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欧盟一体化进程中的三对关系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欧盟一体化的前景如何,是欧洲问题的一个热点。欧盟如何认识和处理深化和扩大、多样性和统一性以及区域性和全球性之间的关系,对其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干系极大。 

  深化和扩大
  尼斯条约签署以后,欧盟进入所谓的“尼斯后时代”,东扩和深化更加紧迫地成为其同时要解决的问题。一体化建设在赢来重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
  就深化而言,欧盟主要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决策机制问题,二是民主合法性问题。前一个问题需要通过机构改革来解决,后一个问题需要通过共同法制建设来解决。众所周知,欧盟超国家机构建设虽有很大进展,但政府间主义仍然是其决策的基本模式,成员国政府仍然是一体化的主要推动者和管理者。经由成员国之间的互动和妥协推动欧盟的发展,要耗费大量的无关成本并造成决策效率的低下,这已成为欧盟深化发展的基本掣肘。因此,明确欧盟内部各行为主体之间的权力划分,理顺它们的关系,对于摆脱欧盟决策机制中长期存在的决策不灵、议而不决的情形有着深刻意义。除了决策效率问题,欧盟还面临着提高自身民主合法性的紧迫任务。从一体化的发展史看,欧盟发展主要是政治精英推动的结果,民众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很少。近年来,西欧各国选民投票率频创新低,说明公民和政治生活的隔膜日渐加深。“民主赤字”的不断发展将导致欧盟建设的空洞化。这种情况下,欧盟要使各国和民众相信,共同政策有利于个体利益的扩展,欧洲大厦不仅是政治家们的理想,也应该是民众可以触摸的现实。
  就扩大而言,东扩意味着欧盟要平衡东部和西部之间在经济实力和经济体制、文化传统和行为理念上存在的巨大差异。和两德统一以后的情形相似,平衡需要时间和大量的资本投入。但除此之外,最紧要的还是欧盟这套机构和体系在扩大到25国乃至30国以后仍能正常运作。一般地说,规模越大,达成一致的难度越大,耗费的资源也越多。因此,东扩使机构改革问题更加紧迫。事实上,通过扩大来促进深化,在欧盟超国家机构层面上,是平抑成员国之间利益纷争的一种有效手段。但仅从一体化建设自身来看,并不是越大越好。欧盟积极通过深化改革来适应第5次扩大的需要,着眼点是其战略利益。显然,扩大了的欧盟是欧洲大陆实现发展、和平和民主的一次机遇。
  从发展角度看,一个西化了的中东欧,不仅大大扩展了欧盟的地域空间,也将为欧盟发展提供拥有上亿人口的巨大消费和投资市场。同时,新成员国也可以从中受益,逐步缩小和老成员国之间的贫富差距。从安全角度看,东南欧入盟后,摆脱了地缘上的孤立无依状态,扩大了欧盟的战略纵深,许多国家更将以北约和欧盟成员国的双重身份融入欧洲安全机制,其盘根错节的民族、边界纠纷可望得到强有力的控制,这为欧洲大陆的和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意识形态看,欧盟把东扩看成树立其欧洲价值的范本和展示西欧文明的机遇,用丹麦首相Adreas Fogh的话说,东扩成功在意识形态上意味着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统治的最终“结束”[1]。所谓的欧盟模式正从文化和理念上影响到每一个欧洲人,并对东南欧、波罗的海国家和独联体的欧洲部分产生广泛的辐射效应。
 总起来看,欧盟发展已经和东扩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方面,欧盟深化改革是保障东扩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东扩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欧盟的安全和稳定。东扩失败,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不仅意味着欧盟无法应对新挑战,也将在东南欧国家引起不稳定,并向欧盟国家逆向扩散。
  在深化和扩大这对关系互动过程中,欧盟认识到现行机制已不适应欧盟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不适应东扩的需要,并为此进行了广泛的争论。这些争论为欧盟酝酿下一阶段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准备。在此背景下,欧盟在拉肯首脑会议上决定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欧洲前途大会,把欧盟面临的挑战总结成60个问题,由前途大会对这些问题进行充分研究以后给出答案或建议。这些问题涉及简化欧盟条约、机构改革、欧盟机构之间及其和成员国之间的权力划分、决策机制改革等。作为超国家的政治实体,欧盟启动前途大会这样的机制外的辅助决策模式,表明欧盟治理理念的变革:在超国家机构的推动下,欧盟把要解决的问题以民主的方式推到不得不解决的境地。用前期的民主,规避了因成员间的摩擦造成的决策成本的损耗以及人们对超国家机构决策方式封闭性的诟病,从而为2004年政府间会议预留了民主化的伏笔。
 欧盟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使扩大后的欧盟能够正常运作,二是探索制定一部欧盟宪法的可能性,利用宪法来整合一体化的前进方向。首先,制宪是深化的需要。欧盟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经济上已经融为一体,经济体制的统合要求政治体制的兼容和同一。欧盟正在从经济共同体过渡到政治共同体,而实现政治一体化的突破口,正是制定欧盟宪法。拉肯宣言在列出欧盟所面临的挑战之后,指出欧盟制定一部宪法的可能性,正是着眼于欧盟机制改革和统一宪法的内在联系。欧盟宪法的制定,将从根本大法的角度赋予欧盟超国家机构的民主合法性,也将增强民众对欧盟的信任感和归属感,为欧盟公民提供实施自己权力的法律框架。如果宪法得到各国的批准,欧盟的政体性质将发生质变,一个准联邦形式的欧洲合众国将应运而生。再者,制宪也是东扩的需要。统一宪法将使新成员国在法理上更快地融入欧盟;宪法建设也将明确欧盟机构的权力划分,大大减少一体化建设政府间主义的成份,从而使扩大了的欧盟不致因规模太大而陷入瘫痪。这些正是欧盟宪法的巨大利好所在。

  可以说,欧盟的扩大和深化成正比例关系:深化促进了扩大,扩大要求深化。正确处理深化和扩大之间的关系,就是要使深化适应扩大的需要,同时又要避免过度扩大对深化的制约作用。欧盟统一宪法的前景为这对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平台。

  多样性和统一性
  现阶段,欧盟成员国仍然是一体化进程中的主要行为主体,也是考察和处理欧盟多样性和统一性关系的主要对象。
  在欧盟发展进程中,成员国之间的联合自然容易把蛋糕做大,但具体到利益分配,仍须顾及各成员国的需求平衡。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构成了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是为多样性。同时,在一体化的旗帜下,成员国只有通过合作性博弈,降低为达到共同目的进行交易的成本,才能获取最好的收益,是为统一性。一方面,多样性和统一性是统一的,统一性的发展为多样性的塑造提供了机遇。欧元硬币给我们同样的启示:从正面看,他们是相同的,代表欧盟;从反面看,他们各不相同,分别代表12个欧元国。欧元是现阶段欧盟精神的最佳体现,表明了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完美结合。同时,多样性和统一性之间也存在着深刻矛盾:统一性的发展要求各国日趋增多的将主权让渡给一体化机构,各国政策向一体化的标准靠拢,一体化机构有权更多地干预各成员国习惯视为内政的事务,从而对多样性造成损害,反过来影响统一性的前进。
  进入21世纪,欧洲国家出现右翼势力回潮的现象。奥地利、意大利、丹麦、葡萄牙的右翼甚至极右翼政党入阁参政,挪威、德国、法国的极右势力也分外活跃。这些党派和势力都打着反一体化,维护国家(民族)单一性的旗号,利用民众对一体化的恐惧和无知,把各国的内部问题(失业、经济停滞、非法移民增多和治安恶化等)归咎于一体化带来的边境开放、劳动力自由流动等,从而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极右势力的回潮是统一性和多样性之间矛盾的一种极端表现,它通过突出多样性造势,煽动民意,抗拒统一性的发展。事实上,统一性和多样性之间的矛盾更多、更普遍的表现在各成员国在一体化进程中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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