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西安市碑林区2006年已经没有农用地[2],此时,再给碑林区分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们认为在给西安市分配陕西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过程中,在确定西安市的权重时,应当扣除碑林区按其经济、人口所占比例部分。
或许有人认为,西安市作为一个整体不应该扣除其中的部分,因为一座城市的扩张结果,是其整个经济、社会对外资源需求,而不仅仅是其中有可用地的部分区域对外扩张的结果。对于这一观点,我们不能否认它的合理性,但是我们也认为,从我国城市发展的现状国情出发,这么做却又是必需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中期,城市建设的现状是粗放式扩张,城市建设重外延式发展而轻内涵式挖潜,城市土地利用粗放,结果是城市建设用地效率极为低下,造成建成区无限制的向外扩展,占用耕地越来越多。据有关测算,在我国城市建成区内尚有40%左右的容纳能力,而建制镇则有60%左右的容纳能力[3]。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使得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而我国的土地国情毫无疑问是很严峻的,为了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又不能阻滞经济与城市的发展,就必须对建设用地的规模、数量、效益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将城市建设用地从外延式发展转变为内涵式挖潜,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因此,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是时候以规划指标的严肃性来约束城市的盲目扩张了。
2、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现代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的人口增多、用水用电紧张,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社会问题,以及由上述问题引起的城市人群易患的身心疾病。这些问题和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加剧了城市政府的负担,使城市政府陷入了两难困境。
根据世界城市发展的一般历程,城市发展的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城市化、郊区化、逆城市化、再城市化。在城市化发展阶段,如果人口的过度集聚超过了工业化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会发生某些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过度城市化”现象,产生了一系列被称为“城市病”的矛盾和问题,结果导致将城市经济的不集约[4]。一般来说,当一个大城市出现上文所说的没有农用地内城行政区时,这些城市都已进入需进行规模控制时期。因此,已有必要以规划指标的形式对其人口、用地规模进行控制约束。
二、以陕西省为例
眼下,全国正在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我们有幸参与了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修过程,并得以详细考察了陕西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各地级市的分配过程,思考之余,我们对陕西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想法,表述如下,敬请批评指正。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预测指标值远大于分配指标值,两者不衔接的问题。我们的思路是以分配指标值为约束,首先在扣除机动指标与国家、省级重点项目预留指标的前提下,以待分解指标为总量,考虑各子区域现状耕地约束后,以各行政区域GDP所占比例、第二产业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人口总量、市镇人口(包含流动人口)、上轮规划指标实际执行情况、现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共8个因子确定权重后按比例分配。
具体指标分解过程如下:
1、扣除机动指标与国家省级重点项目预留指标
这一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陕西省“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确定具体应扣除数量,本文限于篇幅,不再详述。
2、考察各子区域耕地现状
本文虽然是将省级指标向地级市分解,但是为了精确反映各区域耕地现状,本文以区、县为单位考察其耕地现状。并且为了直观的表达各区域耕地现状,我们提出以现状人均耕地占有量来衡量。需要说明的是,人均耕地占有量是指该行政区域内全人口人均耕地占有量,而不是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占有量。
陕西省107个区、县2006年现状人均耕地占有量见下表[5]:
陕西省(2006)年各、县人均耕地占有量表
表2 单位:亩/人
辖区
名称
人均耕地
占有量
辖区
名称
人均耕地
占有量
辖区
名称
人均耕地
占有量
辖区
名称
人均耕地
占有量
陕西省
1.6298
麟游县
5.2998
富平县
1.5011
镇安县
1.5344
西安市
0.5729
凤县
1.7769
汉中市
1.4806
柞水县
1.5603
新城区
0.0006
太白县
1.8574
汉台区
0.5526
延安市
2.8156
碑林区
0
咸阳市
1.1217
南郑县
1.4729
宝塔区
1.8114
莲湖区
0.0014
秦都区
0.3701
城固县
1.2405
延长县
3.7957
灞桥区
0.3935
渭城区
0.5498
洋县
1.5049
延川县
2.0513
未央区
0.2348
兴平市
0.9329
西乡县
1.6069
子长县
2.2209
雁塔区
0.0539
三原市
1.3379
勉县
1.4891
安塞县
6.1066
阎良区
1.0038
泾阳县
1.3499
宁强县
2.2538
志丹县
5.8212
长安区
0.8997
乾县
1.3534
略阳县
2.2225
吴旗县
2.4481
蓝田县
1.5091
礼泉县
0.7314
镇巴县
2.2463
甘泉县
4.8535
临潼区
1.1733
永寿县
2.1654
留坝县
1.5577
富县
1.6468
周至县
1.4022
彬县
1.5228
佛坪县
0.7728
洛川县
1.2588
户县
1.0335
长武县
1.0089
安康市
2.1622
宜川县
2.3246
高陵县
1.0168
旬邑县
1.5174
汉滨区
1.6816
黄龙县
4.9471
铜川市
1.4934
淳化县
2.1647
汉阴县
2.0326
黄陵县
2.2249
王益区
0.3045
武功县
0.9768
石泉县
1.7509
榆林市
4.4329
印台区
0.6681
杨凌区
0.4159
宁陕县
1.0772
榆阳区
2.1935
耀州区
2.2359
杨陵区
0.4159
紫阳县
3.1734
神木县
3.9185
宜君县
3.8903
渭南市
1.7094
岚皋县
2.4376
府谷县
4.2566
宝鸡市
1.4430
临渭区
1.2792
平利县
2.2139
横山县
5.6181
渭滨区
0.2124
韩城市
1.1188
镇坪县
2.9705
靖边县
4.8407
金台区
0.0375
华阴市
1.3240
旬阳县
2.5520
定边县
9.6287
陈仓区
1.9140
华县
1.1392
白河县
2.4978
绥德县
3.6300
凤翔县
1.4819
潼关县
1.1700
商洛市
1.2561
米脂县
2.7579
岐山县
1.1315
大荔县
2.3173
商州区
1.1786
佳县
4.0548
扶风县
1.2942
蒲城县
2.0601
洛南县
1.3675
吴堡县
2.9006
眉县
1.3122
澄城县
2.0879
丹凤县
1.1083
清涧县
4.4134
陇县
2.9741
白水县
1.9465
商南县
1.0052
子洲县
5.3001
千阳县
2.7587
合阳县
2.3321
山阳县
1.1807
资料来源:《陕西省统计年鉴(2007年)》、《陕西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集(2006年)》
对上表数据进行筛选,以确定需扣除权重的区县。筛选标准分为二个档次:一是人均耕地占有量小于等于0.3亩/人;二是人均耕地占有量大于0.3亩,小于等于0.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