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职教师临床护理实践的实施与思考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论文关建词:护理 教学 实践 专职教师

  论文摘要:为提高临床课护理教师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适应护理本科教学的需要,杭州师范学院护理学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督促和鼓励专业课教师每年深入医院开展临床护理实践一段时间。2年多的实践证明,临床护理实践能提高和丰富专职教师护理专业知识,保证课堂教学与护理临床紧密联系;提高教师临床教学能力,促进和加快实用型护理人才的培养;加强学院教师与临床医院的合作,有利于拓宽护生实习、就业渠道。

  为提高临床课专职护理教师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适应护理本科教学的需要,杭州师范学院护理学院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督促和鼓励专业课教师每年保证一定的时间,深入医院开展临床护理实践。2年多来,通过在不同医院、不同科室的护理实践,受益匪浅,现总结报告如下。

  1制定教师临床护理实践实施细则

  在教师临床护理实践实施以前,学院领导班子在广泛征求教学顾问及学院教师的前提下,制定了《教师临床护理实践实施细则》。以下为该细则的部分内容:

  1.1对象和时间女教师40—49周岁、男教师40—54周岁,每年临床护理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年龄30—39周岁,每年不少于3个月;年龄29岁以下,在5年内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2年。女教师50周岁以上、男教师55周岁以上者,不硬性规定下临床,但应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最新临床进展。

  1.2实践内容根据所学专业和已从事临床护理、医疗实践年限提出不同的要求:

  1.2.1护理专业毕业、护理实践经验5年以上的教师要求熟悉护理和医疗进展,带教并指导学生。

  1.2.2护理专业毕业、护理实践经验5年以下的教师要求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方法,达到较熟练地参与护理工作的程度(年龄35岁以下应达到独立当班的水平);带教并指导学生;熟悉护理和医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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