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及对策(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每月通过院内行政网公布各科医保费用控制情况;要求各科医保专管员对其所在科室每月的医保患者超定额4倍费用及3 000元以下(含3 000元)费用的患者进行费用合理性及入院指征进行自查;每月将医保中心的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月结算审核说明中提到的医保费用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临床科室。
2.4 建议医保机构加强对医保结算方法的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疾病谱也随之改变,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城市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前3位的疾病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而此类疾病多为慢性病且病程长,治疗费用均较高,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人均医疗费用。目前各地实行的结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定额结算、总额预付制、单病种费用管理等多种形式[4],各有其优缺点。建议医保机构能进一步研究优化医保结算方法,既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又兼顾到医院的费用压力和为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方案,多开展单病种结算,对条件成熟的地方试行按项目结算。
[参考文献]
[1]黄秀芹,孔旭辉,戴书云.落实医保政策,规范医保管理,提供优质服务[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7(5):61-62.
[2]马春鹏.医保“新政”引导资源整合[J].中国社会保障,2008,7:82-83.
[3]刘亚琴,陈宝霞.医疗机构在构建和谐医保中问题及对策[J].中华临床医学研究杂志,2008,14(8):1232-1233.
[4]徐德武,朱丽萍,邱东民.医保总额控制和单病种费用管理相结合运行模式的探析[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08,3: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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