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音乐欣赏与人的内在和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音乐欣赏;内在和谐

  论文摘要:构建和谐社会要以每个人的内在和谐为基础。它对每一个公民在素质上提出了新的要求;音乐欣赏不仅能够培养人的审美能力,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境界,从而构筑人的内在和谐,并达到其最终目的——培养全面发展的、完善的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共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社会价值取向的一次重大调整,必将对我国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句话表明。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社会成员的诚信友爱,社会制度的公平合理,社会气氛的充满活力。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和谐社会首先是由许多和谐的团体组成。和谐的团体则由许多和谐的个体组成,所以.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的和谐安定还要有人的内在和谐作基础。本文试图从音乐与人的内在和谐的关系出发,探讨如何用音乐来构筑人的内在和谐。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础一人的内在和谐

  古往今来,东西方哲学家和伦理学家都把人的内心的平和与宁静作为个人修养的一种境界。儒家和道家特别注重个人心性的修养,而西方古希腊时期的毕达格拉斯学派以及希腊化时期的伊壁鸠鲁学派也强调个人内心的和谐。

  (一)儒、道的心性修养

  儒家以“人”为本位,侧重从“人”的视角来观照人生、社会和自然,重视人的生命意义与价值。儒家重“生”更重“德”,把人格和道德价值看得比生命价值更重要。当生命价值与道德价值发生冲突、不可调和之际,宁可“杀身成仁”(《论语·卫灵公》)、舍身取义”(《孟子·告子》),以成就和实现其道德价值。在儒家眼里,正是人格和道德价值赋予了人的生命以独特而崇高的意义。儒家主张人内在的善性和外在的纲常之礼的结合,用纲常之礼开掘和显现人的本性,进而向圣人的完善境界提升。

  孔子人文观的核心是“仁”。仁就是自己要站得住,同时也使别人站得住;自己通达,也要使别人通达。孔子不贬低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和食色欲望的满足,只是要求取之有道,节之以礼。孔子极力推崇以君子为象征的人格理想,并设计了达到理想人格的途径。其中一条重要的路径是“为仁由己”。要求由自我的自由选择起主导作用,并由自我发挥主体能动性,凡人都有可能成就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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