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浅谈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阳光交易”与产权交易的“程序化管理”(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2 全面推行产权交易程序化,从程序上遏制腐败。
2.1 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规范各项登记流转程序。
一体化办公、一站式服务的特点是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证,交易手续内部传递。这就避免了办事人员同各个环节都接触的机会,最大程度的减少了腐败的可能。2002年,我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就已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各项登记统一由一个窗口办理,并对外公开办理期限。各项手续内部流转,并设立了严格的流转程序,各个环节均为计算机内部运行,避免了人为干预,保证了当事人按期办理。
2.2 建立各项登记“必收要件”制度。
建立并对外公布“必收要件”制度是保证各项产权交易公正、合法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必收要件”制度可以预防一些欺诈行为、避免内部工作人员里通外合钻空子、可以堵住国有资产流失漏洞。例如在改制后的原国有企业和兼并购买的个人进行房产转移登记时,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时要求其提供政府批准文件和批准的发制方案、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工商部门批准办理的企业变更称的手续、新企为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房产的原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身份证明等原始资料的必收要件。如登记方能提供以上发必收要件可依法办理,反之,则拒绝办理。这样,就可以在产权交易这个领域里切实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真正地为国家为人民把好关。
2.3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监督机制。
我们实施“三公开、四不准”,即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期限、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准推诿,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不准以任合理由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实行社会取务承诺制。将各项工作的办理时限和应达到的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并聘请义务监督员负责监督。设置政务公开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政府信息网站设立举报信箱,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