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司马迁作为时代变迁的见证者,在继承和改良先秦诸子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理财活动的实际对财务伦理作了较为全面的阐释,形成了兼收并蓄,融会百家的唯物主义财务伦理思想,实现了历史与现实的对接。
【论文关键词】司马迁;财务伦理;伦理思想
西汉前期,“网疏而民富”,司马迁作为治生之学的集大成者,其独特的“货殖”财务理念吸收了“富国裕民”的儒家伦理思想,改造了“寡欲无为”的道家伦理思想,借鉴了“乐观时变”的商家伦理思想,成就了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和谐财务伦理思想,为后世所传承。
一、“利以生义”的财富伦理观
对义利观的不同主张,历来是诸子百家争论的焦点。与儒家“重义轻利”、墨家“重利轻义”的财富伦理观不同,司马迁提出了“礼生于有而废于无,故君子富而好行其德,小人富而以适其力”的崭新观点,确立了经济基础与伦理道德相互依存、义利相彰的新型财富伦理观。
司马迁认为,一定时期经济的、物质的方面决定着人们的伦理道德水平,他引用管仲的名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从经济层面寻求财务伦理形成的依据。在经济基础与伦理道德的相互关系上,司马迁明确指出了经济基础对于人们伦理思想的形成和伦理行为的选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反过来,伦理道德水平又会影响物质财富的积累,只要人们富足了,就会“自爱而重犯法,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歌颂了历史上以经济基础为后盾的财务伦理践行者,如范鑫、子贡、乌氏保、巴寡妇清、卜式等,批判了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大谈仁义教化、不顾人民疾苦的唯心主义财务伦理观,第一次提出了求富求利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源动力,这在当时“以儒为尊”的时代提出“利以生义”的唯物主义财富伦理观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二、“本富为上”的筹资伦理观
司马迁认为趋利求富是人的本性使然,他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指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人尽其才,竭心尽力,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财富,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同时,司马迁强调人们在逐利时必须遵循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虽然“利以生义”,但“利”的追求必须始终符合“义”的要求,处于“义”的制约之下,“以礼义防于利”。
对于人们筹集资本、获取财富的方式、手段,司马迁认为“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所谓“本富”就是从事农业生产而致富,“末富”则是指通过工商业活动致富,而通过不正当手段如盗掘坟墓、拦路抢劫、私铸钱币、私刻假印、贪污受贿及欺行霸市等“弄法犯奸而富”,则属“奸富”。在司马迁看来,对财务活动必须要进行伦理区分:“本富”和“末富”是借助正当的经营“取与以时息财富”,是应该肯定的,但他更为主张符合农本思想的“本富”为上,“以末致财,用本守之”;而“奸富”最下。应“严削”以“齐之”,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人们的筹资活动只有用伦理来指导。用制度来约束,才能保证百姓安居乐业,“仁以爱之,礼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可见,司马迁虽然赞成求富,但倡导的是有伦理内涵、合乎道义的富,反对“害于政,妨百姓”的不择手段的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