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二、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而来,股权结构呈现出公有股权占主体,国家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的特征这些特征影响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使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明显的缺陷:
(一)政府职能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由于我国企业是由传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具有不同于西方的特殊性。具体表现在: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地位没有人格化,造成国有股所有者缺位;政府使用行政措施超出正常的职责范围,直接干预企业的运营。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被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进行公开交易,因此也称为非流通股。我国从2006年5月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正是为了改变上市公司流通股比重低、非流通股过于集中以及公众股过度分散的特征。
(三)外部治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公司控制权市场尚未形成,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经理人市场。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经理的选聘是在控股股东和公司内部进行的,而缺乏明确的选聘和考核标准。银行和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作用也有限,机构投资者缺乏。
(四)公司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不健全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不强,董事会由大股东操纵或由内部人控制,难以形成独立的董事会来保证正常的经营与决策过程。公司的监事会的作用也有限,没有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没有任免董事会成员的权利,没有参与公司高层决策的权力。
(五)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的薪酬结构比较单一,不能对董事和高级经理人员起到足够的激励效果。个人收入和公司业绩之间未建立规范合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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