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胸外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早期诊治(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2 结果
  
  42例重症胸外伤合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经过早期治疗、手术治疗及机械通气治疗后,机械通气平均时间(5.6±1.2)天,治愈33例患者,死亡9例,死亡率为20.0%(9/42),其中多脏器功能衰竭4例,腹部、脑部损伤2例,失血性休克2例,呼吸道阻塞窒息1例。
  
  3 讨论
  
  ARDS是一种急性呼吸衰竭,可在多种病症过程中发生,其共性病理变化为肺血管内皮和肺泡上皮的损害,肺间质水肿以及后继其它变化;由于肺的所在部位、解剖及生理特点,在胸部损伤中极易受到损伤,从而出现病理变化[2]。重症胸外伤后常伴随着ARDS,其原因为浮动胸壁造成的反常呼吸运动和肺的严重挫伤,致肺组织水肿\通气功能\氧弥散功能障碍,肺内分流增加,肺的顺应性下降,导致呼吸窘迫及低氧血症,常在伤后24小时内发展为ARDS,且ARDS的征象常被胸外伤及合并伤的症状所掩盖而不易发现,易延误诊治,因此早期诊断尤为关键[5]。ARDS进行性的呼吸窘迫和严重的低氧血症常常不能用常规的氧疗法改善,此时除了给予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抗感染、营养支持、合理的液体输入、抗休克和原发病治疗如剖胸修补、胸腔闭式引流、肋骨骨折固定等措施外,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尽早进行呼吸机机械通气是抢救成败的关键。机械通气的目的在于应用呼吸机支持功能以增加通气量,减少或防止肺出血、水肿,促进肺膨胀、改善换气功能,减少呼吸外功,减少心脏负担,纠正通气/血流比例失调,提高氧合,因而呼吸机被广泛用于治疗重症呼吸衰竭[3]。本篇对42例重症胸外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进行早期诊断与治疗,取得了良好的疗效,将重症胸外伤所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死亡率降到20.0%。
  因此,早期应用机械通气治疗,能迅速纠正低氧血症,有效防止ARDS 的发生和进一步发展,正确掌握机械通气指征,采用保护性机械通气,及时治疗原发病和处理并发症,是治疗ARDS有效的治疗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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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夏艳武.严重胸外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机械通气治疗[J].中国基层医药,2006,13(7):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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