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护的价值在于供世人提供观赏、研究与利用
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并不冲突。对于文化遗产应该实行积极有效的保护与适度开发,通过积极保护可保持文化遗产的延续,通过适度开发,又可较好地推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可持续利用。平遥对于文化遗产坚持积极的有效保护,而不是消极的保守性保护,坚持适度开发,而不是闭锁式欣赏。在现实条件下,发展旅游业是开发文化遗产经济学价值的优先选择方式之一。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开发,平遥已经注意到防止遗产地在旅游开放中的过度商业化倾向。现在在一些旅游区的过度商业开发已经成为一大弊端。浓厚的现代商业味,对传统文化和各自的特色文化形成巨大的冲击,原有的独特的特色文化正在淡化、变味或者消失,代之而来的是雷同的、庸俗的现代商业气息。在历史文化遗产地进行旅游开发,重在挖掘该遗产特有的文化特色和文化价值。平遥古城之所以成为人们所向往的旅游胜地,不仅在于古城保护的完整建筑,更重要的是在于由那些城墙、街坊、民居、寺庙、店铺、县衙等所构成的整体风貌特色和古色古香的环境文化特色;在于风味小吃、手工艺品、地方特产、民俗活动构成的古城生活文化特色在于其蕴藏深厚的晋商文化、传统建筑文化和浓郁的地方传统文化。从2001年起连续举办的6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更使平遥古城声誉鹊起,驰名海内外。
四、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仍然任重而道远
平遥古城的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远不是评功摆好的时候,工作空间还很大,而且越到后来工作越有难度。旅游业尽管已有较好的发展,但整体上尚处于开发期,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旅游经济量与文化遗产的品牌还不适应,还需要加大力度。新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发现,有待于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不适时机地去发掘、整理、开发、利用。另外,尽管平遥漆器的大漆工艺已成功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还有许多蕴藏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待于进一步发掘和发扬。文化的出路在于走出象牙塔,与经济相联姻,创建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但平遥文化产业的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待于获得重大突破。
总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尚待研究解决,但是归根结底,文化遗产重在保护,要寓利用于保护之中,没有永久性保护,便没有可持续利用。我们的目标在于取得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双赢,造福人类,造福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