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兼职中的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3.大学生兼职的警惕性不高。调查发现,大学生在寻找兼职时对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警惕性不高。主要表现为在兼职前,只有24.32%的大学生每次都会对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的合法性进行确认,有16.22%和40.54%的大学生经常和偶尔会对其合法性进行确认,还有18.92%的大学生从来不对这些机构的合法性进行确认这说明: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过于相信中介或用人单位,往往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识别能力,很可能导致被“黑中介”或“黑单位”欺骗。
  4.大学生兼职的法律意识较淡薄。首先,劳动协议形同虚设。调查发现兼职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时,往往不重视与其签订劳动协议或者合同。虽然有17.57%和10.81%的兼职大学生每次或经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或合同,但还有35.14%的大学生只有偶尔签,甚至还有36.49%的大学生从来没有签过。这说明很多大学生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根本不知道或者不敢主动提出签订协议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其次,维权形式单一。面对侵权55.36%的大学生选择自认倒霉,41.07%的选择与用人单位交涉,3.75%选择向有关部门反映,而选择法律手段解决的为零。首先,超过半数大学生选择自认倒霉说明很大部分大学生维权意识比较薄弱,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不够重视。其次,大学生面对自身权益遭到损害时,大学生如果选择走法律程序的话,一是耗时较长,二是维权成本太高。

  二、大学生兼职权益的保障措施

  (一)立法机关修改和完善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
  首先,完善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条文。把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赋予兼职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其次,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对兼职大学生法律权益先行保护的规定;再次,出台关于社会职业中介的专门立法,加强对兼职市场的组织和管理。
  (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
  首先,工商部门应对中介机构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其次,劳动监察部门应严肃查处违规中介和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将那些经常损害兼职大学生权益的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在网上公布;再次,公安机关应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非法中介的打击;最后,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大学生兼职管理中心。建立专门的大学生兼职网站,为学生提供兼职指导,帮助学生维权等。
  (三)教育系统帮助学生维权
  首先,学校应加强法律教育。可通过橱窗、宣传册,开设兼职辅导系列讲座等活动宣传以及加强《合同法》、《劳动法》等学习;其次,成立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还可制作规范兼职行为的“一证两书”(实习证、学生与企业的实习协议书,以及高校与实习基地签订的协议书);再次,建立学生兼职信息平台。完善校内人才市场,筛选可靠用人单位信息;最后,建立高质量的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专业实践、学习和提高的平台。
  (四)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规范操作
  一方面,在用人单位层面建立实习生制度。实习单位须制定实习活动的有关规定,主动与大学生签订协议,为实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按量给付工资,实习结束后对实习工作及实习生进行考核鉴定;另一方面,在中介机构层面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求职招聘信息真实可靠。
  (五)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需提高
  首先,树立正确的兼职观念同时自觉培养法律意识,知道维权、懂得维权、善于维权;其次,慎重选择实习单位或中介机构,对其合法性要有清楚的认识;再次,主动要求签订协议或合同,注意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最后,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与实习单位发生纠纷时,可向学校、政府相关机构、新闻媒体等寻求帮助,通过法律等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结论

  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兼职可以为大学生积累更多的社会经验,兼职也是大学生从学校向社会过渡的重要阶段。但要解决目前大学生兼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保障问题,需要各方力量多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兼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从而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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