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分数分号一般用斜线表示。例如:3/5 、不用35。
3.6 检验结果的构成比统一用小数表示,不用百分号。例如: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75%应为0.75。
3.7 数字的增加和减少应注意用词的概念,增加可用倍数或百分数。例如:原来为100现在是200,应为增加了1倍或为增加了100%;减少不能用倍数,只能用百分数或分数表示。例如:原来为100现在是50,应为减少了50%或减少了1/2,不能用减少了1倍。
3.8 表示参数与偏差范围数值时的书写形式。(1)数值范围:例如:5至10应写成5~10;5万至10万应写成5万~10万,不能写成5~10万;3×109至5×109应为3×109~5×109,或(3~5)×109(以采用前者为宜),不能写成3~5×109;(2)百分数范围:例如:53%至86%,应写成53%~86%,不能写成53~86%;(3)具有相同单位的量值范围:例如:50mg至70mg,应写成50~70mg,不必写成50mg~70mg,同理10℃至20℃,应写成10~20℃,不必写成10℃~20℃,不能写成10°~20℃;(4)偏差范围:例如:15.2mm±0.2mm可写为(15.2±0.2)mm,但不得写为15.2±0.2mm,(25±1)℃不能写成25±1℃;(85±2)%不能写成85±2%。
3.9 数字上标、下标的书写形式。例如:青霉素80万u不能写成青霉素80万u,维生素B12不能写成维生素B12,白细胞计数4.0×109不能写成白细胞计数4.0×109等。
3.10 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不用“千分撇”(“,”)分节法。年份、部队代号、仪器型号、邮政编码等非计量数字不分节.
3.11 对星期序列的表示一律用汉字,不用阿拉伯数字。例如:星期三,不能用星期3来表示。
3.12 多位数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移行撰写。
目前,医学论文中数字的使用比较混乱,尤其是在不该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地方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在带“多”“余”“左右”的均数前使用阿拉伯数字等。为避免以上错误,作者在撰写医学论文时,应对有数字的地方反复琢磨,进行正确地书写,并充分考虑到全篇论文数字应用体例的统一,使医学论文中数字的用法规范化,从而提高医学论文和刊物质量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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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重龙,白来勤主编. 编辑工作手册[M].北京:华艺出版社,2004.34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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