义的刘皇叔呢?就没有曹操那么真率了,一张伪善的面具一直戴到临死。让徐州之美谈,自然是大家一场戏,演给天下看罢了:“为汝这孺子,几损我一员大将!”借此手段来收买赵云人心,真是委屈阿斗了;白帝托孤时以退为进,可叹临死了还不忘玩弄手段。可叹诸葛亮这个小流氓一直都给刘备这个大流氓玩弄于鼓掌之间。亦犹自感叹遇之明主。为了不让吕布为曹操所用,刘备也玩了一手阴的。“布告玄德曰:”公为座上客,布为阶下囚,何不发一言而相宽乎?‘玄德点头。操回顾玄德曰:“何如?’玄德答曰:”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布目视玄德曰:“是儿最无信者!’(吕布以为找到了救命的稻草,没想到却是催命的阎罗)。
2.“若无孤,天下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
大家都在说曹操是大奸臣,可惜终其一生都未曾称帝。相反的他都是一直在竭力维持着汉家王室。抑制豪强,加强集权。
公元190年,曹操和各路讨伐董卓大军一共十几万人马,在陈留附近的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集合,组成一支联军,大家推袁绍做盟主。但是,在酸枣附近讨伐董卓的联军却互相观望,按兵不动。大家可一点也不热心。连盟主袁绍都不想动,谁还愿意先动手呢?曹操看出他们只想保存实力,不想打董卓,心里很生气,就决定单独带着五千人马,向成皋(今河南荥阳汜水镇)进兵。遂败亦无可奈何。
曹操二十岁那年,当上了洛阳北部尉。他一上任,就叫工匠做了二十多根五色大棒,悬挂在衙门左右。他立下禁令,谁要是犯了禁,不管他是豪门大族,都用大棒责打。那时候,蹇硕有个叔父,是个出名的恶霸,依仗蹇硕的权势在洛阳横行不法,谁也不敢惹他。有一次,他在夜里带刀乱闹,触犯了曹操的禁令。曹操不管他来头多大,把他抓起来,用五色棒一阵痛打。经受不起,当场就死了。这件事轰动了整个洛阳。大家都赞曹操不怕权势,执法严明。宦官对他又恨又怕,后来,把他调出洛阳,去当一名县令。按理说:曹操是出自宦官世家,结果他背叛了那个腐朽的阵营,昭示了他进步,向往光明,公正严明的一面。
至于“大忠臣”刘备呢?汉献帝还未被废,他就偷窥大宝。二个儿子。一个刘封,一个刘禅。“封禅”都充斥了他的大脑!
刚刚窃取了汉中,就有那帮求功名利禄之人活动开来了。《三国演义》曰:于是众将皆有推荐玄德为帝之心;(为了自己捞好处!)未敢径启,(长耳贼早就等得急了!你们怎么还不来说啊?)却来禀告诸葛军师,孔明曰:“吾意已有定夺了。”遂引法正等入见玄德,曰:“今曹操专权,百姓无主;主公仁义著于天下,今已抚有两川之地,可以应天顺人,即皇帝位,名正言顺。以讨国贼。事不宜迟,便请择吉。”……老奸巨滑的刘备当然知道如果篡位称帝,必遭天下人之斥责,向来善于收买人心之人怎么会去当天下人的公敌呢?就假模假样的推辞再三就了汉中王之位。孔明又云:
“主公宜从权变,先进位汉中王,然后表奏天子,未为迟也。”(根本就无视天子的存在!)只不过就在当了汉中王之后,再修表一道,差人赍赴许都。先斩后奏的后奏只不过是稍许的给汉献帝一点薄面罢了。3.自力更生者与“六姓家奴”
曹操一生历经坎坷,刚开始之时兵少将寡。《魏武故事》曰:荧阳汴水之战数千(追击董卓被徐荣伏击的那一次),后还到扬州更募,亦复不过三千人(可惜到了龙亢,士卒多叛,其不叛者五百余人),此其本志有限也。
如此艰险,让人无不叹息。为之缅怀。然而最让人扼腕叹息的还是张邈和陈宫叛迎吕布的时候,郡县皆应。荀彧,程昱保鄄城(今山东鄄城),范,东阿二县固守。“于是绍使人说太祖,欲连和。太祖新失兖州,军食尽,将许之。程昱止太祖,太祖从之。”
不管到了再怎么样困难的时候,曹操都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
刘备还要骂吕布是“三姓家奴”,他倒不想想自己这个流氓欺软怕硬,专门傍大款。他是几姓家奴呢?他先投靠公孙瓒,这是第一姓;后来曹操征徐州时,徐州牧陶谦遣使告急于公孙瓒手下田楷,楷和刘备俱前往救之,陶谦以丹阳兵四千赠他,有奶便是娘,刘备遂去楷归谦,此是第二姓;后来他兵败于比他更狠的流氓吕布,无奈之下只好投靠曹操,此是第三姓;因青梅煮酒之事,害怕东窗事发,就厚着脸皮去投奔昔日为敌的袁绍,此是第四姓;官渡之战见袁绍大势已去,关羽也流亡归来,就找好下家刘表,急不可待地跳了过去,此是第五姓;赤壁之战后因为混出了点名气,被刘璋请去,结果看中了四川的地皮,又欺负刘璋软弱。连本家亲戚的地盘也不放过,终于喧宾夺主,得成正果。此是第六姓。刘备这个“六姓家奴”在三国这个叛变是家常便饭的年代,恐怕也是独一无二的吧?我想吕布见了刘备也应该说:“我对于你的景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似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又似窗外来来往往的车水马龙,永无休止!
4.对于人才的任用方面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曹操在人才任用方面向来都是求才若渴,知人善用。用人唯才,罗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物。看看三国演义中关于对待许攸的一段描写:“时操方解衣歇息。闻说许攸私奔到寨,大喜,不及穿履,跣足出迎。遥见许攸,抚掌欢笑,携手共入,操先拜于地。‘在平定荆襄时,’入城至府中坐定,即召蒯越近前,抚慰曰:吾不喜得荆州,喜得异度也。‘另外徐晃,张辽,张郃,庞德,贾诩,文聘,韩蒿,王粲等都是降将,但是曹操都能够推心置腹,委以大任,成就大业。
而刘备在“凤雏”庞统的对待方面呢?作为荆襄名士,早已有水镜先生和诸葛亮介绍过了。但是玄德见统貌陋,心中亦不悦。就让他去当了一个小小县宰。到头来还是几个月后在张飞面前使出一点手段,才不至于明珠暗投。幸亏‘玄德见孔明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否则孔明也会遭庞统之祸了。又岂能出山?可叹刘备竟是此等注重外表之人!
曹操是以文才和胸襟吸引了其优秀的谋士和猛将;但是刘备则是重武将而轻谋臣,以其不羁更吸引了草莽英雄的心。
5.军事指挥作战方面
曹操精兵法,著《孙子略解》、《兵书接要》等书。他的很多精彩战役在下就不一一累述了。
至于刘备呢?一直以军事人才自居,自己除了打几个小蟊贼大显威风,碰到正规军的时候,却老是吃瘪。倒是到老了还不忘显其手段,御驾亲征。遇到了一个东吴一个无名小将——陆逊。毛主席曾经说过:在战略上我们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我们要重视敌人。可惜刘备倒是在两方面都很轻视,结果“连营七百里,包原隰险阻屯兵。”遭到猇亭(湖北枝城市境长江东岸)兵败。一生都已军事家自居,结果到头来还是亡于军事。
6.个人修为方面
曹操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
太祖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书则讲武策,夜则思经传。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魏书》)
上雅好诗书文籍,虽在军旅,手不释卷。每每定省,从容常言:人少好学,则思专,长则善忘;长大而能勤学者,唯吾与袁伯业耳。(《典论。自叙》,袁伯业名遗,袁绍从兄。)
曹公古直,甚有悲凉之句。(钟嵘《诗品》《蒿里行》)。
著作有《短歌行》,《观沧海》等篇,《魏武帝集》,已佚,有明人辑本。今有整理排印本《曹操集》。
另外取蔡文姬归汉也可视为他对于中国文化的一种保护;嘱铜雀侍妾分香卖履也体现了他作为一个英雄多情的一面。
7.关于曹操和刘备
《三国志》卷一《武帝纪》注引《魏书》说曹操"雅性节俭,不好华丽,后宫衣不锦绣,侍御履不二采,帷帐屏风,坏则补纳,茵辱取温,无有缘饰。" 曹操生性节俭,崇尚朴素,不喜欢用色彩华丽的被子,但求能御寒取暧。帐子破了,修补一下,继续用,一点也不铺饰豪华。曹操的家人都不着锦装绣服,侍御之人不穿双彩的鞋,都保持着朴素的作风。曹操这样做,当然不是因为吝啬,更谈不上因为穷。曹操掌一朝军政大权,"封兼四县,食户三万","穷"是与他挂不上边的。曹操作为一位杰出的军事家,他豪爽慷慨,度量宏大。史书记载,曹操每攻下一座城池,缴获的战利品都赏赐给手下的有功之臣,所谓"功劳宜赏,不吝千金。"别人进贡来的礼品,他也拿出来与僚属分享。这些举措固然有笼络人心的一面,但也真实反映了曹操对金钱和荣华富贵的不屑。这也正是曹操的杰出之处。古云:"夫刻意则行不肆,牵物则其志流。"只有克制自己的物欲,在品德上加强自律,才能不使自己的心志流宕往返。曹操作为一个胸怀韬略的军事家,又兼备这样博大的胸襟,这样杰出的人物在事业上怎么可能不成功呢!由于种种原因,曹操没有能实现统一中国的夙愿,但他也刈灭了群雄,基本上统一了北方。曹操生前亲自耕种籍田,死后的丧葬也是从俭办理。《三国志》载,曹操临终前留下遗言:"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戊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曹操又安排自己的寿衣数量仅四箧。统一了半壁河山的曹操,葬事俭朴如此,即使千年之后,犹令人感奋不已!古代帝王将相历来不惜耗用大量人力物资修筑陵墓,以表"厚葬以明孝。"从西周前的木椁墓葬到垒土为坟、砖石墓,到东汉时,墓葬已发展到规模宏大、结构严谨的地下宫殿了。曹操遗言中说其丧葬"未得遵古也",也就是主张不要从俗。曹操的墓葬中虽没有金银玉器充填棺椁,但他的丧葬在将相丧葬史上也不失为突出的一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