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论文摘要:在现实生活中,,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惩治力度,亟需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对突出的商业贿赂现象依法进行专项重点治理;二是加大对商业贿赂的经济处罚力度;三是建立查处商业贿赂的协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财会信用制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对于电力行业内的商业贿赂腐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陆启洲此前曾总结了在电力行业内的多发部位,他说:电力腐败的易发及多发环节主要集中在物资采购、建筑工程、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多种经营和市场营销等部门;主要表现形式为: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拿回扣和收好处费现象,建筑工程中的暗箱操作和回扣现象,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拉帮结派、关系网、跑官要官现象,资金管理中的设立账外资金、监守自盗、携款外逃、擅自担保和盲目决策造成大额资金外流现象,市场营销中的以电谋私和内外勾结偷电现象等等。
  回顾电力行业反商业贿赂的历程,实际上早在国家电力公司时期,对于如何预防电力腐败尤其是电力建设物资招标方面就全面推行了“五制”管理,即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以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为标志。2005年7月,国家电网公司又相继出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商业贿赂的蔓延。但是作为电力企业这种资金密集型行业,很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捕猎的对象、腐蚀的重点。
  《华西都市报》曾报道:在一家生物医药公司做医药代表的洪先生对媒体记者抱怨,他以后的工作更难做了。“我需要更隐蔽地去跟医生或医院院长打交道。”他抱怨的原因是,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就使笔者担忧:把商业贿赂纳入刑法打击范围,固然体现了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维护清廉市场秩序的决心,但仅仅凭借法律,保不准这记重拳会打在棉花上,劳碌而无功。
  电力行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治理商业贿赂。
  1.扫除模糊的认识
  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小到吃请、送红包礼金,大到赞助出国考察,久而久之,形成了林林总总所谓的“潜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覃日飞说,当某种违法现象一旦形成了“潜规则”,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潜规则”被很多人实践,在人们的脑海里形成了一种“习惯、正常”的概念后,要想一下子“洗心革面”几乎是不可能的。商业贿赂正是如此。这也是打击商业贿赂与其他类型的反腐最大不同。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当务之急,是要让电力员工知道什么是商业贿赂、生活中商业贿赂有哪些表现、中央为何要下狠心惩治商业贿赂等。因为,只有先让群众认知,才能接受,进而才会积极参与到这场“反腐风暴”中。否则,一切努力都会事倍功半。
  2.从治理红包开始
  红包作为我国传统的社交礼仪,是亲友间礼尚往来的一种形式。包中少有功利计较,多的是情谊的体现。但从电力行业的警示案例来看,一些以“红包”、礼金形式出现的权钱交易,进出于部分掌管权、钱、人的实权部门,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礼尚往来,而是具有明显的贿赂性质的行为。对此,尽管党纪政纪方面有明文规定,各级领导也三令五申,但依然屡禁不止。为此,电力企业一是要加强资金管理,坚决查处小金库;二是要实行全面的收礼登记制,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判断礼品的价值;三是要将除亲友间交往外的“非公务活动”都包含在被规范的行为范围内;四是要对送受贿赂性质的红包、礼金者,彻底查处、从严不贷,从物质上、精神上让他们得不偿失,不敢送礼。
  3.盯准实权人物
  电力企业的实权人物也许官位并不大,但所在岗位却是要害,具有较强的审批权、决定权。往往负责大额资金的投向和兑现,具有较大的财权。所从事的工作通常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外人难以染指。在各种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实权人物”参与市场竞争,必然会导致商业贿赂的发生。因为从客观上说,“实权人物”代表着企业,拥有不可比拟的市场资源,很可能成为以逐利为目的的人的腐蚀对象;从主观上说,“实权人物”可以不计较成本,在招投标以及资金监管等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他们甚至可以因一己的好恶而舍本逐末、以次充好。
  4.强化重点监督
  读了电力系统党风廉政教育读本《警钟》,不难发现这些违法违纪人员的职务并不高,甚至未担任领导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工作在一些重要部门或重要岗位,并且掌握一些重要信息和情况,通俗地讲,就是掌握着一些可以“腐败”的资源。这些人平时容易被忽视,有的甚至成为监督的“死角”,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些人暗中“做手脚”创造了条件。所以要强化对重要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通过实行岗位轮换制度来让他们降温,不至于热得炙手;执行企务公开等制度,让群众知情,形成监督的合力。
  5.执行制度要刚
  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保证依法经营,高度关注资金管理、企业年金管理、招投标管理、物资管理、工程管理等各个环节,重视事前把关,严格控制经营风险,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彻底整改。在财经工作方面,完善收支两条线和公司账户,逐步实行财务管理权限的“倒三角”结构,形成强有力的内控机制,并使审计监督进入经营管理的一切领域;在人事工作方面,明确职务禁区,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在工程建设方面,强化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监督。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商业贿赂一度成为“潜规则”的今天,要实现从接受“劣币”到零度容忍的自觉过渡,构建一个和谐、阳光的企业经营环境,需要足够的法律权威,制定正确的战略,建立强有力的专业机构。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是香港廉政公署30多年来反腐的终极执行目标。30多年来,香港因廉政公署的震慑力和拥有不容含沙的眼睛,才创造了全球清廉指数位居前14位的奇迹。劣币不可能长期的、永远驱逐良币,虽然法律不是万能的,道德也不是万能的,但只要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辅相成,就能最大限度地减轻商业贿赂的危害,“良币”就有可能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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