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药安全性及合理应用(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2.3 追求安全有效目标的措施:
  2.3.1 辨证论治,对症用药。各种中药都有其一定的适应症。中医临床用药是通过四诊合参,辨证施治的。药不对症则不仅会加重病情,而且有引发其它疾病的可能,因此,对症用药是保证安全有效的基本条件。辨证用药不当如给肝阳上亢病人服用细辛、肉桂等,等于火上加油。
  2.3.2 恰当配伍,合理组方。中药方剂按“君、臣、佐、使”的原则组方遣药。有些中药相互间可产生化学反应,如果配伍不当将引起有害反应,如“十八反”、“十九畏”。中西药配伍不当,如山楂、五味子、乌梅等与磺胺同时使用就会引起血尿。抗癫痫药与苍耳子、雷公藤合用可加重肝脏损害。解热止痛药与朱砂、巴豆等中药合用,可致消化道出血及穿孔。中药川乌、草乌、附子以及含有这类药物和生物碱的中成药,如小活络丹、三七片、元胡止痛片、黄连素等与氨基糖甙类药物合用,可增强其对听神经的毒性。中、西药物不合理应用会带来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在服药期不要随意加服药物种类,能单用西药或中药治愈的疾病,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中、西药物结合,以减少不合理的中西药物配伍引起的不良反应。
  2.3.3 如法炮制,减毒增效。炮制方法不当有些药材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当会引起有害反应,如经过炮制后的法半夏没有什么毒性,但生半夏却是有毒的。研究证明,乌头类中药依法炮制前后毒性相差达1000倍,其镇痛作用却无明显变化;砂烫马钱子可降低毒性成分士的宁的含量;米炒斑蝥降低斑蝥素的含量。
  2.3.4 控制剂量,掌握用法。同一种药物,剂量大小和有无毒性反应或毒副反应的强弱程度有直接关系。早在《神农本草经》序录中即有“若毒药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的记载。服用剂量不当,有些中药含有有毒成分,如附子中含有乌头碱,小剂量使用具有治疗作用,剂量过大或使用不当就会引起中毒;有些中药不含有毒成分,但过量服用也会引起中毒,如过量服用肉桂就会引起血尿。用药途径不当,如作为肌肉注射用的中药注射液被用于静脉注射,就很容易发生有害反应。 用药时间过长,有些中药用药时间过长也不好,如黄花夹竹桃含有强心苷,长期使用会发生洋地黄样蓄积中毒反应。《儒门事亲》中即称:“凡药有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甘草、苦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必有偏胜”。
  中药煎煮不当一般认为煎煮时间不足可能会引起毒性反应。误服误用这种情况十分危险,如把香加皮当作五加皮使用,就会发生洋地黄样中毒。
  2.3.5 特殊生理,勿忘顾及。 机体对药物的反应受多方面的影响,如种族、性别、年龄、体重等及个体差异或同一个体在不同情况(如妊娠期、哺乳期)、不同时间等。对特异体质高度注意,密切观察了解病情,对老年人、婴幼儿、孕育期、及肝肾功能下降患者的用药,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以及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的使用,都要充分考虑其利弊,保证得到的益处大于害处。
  2.3.6 价廉易得,效专力宏。治疗一种疾病可以有几种或几十种药物可以选择,对疗效基本相当的药品,应力求使用低价的,当地就能找到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想到,合理用药的经济性应当与社会的整体消费水平成正比。高额的药费必定给个人、单位及国家造成巨大的开支。这不仅造成国家卫生资源的浪费,也使得一些药物对疾病的疗效迅速下降。最突出的就是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和全球蔓延。这已经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最重要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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