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电视剧审美(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02-24
张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必要的。而电视近距离的家庭观赏方式和摄像机全方位变换角度,极大地缩短了观众和演员的距离,打破了剧场才有的僵硬不变的观赏角度,使观众仿佛走进了剧中,在这里,演员如果还像在舞台上对着“第四堵墙(观众)那样对着摄像机(代表观众的眼睛)做出种种眉飞色舞的大动作的夸张表演,只会令人感到滑稽可笑。这正是舞台表现风格同荧屏表现风格根本相冲突所造成的。与此同时,舞台真实的假定性应被荧屏真实的假定性所代替,传统戏曲中那些为了适应舞台且只有在舞台上才有价值的虚拟化手法及各种程式化手段不得不“忍痛”舍弃,而代之以更为接近生活的,更为自然真实的(当然也是艺术化的)表演。电影和电视的特性之一是它突破了舞台的局限,运用各种手段创造出酷似生活的艺术形象,满足了人们无限追求艺术再现生活时逼真化的要求。戏曲电视化必须适应这种写实要求。有人认为,川剧电视剧《秋江》里陈妙常一站在行走的船上,不但无法施展身段,而且站站惊惊,生怕落水,美感和情致丧失殆尽,因此觉得像《秋江》这类戏是不宜改编成戏曲电视剧的。⑨我觉得,陈妙常在真船真水上无法施展其舞台的身段动作是情理中事,因为那些手段原本是在舞台上为表现“人在船中站、船在水上行”而创造的,一旦进入真实环境,自然英雄无用武之地。那么《秋江》是不是不可以改编成戏曲电视剧呢?也未必。最近看到的开封电视台拍摄的豫剧电视剧《潘必正与陈妙常》,陈妙常就是在真船真水上表演的,且并未丧失美感。关键是演员在表演上要坚决抛弃舞台上奈张虚拟程式化那一套语汇,采用适合于荧屏艺术的语汇。演陈妙常的演员之所以显得战战惊惊,是由于她在抛弃了舞台程式之后,尚未找到适合荧屏艺术的肢体语言。在这方面,戏曲电视剧应当借鉴电影、电视、歌舞剧等各种艺术品种,去创造一种既无舞台化痕迹,又不完全等同于普通电视剧的富有韵味的形式。长期以来,我们在戏曲电视剧表演的虚与实的问题上争论不休,是由于还没有从根本上确立这一艺术品种的荧屏本体地位,没有从戏曲表演的固有的框框中解放出来,总觉得离开了这些就没有了戏曲,总想把两者加以调和。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艺术实践确少有令人满意之处。如果说,虚拟化表演是作为舞台艺术的传统戏曲的一部分神髓,那么,在荧屏上抛弃它,也并不等于抛弃了全部戏曲精华。戏曲的某些元素如优美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歌唱仍将保留。表演形式上的音乐性和舞蹈化将会削弱,但内在的节奏美仍将保留,富有诗意而又明白好懂的道白仍将保留,从而创造出一种以叙事为本体,集歌唱、诗化的道白、富有韵律感的表演动作为一体的新的电视文艺品种,它既不是戏曲的照搬,又不同于一般的电视剧,可以看作是一种叙事的音乐剧。在表演风格上略带奈张而不过分夸张,贴近生活的自然形态又不完全模仿生活。这是一种独特的品种,有点接近国外电影中的音乐歌舞剧如《音乐之声》、《贝隆夫人》和印度的一些电影。近期的电视剧《大明宫词》也可以作为一种借鉴。《大明宫词》的对白是诗化的而又是好懂的:表演上是诗化的而又是生活化的。这是它不同于一般电视剧的地方。可见,荧屏上的写实也许还可以区别出一些细微的差别,正是这种在总体风格一致下的差别才形成了各种风格。我想戏曲电视剧在表演上应当追求一种符合屏幕艺术真实的独特风格,事实上已有一些成功的尝试值得总结。


  三、要实现传统戏曲或以叙事为主,或侧重抒写情志,或单纯展示舞蹈身段和武功向叙事本体化转变。在叙事中抒情喻理。一句话,无论改编或新编,均要有好的故事,有悬念,紧张、曲折、引人。传统戏曲中的表现诗意成分将以更内在化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为抒情而抒情。也不容许几乎游离情节、为展示而展示的大段舞蹈或武打(它们当然可以另外的方式存在)。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特点和连续剧的优势,使故事内容更加丰富,刻划人物内心更加深入细致。情节拖沓松散,表演歌唱多戏份少,是戏曲电视剧之大忌,也是它不吸引人的原因之一。魏明伦说得好,传统戏曲“是种形式大于内容的艺术”。⑩戏曲电视剧若不在故事性强上下工夫,依然是没人会看的。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牺牲传统戏曲的精髓去迎合大众,而我的看法是,电视文化本质上是大众文化,戏曲电视化本身是将传统戏曲中某些因素“移植”到电视中去,使它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成为受群众欢迎的一个艺术品种,以延续它某种“基因”,避免其濒临湮灭而进入博物馆。其实戏曲本是民俗文化之一种,群众性娱乐性是其固有特征。借电视媒体,使其回归到民众,不是题中应有之义吗?戏曲为了保持其高雅姿态,不肯屈尊俯首于大众文化,戏曲失去观众也就无足为怪了。
  除了实现上述三大转换以外,与此相关的是,人物活动的环境、化妆、道具、灯光运用均应服从屏幕艺术真实的需要,而抛弃舞台美工的痕迹。就化妆而言,我所看过的戏曲电视剧,有的比较生活化,而有的仍然戏妆色彩浓厚,同实景之间极不协调。而这种实景必须是酷似生活原貌的环境,它虽然也是由电视美工师制作出来的,但已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尤其是近距离观赏的电视剧,不可能没有近景和特写,稍不谨慎,背景的明显虚假就会露出马脚。只有环境真实了,才能和表演的写实统一起来,两者彼此依存。目前戏曲电视剧制作中,美工人员有的仍是从事舞台美术的,所以他们总摆脱不了舞美的框子。有的戏曲电视剧中房屋门窗一望而知是布景片,而道具如锄头之类也是纸做的。因此,有一个舞美向荧屏美工转换的问题。
  音乐和歌唱是传统戏曲的灵魂之一,是一种地方戏的“方言”。音乐除了为唱服务,同样经过改造,加入现代西洋乐器和电声乐器,也可以成为背景音乐,起烘托气氛,抒情达意和增强表演的节律性的作用。
  歌唱是戏曲电视剧的重要元素,没有了歌唱,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戏曲”味而成为普通电视剧。但歌唱要适度运用。在舞台上歌唱有多种功能,其中有些功能(如交代情节)在荧屏艺术中应淡化,而以其它方式取代。另外要在该唱时唱,不该唱时不唱。长段的唱应尽量减少。舞台上那种一个人大段地唱,而其他演员面无表情地站立一旁这样的情景在电视中是不可思议的。面对将死之人,让一个人大段咏唱,在舞台上我们或许认可,而对电视观众来说,他们会觉得不近情理而感到可笑。确有必要通过较大的优美唱段抒情言志、表达内心活动时,还可以借鉴MTV的形式加强视听综合,以克服画面单调。因为电视是视觉第一,如果视觉形象缺少变化,会令人生厌和“坐不住”。至于
  回忆咏唱更可以插入回忆性镜头以增强视觉感染力,有时还可以干脆采取画外伴唱。如杨子荣打虎上山一段,与其让杨子荣骑在马上大段地唱,倒不如画外伴唱,剪辑组合与其长度一致的杨子荣策马驰聘雪原的一组镜头来得生动活泼,同时还解决了唱和做的矛盾。
  以上我们从戏曲电视审美本体特征出发,探讨了戏曲电视化要解决的几个核心问题。虽然这远不是问题的全部,但无疑本体特征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应当承认,在以往较好的戏曲电视剧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戏曲电视剧作为屏幕艺术的本体特征,但是真正说得上是屏幕艺术的电视剧还是微乎其微。这里要解决几个认识上的问题。一是要认清传统戏曲面临的危机,增强紧迫感;二是要认清戏曲电视剧的屏幕艺术的美学特征。过去在提倡传统戏曲演现代戏时,便有人担心或批评会搞成“话剧加唱”或非驴非马的“四不象”,然而经过努力,证明传统戏曲是能够演好现代戏的,也没人再嘲讽它是“话剧加唱”了。现在戏曲电视化,又有人首先担心会不会搞成“电视剧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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