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于利益相关者责任的企业治理模式变革(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当企业利益与法律规定冲突时,企业就有了逾越法律或钻法律空隙的动机。
3.道德责任。道德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活动应当遵循社会倡导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主要包括独立自主、平等交易、诚实守信、保护环境等基本内容。社会舆论和行业监督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我国的相关机制尚不成熟,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发挥的软约束力还不够充分。
4.自愿责任。自愿责任又称慈善事业责任,主要是指出于企业组织的自愿选择,是企业主动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如捐赠、支持教育、自愿行为等。目前承担自愿责任的企业数量不多,并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出于避税等动机。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治理模式上的表现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涉及了众多的企业利益相关者。所谓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与企业有一定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他们受益或受损于企业的运营,其利益与企业的治理息息相关。事实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其实就是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企业传统的治理模式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为财务目标,仅仅为股东、投资者等少数群体服务,忽略了债权人、员工、供应商、社区、顾客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群体的利益。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企业治理机制的效率低下(王蓓蓓,2005)。
大量的理论和事实证明,企业并不是所有者的企业,而是所有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的企业。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单纯是利益的创造过程,同时还包含着股东、债权人、国家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只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合理的满足,才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财富也才能增加。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传统企业治理所忽略的群体对企业的经营正发挥越来越深刻的影响,甚至企业的生存发展是由包括股东在内的多方面力量控制的。企业的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已经从“损人才能利己”的关系转向“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要求企业的治理模式必须添加除股东等少数群体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以保护他们的利益。
根据经济学中理性人的假设,企业的行为以利益为准则。将利益相关者融入企业的治理模式,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是从根本上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王蓓蓓(2005)认为将企业社会责任嵌入企业治理不仅是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而且,也为重新解构企业治理结构提供了新的思路。完整的企业治理结构是一种由制度机制与伦理机制交互作用所构成的二维结构。Tirole(2001)认为提供经理激励或设计控制结构必须考虑到对所有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福利。因此,欲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应当选择利益相关者责任的企业治理模式。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
如前所述,企业治理模式决定了企业的运营方式,企业漠视社会责任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责任不在企业治理的目标中,因而企业盲目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不愿意为企业长期发展和竞争力支付社会成本。采用利益相关者责任的企业治理模式,企业的治理目标较为多元,能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并权衡当前和长远的利益,从而克服短期行为、违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取得全面收益的最大化。不仅投资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员工、顾客和社区的利益也能够得到保护。
企业的治理模式为利益相关者责任时,体现了企业的利益是所有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既能充分调动和保护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并发展,从而实现企业的良性循环,又符合我国当前构建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客观需求。已有的事实证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善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会从中收益匪浅。
参考文献:
1.王蓓蓓.治理伦理:企业治理机制的完善.上海经济研究,2005.10
2.虞立琪.亚都:在履行社会责任中腾飞.商务周刊,2006.12.5
3.赵文婷.论社会管理者视野下的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确定.商场现代化,2007.4
3.道德责任。道德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活动应当遵循社会倡导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主要包括独立自主、平等交易、诚实守信、保护环境等基本内容。社会舆论和行业监督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我国的相关机制尚不成熟,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发挥的软约束力还不够充分。
4.自愿责任。自愿责任又称慈善事业责任,主要是指出于企业组织的自愿选择,是企业主动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如捐赠、支持教育、自愿行为等。目前承担自愿责任的企业数量不多,并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出于避税等动机。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治理模式上的表现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涉及了众多的企业利益相关者。所谓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与企业有一定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他们受益或受损于企业的运营,其利益与企业的治理息息相关。事实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其实就是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企业传统的治理模式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为财务目标,仅仅为股东、投资者等少数群体服务,忽略了债权人、员工、供应商、社区、顾客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群体的利益。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企业治理机制的效率低下(王蓓蓓,2005)。
大量的理论和事实证明,企业并不是所有者的企业,而是所有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的企业。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单纯是利益的创造过程,同时还包含着股东、债权人、国家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只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合理的满足,才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财富也才能增加。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传统企业治理所忽略的群体对企业的经营正发挥越来越深刻的影响,甚至企业的生存发展是由包括股东在内的多方面力量控制的。企业的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已经从“损人才能利己”的关系转向“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要求企业的治理模式必须添加除股东等少数群体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以保护他们的利益。
根据经济学中理性人的假设,企业的行为以利益为准则。将利益相关者融入企业的治理模式,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是从根本上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王蓓蓓(2005)认为将企业社会责任嵌入企业治理不仅是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而且,也为重新解构企业治理结构提供了新的思路。完整的企业治理结构是一种由制度机制与伦理机制交互作用所构成的二维结构。Tirole(2001)认为提供经理激励或设计控制结构必须考虑到对所有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福利。因此,欲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应当选择利益相关者责任的企业治理模式。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
如前所述,企业治理模式决定了企业的运营方式,企业漠视社会责任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责任不在企业治理的目标中,因而企业盲目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不愿意为企业长期发展和竞争力支付社会成本。采用利益相关者责任的企业治理模式,企业的治理目标较为多元,能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并权衡当前和长远的利益,从而克服短期行为、违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取得全面收益的最大化。不仅投资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员工、顾客和社区的利益也能够得到保护。
企业的治理模式为利益相关者责任时,体现了企业的利益是所有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既能充分调动和保护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并发展,从而实现企业的良性循环,又符合我国当前构建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客观需求。已有的事实证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善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会从中收益匪浅。
参考文献:
1.王蓓蓓.治理伦理:企业治理机制的完善.上海经济研究,2005.10
2.虞立琪.亚都:在履行社会责任中腾飞.商务周刊,2006.12.5
3.赵文婷.论社会管理者视野下的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确定.商场现代化,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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