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艺术设计的思维模式及应用原则(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3.艺术设计思维来自于多学科知识之间的综合与交融
作为一个设计师来说,如果只了解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方面的知识而忽视其他知识的扩展与积累,那么设计艺术思维就会受到限制。艺术设计是一门融合了多种知识的综合性学科,设计师要注重在多学科、多层次知识的交叉中汲取灵感,把艺术、科学、生活等不同领域的知识与经验联系起来,从多种角度拓展思维模式,作到多学科知识之间的相互借鉴、相互影响、相互补充,从不同的角度寻找设计思维的理解与感悟,这样才能及时把握现代设计思维的发展方向。
三、艺术设计思维的类型
1.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是以事物的具体形象和表象为主要内容的思维方式。‘形象’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本质与现象,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②所谓形象思维主要是用直观和表象解决问题的思维,其特点是具体形象性、完整性和跳跃性。形象有“表象”和“艺术形象”两层意思。表象是自然状态所形成的外部形态,如形状、色彩、质感、肌理等,而艺术形象则是在对表象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之后形成的新形象。艺术设计的形象思维不是简单地观察和再现事物,而是将观察的事物进行选择、整理、思考和重新组合,是来源于自然而又高于自然的高级思维方式,是一个从自然形象、艺术意向到艺术形象的提炼过程。
2.抽象思维
抽象思维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进行的思维,又称抽象逻辑思维。其主要特点是把直观所得到的东西通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而形成概念、定理、原理等,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是一种从具象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的思维变化过程。
抽象思维可以分为经验思维和理论思维。人们根据日常生活中的生活经验和日常概念进行的思维方式称作经验思维。理论思维则是根据科学概念和理论进行的思维,它往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和关键特征,得出相对准确的判断与结果,是一种由表及里、由本到质的思维形式。
抽象思维中的推理有归纳法和演绎法。归纳法是从个别事实到一般结论、概念、原理的方法;演绎法是由一般原理概念到个别结论的方法。艺术设计中存在着共性和个性的因素,是个别现象与一般规律的统一,人们在对个别现象的个性归纳中发现其共性特征,形成概念和理论,再借助演绎的方法进行新的创造,产生新的设计形式。
3.发散思维
“发散思维也称作求异思维、扩散思维、辐射思维。它是一种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向和途径去展开思考的方法,是从同一来源出发探求多种不同答案的思维过程。”③它的主要特点是在思维过程中进行大胆的设想,摆脱固有观念的束缚,使思维活动向多方向扩展,从而获得新的创造能力。发散性思维能够在思维过程中为设计师提供更多新思路、新创意、新的解决方案和途径,为设计提供更加宽泛的设计灵感。
发散思维是艺术设计创造性思维过程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涵盖了一些具体的方法和技巧,主要包括纵横思维、逆向思维、质疑思维等几种方法。
纵横思维法是将思考的问题对象进行横向与纵向的思维整合,从多角度全方位地把握问题的本质,既考虑事物内涵的纵深性,也考虑事物外延的拓展性,这样才能在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更加宽泛地理解问题,从中挖掘设计思路和创意技巧。
逆向思维法是改变正常的思维角度,从事物的反向角度思考,往往能产生出其不意的效果。例如我们去海底世界看到的一般是池子中无精打采的海洋生物,但是有些旅游景点利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开发出海底潜水项目,让人进入到鱼类的世界中,看到真实的海洋世界,效果自然大不一般。可见逆向思维看似荒唐,但却往往能够产生突破性的意见。
质疑思维法是敢于对现有理论和模式进行大胆的挑战和质疑,不迷信权威的理论,勇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与设想。在艺术设计中要提倡打破规矩和传统的束缚,鼓励大胆创新,敢于突破传统观念,创造出富有意味的新形式。
上一篇:论信息时代艺术研究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