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入WTO以来,国际市场对人造板需求量不断增加,我国人造板产业快速发展,其出口量呈稳定增长趋势,国际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但受森林资源、国家贸易政策、企业规模等因素制约,人造板的生产与发展受到影响。建议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板材生产原料供应,积极改善国际贸易环境,为人造板出口贸易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建议企业从加强科技创新、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林业产业;人造板;出口贸易
随着我国对外合作多元化的新体系建设,我国放宽对国际林产品贸易的限制,加速与世界各国林产品贸易合作。人造板产品作为林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也得到快速发展,产量大幅度上升,其出口贸易也随之迅速发展。我国人造板的出口对国际市场产生着越来越深远的影响。
一、我国人造板出口现状
2001-2013年,我国人造板出口量总体呈上涨态势,其中刨花板的出口量较小,纤维板及胶合板的出口量较大。具体来看,2001-2003年,刨花板、纤维板及胶合板的出口量处于缓慢增长的状态,2001年此三类板材出口量分别为14.9万立方米、20.4万立方米、126.8万立方米,2003年出口量分别上涨到17.6万立方米、26.7万立方米、235.3万立方米,分别上涨了18.12%、30.88%、85.57%。2004-2007年,刨花板、纤维板和胶合板的出口量上涨幅度较大,2007年刨花板、纤维板及胶合板的出口量分别达到23.8万立方米、323.2万立方米、902.9万立方米,分别是2001年的1.60倍、15.84倍、7.12倍。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刨花板、纤维板及胶合板的出口量开始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2009年三板出口量为12.6万立方米、221.6万立方米和563.3万立方米,分别是2007年的52.94%、68.56%、62.39%。2010年,下降态势开始出现扭转,2013年我国刨花板、纤维板及胶合板的出口量分别达到历史最大值28.3万立方米、326.2万立方米、1026.8万立方米。(见图1)
二、我国人造板出口贸易地位
我国人造板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是衡量我国人造板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准。从历年我国人造板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的比重来看,我国刨花板的出口量占世界刨花板总出口量的比重较小,即我国刨花板的国际竞争力较弱(见图2)。2001-2013年,刨花板的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的比重一直在0.5%-1.1%之间徘徊,这与我国是人造板出口大国这一身份不符。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我国刨花板的产量占我国人造板产量的比例长期处于较低水平,2012年我国刨花板、纤维板和胶合板的产量分别为1353万立方米、5693万立方米和4468.1万立方米,刨花板的产量仅占全国人造板产量的11.75%。另一方面,加入WTO后,虽然我国刨花板产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生产工艺还较落后,产品质量不高,难以进入国际市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刨花板在世界市场的占有率。总体来看,我国纤维板和胶合板的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的比重较大,并且呈不断上升态势。其中,2001年纤维板世界占有率为1.5%,2006年突破10%,2012年达到峰值16.5%。胶合板是我国人造板产品中国际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品种,2002年胶合板出口量占国际总出口量的10.4%,2007年达到31.8%,2013年更是高达39.4%。这说明,随着我国人造板产业的发展壮大和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深度和广度的加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级的人造板生产大国,我国人造板产业在国际上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我国人造板出口集中度及出口市场结构分析
在此,笔者将用我国人造板每年前三个出口国的出口量之和占当年各自总出口量的比重来测算我国人造板的出口集中度。由上节可知,我国刨花板历年产量占全国人造板产量的比重小,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的比重不超过1.1%。所以,在此仅研究纤维板及胶合板的出口集中度及出口市场结构。鉴于数据的可得性,纤维板的出口集中度及其出口市场结构分析的研究范围为2006-2013年,胶合板的出口集中度及其出口市场结构分析的研究范围为2001-2013年。2006-2013年,我国纤维板的出口集中度较高,且波动较大。2006年纤维板的出口集中度为32%,2008年下降到19%,随后纤维板的出口集中度开始直线上升,2010年达到最大值54%,接着再次下降到2013年30%(见图3)。2006-2013年,我国纤维板的出口集中地为美国、俄罗斯、伊朗、加拿大、沙特阿拉伯。具体来看,与纤维板的出口集中度情况相吻合。2006-2007年,我国纤维板主要出口地区为美国,两年分别占我国纤维板出口总量的15%、18%。2008-2009年,我国纤维板出口美国的占比有所下降,如2008年出口美国、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加拿大、伊朗的纤维板分别占我国纤维板总出口量的8%、6%、6%、3%、1%。2009年-2010年,纤维板的出口地主要集中于美国、沙特阿拉伯及伊朗。2011年以后,纤维板出口美国、沙特阿拉伯及伊朗的占比骤降,出口俄罗斯和加拿大的占比有所提升。(见图4)。2001-2013年,我国胶合板的出口集中度较高,基本处于30%-50%之间,且2004年之前呈上升态势,2004年之后胶合板的出口集中度逐渐降低(见图3)。相应的,2004年之前,我国胶合板出口的目标市场主要是美国、日本和韩国,其中出口美国的胶合板占我国胶合板总出口量的比重最高,2004年为33%,出口日本、韩国的占比也分别达到13%和8%。2004年以后,我国胶合板出口美国的占比开始大幅度下降,由2004年的33%下降到2011年的14%。与此同时,我国胶合板出口英国、加拿大的占比开始上升,分别由2004年的2%、1%上涨到2012年的8%、10%。
四、我国出口人造板的优势及劣势
(一)我国出口人造板的优势
一是国际市场需求旺盛,为人造板出口带来了机遇。我国是世界人造板生产与出口贸易大国,人造板产业外向型明显。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各国对人造板的需求量也在大幅度增长。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在《世界森林状况2009》中预测,10年后全球人造板消耗将接近4亿立方米,20年后达到5.21亿立方米。国际市场的巨大需求,为中国人造板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二是人工林面积广阔,为我国人造板生产提供了原料保障。国家林业局第7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工林保存面积0.62亿公顷,蓄积19.61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每年可提供木材9670万立方米,可支撑木浆生产能力1190万吨,人造板生产能力1315万立方米,提供大径级材732万立方米。规划2015年,建成1333万公顷速丰林基地,建成后每年可提供木材1.4亿立方米,可支撑木浆生产能力1386万吨,人造板生产能力2150万立方米,提供大径级材1579万立方米,为我国人造板生产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保障。三是巨大的生产能力,使我国成为世界人造板生产基地。我国自2006年人造板产量首次以4170万立方米超过美国以来,已连续5年居世界第一。2014年我国人造板总产量达30212.33万立方米,稳居世界第一。巨大的生产能力,使我国成为世界人造板生产基地成为可能。
(二)我国出口人造板的劣势
一是森林资源的短缺,制约了人造板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人造板出口贸易是我国林产品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产品贸易是基于资源的贸易方式,中国人造板生产的基础保障是原材料的持续供给。有充足的原料,才能保证人造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我国林木资源相对不足,整个东北林区从2014年开始实施全面禁伐。加之我国传统的原木进口国都颁布了限制本国原木及木质原材料出口的政策,如俄罗斯提高了原木出口的关税,印度尼西亚禁止原木的出口,原材料短缺已成为我国人造板生产的瓶径。二是国家贸易政策的调整,使人造板成为非鼓励出口产品。2006年9月至11月,我国政府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旨在抑制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将24类人造板和4类木制家具产品的出口退税从13%下降到11%。自2006年11月1日起,除了不享受退税以外,对木片、实木地板和一次性木筷,另征出口关税10%。把66类人造板和用濒危树种木材生产的家具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进口原木加工成锯材再行出口,必须取得政府有关机构发放的许可证。这些政策对我国的人造板出口无疑产生极大的影响。三是技术和规模的限制影响了人造板企业的研发与创新能力。人造板生产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自主研发能力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高级技术人才、优秀熟练工人缺乏导致了大多数企业至今仍停留在抄袭、模仿的低水平发展阶段,很难向产品附加值高的领域拓展。四是人民币升值与银行贷款规模的收缩,增加了人造板生产成本。近年来,我国政府采取的控制流动性过剩的宏观调控手段,造成的人民币持续升值,货币优势已荡然无存,严重影响了人造板出口贸易。原材料、劳动力、能源、运费等价格的上涨,使人造板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国家宏观政策将人造板生产行业列为风险型行业,笼统作为“两高一资”,银行贷款规模的收缩,更使人造板企业流动资金受到限制,严重影响了我国人造板的生产与出口。五是目标市场的技术贸易壁垒,成为人造板出口的主要障碍。由上文可知,我国人造板出口目标市场集中,对美欧等发达国家出口依存度较高。欧美等人造板主要出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的人造板贸易,频繁出台贸易保护政策,利用反倾销、反补贴等传统贸易壁垒,以及FLEG行动计划、森林认证、雷斯法案等绿色贸易壁垒限制我国人造板的出口,我国人造板出口面临恶劣的贸易环境。六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冲击了我国传统的人造板市场。原本出口远落后于我国的其他国家的人造板出口大幅增长,如越南已成为继中国、泰国之后对日本出口的第3大人造板出口国。这些国家在原料、生产成本等方面具有的优势对我国人造板出口造成了强烈的市场冲击。
五、我国人造板拓展国际市场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
一是保证生产原料供给。政府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保证人造板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给。首先,需在确保俄罗斯及东南亚各国传统木质原材料供应的基础上,寻找新的资源丰富的原木供给地,如大洋洲的新西兰、澳大利亚,南美洲的巴西等原木出口国。其次,大面积培育商品林,逐步代替天然林成为主要的原木供给主体。在世界木材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出台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速生丰产林面积;改良造林树种,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出材率;合理搭配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的比例,做到适地适树;增加人工林面积与采伐量,为我国人造板提供更多原料。另外,需加大科研投入,开发以农业稻秆剩余物等新生物性资源制造人造板的技术,缓解人造板生产对木质原料的依赖。二是改善国际贸易环境。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公约中环境条款的谈判,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外交的重要位置,推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等国际公约的实施,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多边和双边战略对话,推动建立更合理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机制。积极参与各种国际规则的制定,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提高中国在世界人造板贸易中的话语权。
(二)企业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