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并购中的财务协同与财务整合(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4.3财务制度的战略整合

  对于业已展开并购重组的~些物流企业来说,企业并购的完成只是相对于法律概念来说的,而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并购的全过程远未完成。我国物流企业并购的不规范性和特殊性,使得并购后物流企业的财务制度很难在整合中建立。而财务制度的整合归根结底是物流企业对所要实行的一系列财务政策的选择。但由于处于不同利益主体地位的各物流企业在并购前的财务管理状况多多少少存在着差别,所以在选择财务政策时不能再仅仅从单个物流企业角度出发,而应当以并购后整个企业的利益和目标为基点来选择或制定财务政策。为此,物流企业应当根据财务战略的总体目标,结合被并购企业的实际情况,实现对财务制度的全面整合和重新建立。这些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网络信息化管理制度等等。对这些制度的一体化运作,将为并购后的物流企业在财务管理的协同和整合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4.4资产的战略整合

  在资产整合过程中,由于我国物流企业追求规模扩张与多元化经营,故而对并购后整个系统运作的高度协调性和配合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产生规模效应。对此,要按照协调性的原则来解决在资产整合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促使被并购企业的资产现状与自身的资产量、结构相协调并相配合,以产生经营的合力。同时,在资产整合中应遵循两项基本原则:一是成本收益原则。

资  产的使用与运营必须考虑所付出的成本与获得收益的大小,只有当其产生的收益大于其使用成本时,该项资产的使用才是合理的。二是可用性原则。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必须符合已调整的企业经营目标和总体发展战略,可用的资产应予以保留和重组,不可用的则应进行剥离,通过先“合”后“剥”的方式实现4个分离——主体业务与辅助业务分离、优质资产与不良资产分离、亟需人员与富余人员分离、企业职能与社会功能分离,目的是把物流企业的资源配置到产生最佳效益的部门。

  在资产的整合过程中,并购双方需要主动进行协调,以获得互补性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各自原有核心要素的“位势”优势,加强对关键资源的绝对控制和统一调配。

  4.5债务的战略整合

  有些物流企业为快速求大求全,到处并购亏损企业;而被并购企业的高额负债,使并购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并为其带来较大风险。因此,物流企业并购后对债务进行重整不仅必要而且急需。它可以通过改变并购后企业的资本结构、偿债的期限结构等手段,达到降低债务成本和减轻偿债压力的目的,并由此获得财务协同效应,提高自己的运营能力与经济效益,最终达到提高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其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合并财务报表。合并后的财务报表一方面可以综合反映整个物流企业经济实体的运营状况与偿债能力,满足政府有关部门、股东以及债权人等会计信息的要求;另一方面为物流企业以后的财务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二是优化资本结构。并购以后,物流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提出相适应的目标资本结构,并在一定财务风险的制约下,充分挖掘自身的负债潜力。三是调整偿债期限结构。合理的债务结构可以避免产生由于现金流量不足、不能按时偿还债务而带来的风险。调整物流企业偿债期限结构是通过与债权人谈判,改变债务的偿还期限或借长期债务偿还短期债务来实现。在物流企业处于经营极度困难的时期,将债务转化为企业股权在短期内对并购企业也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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