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产学研合作发展的3个阶段及其关系
产学研合作的初级阶段——项目合作阶段。它是指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课题组与企业之问双方以解决某一技术难题而进行的项目合作。其主要特征是低层次合作,合作方中高校往往是其下属的学院、研究所、课题组、乃至专家个人,其主要目的任务是解决合作项目的技术问题;合作双方技术支撑力量不足,合作往往带有明显的功利性、期性短、层次低以及不稳定性,如果利益关系处理不当,合作将会困难重重而十分脆弱。
产学研合作的中级阶段——平台合作阶段。它是指合作各方共建各种科技平台(如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检测中心,科技产业基地,联合办学,创办合作实体等,下同)。它是在项目合作基础上建设“平台”。其主要特征是中层次合作,建立各种平台,合作方中高校和科研机构是整个实体而不是其下属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合作伙伴和利益关系,合作也较为持久和稳定。
产学研合作的高级阶段——联盟阶段。它是在平台合作基础上构建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其主要特征,一是自上而下的战略性高层次合作,其中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力,中介服务体系为媒介的战略伙伴关系。二是成立领导协调小组,设立办公室等组织机构,有战略性发展规划,可操作性的实施计划,一定的法规法律和保障制度,一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围绕区域发展的关键或重大课题、产业技术优化和升级的战略性问题等展开合作研究。
2产学研联盟的运作
2.1产学研联盟类型和目标
产学研联盟可分为行业产学研联盟和区域产学研联盟两种类型。行业产学研联盟是针对行业产业发展而进行的产学研联盟。区域产学研联盟是针对地方政府管辖的区域范围的各类产业,乃至区域发展而组建的产学研联盟。根据产学研联盟中地方政府作用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以地方政府行政级别为依据,区域产学研联盟可分为:省级、市级、县(区)级、乡镇级等4种层次级别形式。产学研联盟的主要目标是创造知识产权、重要标准和新产业,促进地方区域协调创新发展。
2.2产学研联盟的运作
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设立联盟各方协调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有联席会议制度,制订章程法规,形成制度;各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配备干部负责宏观指引和协调,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置专职人员负责联盟的具体工作,搭建从政府到产学研联盟各方、从省到市、县(区)乃至乡镇及企业都有专职人员负责的产学研联盟的持续运作的组织保障。政府主导是产学研联盟与产学研项目合作、平台合作的根本区别建设平台。建立合作平台是体制、机制和协调的基本载体,为开展联合技术攻关与交流创造了畅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