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马克思与罗默剥削理论之比较(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罗默肯定了剥削的根本原因是对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分配,他用西方经济学模型表明剥削是“与财产的不平等所有权相联系的结果的不平等”。他同时也指出了剥削形式是随着财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财产权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表现。

    但是罗默的理论不是立足于剥削是由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表现的不平等社会关系而产生的这一基点,而只是阐述了剥削的根源是生产资料初始所有权表现的不平等的关系。罗默也没有回答这种初始所有权的不平等标准是什么,由什么样的因素引起,以及是否只要平均分配财产就能消除这种不平等的初始所有权,从而消除剥削。以上的理论只是为了证实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公平,这显然是颠倒主次。

    (四)对剥削合理性的阐述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对资本主义剥削给予最彻底、最猛烈、最尖锐的批判和揭露,但却从未否定资本主义剥削存在的合理性和历史必要性。马克思对待剥削或者非剥削从来没有采取简单肯定或否定的态度,而是以生产力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因为剥削或非剥削是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某种生产关系的优越是在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中表现出来的,这样,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就成了检验和取舍生产关系的标准。而历史上剥削的出现首先是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的表现。马克思虽然曾经愤怒地谴责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深重罪恶,但他还是公正地肯定了资本主义在发展生产和推动历史进步方面的历史功绩。

    罗默并不主张对一切剥削形式都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他认为“社会必要剥削”就是一种合理的剥削现象。

    (五)两种理论在方法上的比较

    马克思对剥削问题的研究采取的是从阶级出发的方法论,用整体与系统的研究方法,而罗默采取的则是用西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鼓励的个人出发的方法论,以个人和片面的研究方法。马克思的剥削理论,主要运用唯物辩证法,并将“总体方法论”与“抽象升到具体”的方法结合起来,辅之以其他如演绎和数理方法等。如通过《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阐明了价值实体和价值决定;然后在第二卷第三篇,运用劳动二重性原理,讨论了新价值的创造及价值的转移,并在商品价值构成的基础上讨论了剥削的“客体”—剩余价值的生产、流通、分配及消费,由此阐明了剥削产生的原因、形成剥削的根源、资本主义剥削的表现形式及内容等等。而罗默理论的研究方法并不是遵循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也不是“总体方法论”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结合,而是单纯采用数理方法,运用微观经济均衡模型进行推理。用"A, B, C, D, E',几种均衡模型定义资本的分配关系,以求找到剥削由来的根源,甚至用博弈论的方法定义剥削,用假设的经济学模型代替实践调查数据,毫无说服力,也不具备现实性。显然,罗默的研究方法并不像马克思那样以客观事实和社会现实为基础,并通过对社会现象分析,找出这些现象背后的规律或关系,而是从假设出发,通过逻辑推绎来得出有关结论。这样的方法一旦出现假设的非现实适应性,逻辑推绎即便正确,结论也难以符合客观实际。

    三、马克思剥削理论与罗默剥削理论的现实意义

    通过对两种剥削理论的分析与比较,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剥削理论远比罗默的丰富,这一点连罗默本人也不得不承认。问题是,如何继承和弘扬马克思所开创的伟大事业,尤其是在经济体制多元化的今天,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完全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情况,有不少是马克思所预料不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出现了与传统的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存在巨大差异的地方;西方以自由经济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直接导致了现今的全球性金融危机。面对这些现实,更好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应是:既坚持又与时俱进。同时,对罗默剥削理论采取马克思主义扬弃和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寻找其中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

    首先,马克思的剥削理论仍然是我们对待私有制和现阶段剥削的思想理论武器。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论述剥削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立场,即坚持用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分析剥削的方法;坚定站在无产阶级和被剥削者一方,反对资本自我权利的无限扩张,消灭贫穷,消除两极分化;坚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最终会消灭剥削。

    其次,对待罗默非劳动价值论剥削理论,最好的方法是扬弃—既克服又保留,要用马克思主义扬弃与辩证的态度对待罗默的剥削理论。但是这一原则具体落实起来却并非易事。如罗默,他的剥削理论虽然保留了马克思对私有制的批判,坚持了公有制的思想,但是却放弃了劳动价值论。罗默面临的两难选择也许是:在总体上、名义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在结构上、细节上重建马克思主义某些理论和观点。但他为了逻辑而放弃历史,用了数学而忽略了辩证思维,有本末倒置之嫌。

    罗默认为,他的“一般剥削理论”不仅说明了非社会主义社会的剥削问题,而且还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剥削问题”,因此完全超越了马克思关于剥削的视野。近几十年来的实践(比如中国的改革开放),虽然为“什么是社会主义”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罗默的这种“社会主义”与其说是马克思所定义的社会主义,不如说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的变种。毛泽东晚年竭尽全力与之抗争的也正是这种“社会主义”。罗默的学术创意固然值得认真对待,但他是否“完全超越”了马克思,恐怕还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如今,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困难面前,正如温家宝总理在剑桥大学演讲中所指出的,这场金融危机的根源是道德的沦丧,西方自由的经济模式和意识形态导致了道德诚信的丧失及其最终经济的崩溃。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当生产力不适应生产关系的时候,就需要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金融危机的事实证明,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理论研究中经常面临或是全面但有缺陷、或是无缺陷但片面的情况,左右为难无法取舍,究其根源恐怕在于他们的研究多是书斋论道、脱离实践,并没有像马克思主义理论从实践中检验真理,没有从表象之中看到事物的本质。相比之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契机就在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遭遇全球金融危机面前,把机遇和挑战化为一股经济强势推动力。同时,罗默在分配政策中,体现既不要挫伤强者的积极性,又要对弱者加以保护等等,均被认为是市场机制与公有制相结合的重要原则,值得我们借鉴。所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加快发展生产力,为将来最终彻底消灭一切剥削创造条件,这才是我们必须坚持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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