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果分析与评价
(一)我国八大区域创新绩效总体分析
(1)从表2的结果中可以看出,在我国八大区域中,东北地区的吉林、北部沿海地区的北京和河北、东部沿海地区的上海和江苏、南部沿海地区的广东和海南、长江中游地区的湖南,安徽和湖北、黄河中游地区的山西和内蒙古、西南地区的四川,云南和贵州以及大西北地区的青海,宁夏,西藏和新疆在他们的各自区域内都是属于DEA有效的。这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是相符的,比如南部沿海地区的广州拥有国内许多经济特区,属于发展较早的区域,市场化程度较高,科技发展的各方面机制和环境已经趋于成熟,因此能取得相当大的知识结构绩效。东部沿海地区的上海和浙江地区不仅企业、研究院所高度集中,同时注重与国际接轨,着重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从而形成了以企业自主发展为动力机制的城市科技发展模式。北部沿海地区中的北京相比其他区域拥有一大批知名院校和企业,科技创新氛围浓厚,知识生产系统绩效显著。
(2)在表2中结果显示的在八大区域中DEA有效地区的∑A,=1,即处在规模效益不变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地区均具有较强的知识结构效率,有较好的创新环境和创新网络。按照经济学的生产理论,最佳的生产状态应处于生产前沿面上的规模效益递减阶段(此时边际产量小于平均产量但边际产量大于0)中的某个点。因此这也反映出我国达到合理规模水平的区域还比较少。
北部沿海地区的天津和山东、东部沿海地区的江苏、长江中游地区的江西、和西南地区的广西∑A <1,即处于规模效益递增阶段。说明这些地区的投资力度不够,企业和政府的R&D经费投入强度低。而且这些地区的人才数量相对去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是不够的,当地政府应该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
东北地区的辽宁和黑龙江、南部沿海地区的福建、黄河中游地区的陕西和河南、西南地区的重庆和广西以及大西北地区的甘肃,这些地区的∑A>1,即处于规模效益递增阶段,说明这些地区处于规模不经济状态,重复投资和浪费比较严重,资源转化率低。当地的环境不能使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创新主体之间缺乏互动联系,“产学研”脱节至使创新效率低。
(二)山东省个案分析
(1)创新系统有效性分析。在北部沿海地区中北京和河北属于DEA有效,即0:1,而天津和山东属于非DEA有效,其中山东的0=0.672在这个区域之中排第四。虽然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和R&D人数大大高于天津和河北,但是由于山东省的面积非常大,结果就导致投入资源的分散,各个地区没有形成规模,山东的总体创新能力增长缓慢,创新绩效并不尽如人意。
(2)松弛变量分析。根据DEA理论中的前沿面分析可知,输入指标的松弛变量不为零,表明所对应的输入要素对知识结构系统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山东省的R&D经费支出达到了有效水平,但是R&D人员是非有效,这说明山东省的财力使用效率还是较高的,即物尽其用;但是人力资源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即没有做到人尽其才。而输出指标的松弛变量不为零则表示所对应的产出要素存在总量偏低的现象,从表2中可以看出山东省的国内中文期刊科技论文数,高技术产品出口额,高技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存在着较大的不足,这也是当前山东省搞经济建设不可忽略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