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与政策建议(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3

  5、在农地改革中中央及地方政府必须明确在改革中的位置,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必须能够具有通过牺牲短期利益获取长期利益及持续发展的充分认识
  由于在现有房地产体制下,地方政府是土地财政的最大受益者。一旦进行农地改革,地方政府可能成为利益损失最大者,为了确保地方政府短期利益,极易导致地方政府利用其公权力影响甚至扭曲和改变农地改革的目标。这比国企改革更复杂,地方政府在其中的利益更大,因此,如果地方政府只从自身利益出发,必然会给农地改革造成极大阻碍和制约,而其负面效应必将远大于国企改革,这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另一个最坏结果。

  三、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1、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与完善集体所有制
  由于我国的基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这是必须坚持的,否则,一旦进行农村土地制度私有化改革,则会引起社会体制的根本转变,会使整个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是不现实也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在农地制度改革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农村集体所有制中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村集体财产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主体虚位的问题。有学者总结了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其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际上为镇村干部所有,则少数干部凭借此权利任意摊派,或任意处分土地,以权谋私;其二,土地名为集体所有,实际上为少数人所有,直接导致广大农民对土地缺乏应有的亲密感和责任感,对于农村耕地的保护和改良不利,对农村经济发展存在消极作用。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于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城市的土地供给已近极限,农村建设用地成为开发商的绝好目标。于是,部分村镇干部与奸商勾结,将农村用地以私下交易的方式转让给开发商,有的甚至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出售,导致了我国农村建设用地市场的混乱局面。基于此,为保障集体资产不大量流失,维护普通农民合法权益,现有农村集体所有制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根本措施是建立“国家监控管理下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其涵义是在保持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由国家承担对集体财产的监控权及保障集体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权,行使相应行政权力。这也是农地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2、探索建立“国家监控管理下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执行模式
  执行模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在此仅作抛砖引玉的分析。可以借鉴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设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行政职能。在此主要有以下几点须注意:第一,需要注意不要因此而进一步扩大国家行政编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结构及人员设置可以与现有行政机构改革统一规划,由与其相关的部门抽调人手组建,如从农业、林业、渔业、国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第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应该采用条状管理模式而不要采用块状管理模式,即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为中央的派出机构,对中央负责,避免受地方政府的不当管理;第三、构建农村集体资产登记及交易管理机构,逐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权属登记及实现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均须通过交易管理机构采用招拍挂的形式完成流转;第四、在农地制度改革中要实行行政与经济职能分离的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即将现在的村镇政府机构的职能转为完全行政职能,剥离镇村政府行使集体资产代理人全权处置集体资产这个经济职能的权力,这是防止农村土地资产流失,造成严重贫富分化、影响社会稳定必须采取的措施。
  3、尽快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明确产权、明晰产权主体、完善产权登记
  由于目前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缺失,这极易造成集体土地资产流失、贫富分化、腐败贪污等问题产生。为保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不受损害,集体土地确权、明晰产权主体、完善产权登记是当务之急。
  4、农村土地改革必须改变现有的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之间存在的较严重的同地不同价、不同权的状况,实现“同地、同价、同权”
  农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而现在城市土地与农地之间存在较严重的同地不同价、不同权的状况,其后果是:第一、普通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第二、在征地拆迁中出现许多的矛盾和纠纷,据专家调查,村庄农民上访原因中,有43%是因为征地,23%左右是因为承包地的流转;第三、容易导致贪污腐败现象蔓延。但是,在“同地、同价、同权”改革中,有一个问题必须注意,就是农民最根本的宅基地住宅和承包地可否完全市场化流转问题。笔者认为为了维护好农民权益,应该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以免出现大量无地、无房、无业的三无农民;
  5、将行城镇化建设与城镇农村规划、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农村社保制度建设、集体经济、农村社会公用事业建设保障机制改革进行统筹规划和部署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在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利用市场化机制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做大做强,实现全民小康。农村土地资产的盘活根本思路主要在保障基本耕地前提下,使集体土地得以集约利用。但是,集约利用可能出现一个问题就是会使许多农民无业可做。因此我们必须在农地改革中统筹规划协调好各种矛盾和问题。以实现改革的目的和效果。
  6、农地制度改革中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1)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地资产流转的次序,需要加快建设农村集体土地价值评估与咨询的中介机构,如农村房地产、林权、土地评估机构等;(2)需要为普通农民建立科学的乡镇集体企业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共享机制,如集体入股分红等模式;(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非常广,必须处理好各个关键环节,控制好风险,因地制宜原则,循序渐进,注意与国家整体经济结构转型,产业转移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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