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一个哲学范畴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引言
    虽然命运这个词在哲学专著中不时出现,但命运范畴的意义依然暧昧不明。很少有人将命运当
作一个本体论课题来研究,落实到个体层面的分析则更少。本文在个体层面上对命运概念进行了生
存论—本体论意义上的探索后发现:命运确实意指着实在的生存论规定,因而应该被确认为正式的
哲学范畴并获得严肃的研究。
    哲学家们否认命运存在的根本理由是:人是一种超越性的存在,可以不断超越已有的规定性,
对于人来说不存在所谓的命运。但超越总是对具体界限的超越,所以,人是超越性存在又意味着人
是有限的存在者。人的有限性首先是人作为身体的界限:我是这个身体而不是其他身体,这本身就
是一种界限。其次,超越作为身体的越界行为可以超越任何界限吗?显然不能。一个严酷的事实是:
有些界限是我无法超越的,它是对我的超越性不可超越的规定。这就是命运。命运之为命运就在于
它的不可超越,因此,命运对我来说乃是必然性。本文所说的命运不是指某种外来的强制力量,不
是先于人的存在,而就是人作为身体本身的规定性。简言之,身体即命运。所以,我的命运学说不
同于世俗迷信和先前的命运学说(将命运归结为逻各斯、绝对精神、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永恒轮回、
天命),它并不认为个体的生命历程在开始之前就已经为某种神秘的力量所决定,因此并不否定个
体的超越性,而只是想指出此超越运动的界限和它必然具有的结构和结果。
    现在我们将在个体层面上细致而微地领受命运是什么。
    一、  已生,必变,将死
    我作为身体的出生是我无法选择的一个事实。它发生在我具有选择能力之前:诞生前和诞生中
的我无法对这个至关重要的事件发表意见。身体在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之前早已存在。出生这个生存
论—本体论事实发生在我的超越性诞生之前。出生就是被抛到一个我不是其起源的世界上,而且,
在这个我不是其起源的世界中,我也不是我自己的起源。我的起源是他人:那些已经具有超越性并
且决定生产另一个个体的个体。已经出生这一事实游离于我的超越性之外,无法为我的超越性所触
及和改变,因此,它对我来说乃是命运。当我用手抚摸自己和试图与石头、树木、玩具打交道时,
我领受到这一命运并且不得不接受它。包括自杀在内的任何否定生命的行动都无法改变这个命运,
相反倒是对这个命运的肯定。我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我的出生的意义,即我通过实践对我的生存结构
的造就。如果说他人必须对我的出生负责的话,我则必须对我的总体生命历程负责。虽然出生这个
原始事实作为命运处于我的超越性之外,但在领受到这个命运之后,身体作为超越性则是一系列以
筹划为基本结构的行动。因此,已经出生这一原始事实作为命运并不否定我的超越性,而是我的超
越性诞生的前提。同时,它作为命运正是他人超越性的产物,所以,已经出生这个原始命运丝毫不
是某种神秘的力量,而就是由他人造就的。我作为身体出生于另一个身体;另一个身体创造了我的
原始命运;我领受到这个命运意味着我的超越性已经诞生。我从自己的命运可以领受到生产另一个
个体的责任:我作为一个其原始命运为他人创造的个体将创造另一些因为我而诞生的个体的原始命
运。是否会有另一个人因为我而诞生,决定权完全在于这个我所是的身体,而那些被我抛入一个他
不是其起源的世界中的个体由于不是自己的起源,只能如我曾经做过的那样将自己的出生领受为无
法选择的命运。我作为他人命运的创造者必须为他人的原始命运负责。成为父亲或母亲是一个重大
的伦理学抉择,因为我的决定将成为他人的原始命运。
    我在诞生后领受到的另一个原始事实是:我与我筑居于其中的世界一起变化着。渐渐长高的躯
体,隆起的喉节,声音的变化,种种新的渴望和冲动都意味着我在成长。与我扔出的石块造成水面
的波纹这一变化不同,我没有选择这种变化。变化对我来说是一种必然性:无论我希望变化与否,
我总在变化着。必变是我作为身体的另一个命运。变化首先是我作为实在者的生理过程,与天道即
宇宙变化大流相一致。变化的必然性在于:我不可能不变化,我企图不变化的努力总是失败。我端
起杯子,保持着端起杯子后的姿态,希望留住这个姿态诞生时的那一瞬,但是那一瞬在我试图留住
它时消逝了。虽然我手臂端杯子的姿态没有改变,但手表的指针在转动,那一瞬已不复存在。生存
意味着我在流逝中保持自身。这种保持并不是保持住某一瞬间,而是我的自我造就:虽然我不能不
选择变化,但我却可以选择作为实践者如何变化。必变这个严酷命运仅仅否定了我不变化的可能性,
对其它可能性则是开放的。这些可能性是我在与诸实在者打交道过程中造就的,因此属于我的自由
的领域。我的自由以有命运的形式存在着。
    已经出生的我必然变化,因此,我不能按着意愿永恒地停留在我生命的某一阶段。变化作为实
践的原始基础成全着我(我长高了,成为大人),同时又使我处于不断的消亡过程中。最终我会成
为相对他人而言的绝对的过去:死亡使这个身体停止一切自我收留活动,消失在自在者的家族中。
将死是我的另一个命运。我是从古至今的他人不可避免的死亡领受到这个命运的,因为我无法实在
地触及我的死亡。远古的人们已经集体消亡,没有人再能看到他们的面孔,触摸到他们的手臂。我
的父辈和同代人也不断下场到自在者的家族中去。死亡并不是我的命运,因为它不属于我的实践历
程,而是这个实践历程的消亡。作为命运存在的乃是我将要死去这个事实;它属于我并且不断威胁
着我。死亡和将死的本体论区别构成了我们所领受的事实的荒谬性。将死是我作为身体不可抗拒的
命运:我可以试图选择死的方式,延迟死的日期,但却不可能选择不死。我总可以想象某一刻,在
这一刻后我不再存在。这就是在想象中先行到濒死状态。它乃是畏的根源:我对这个消灭我的一切
可能性的可能性极端恐惧。它意味着:那一刻之后我“没了”。这双曾看见这么多事物的眼睛将闭
合,这双手再也不能抚摸任何事物,这个思考过如此多事情的大脑已经降到与石头、土块、桌子等
自在者的行列中去。所有思考过死亡的人都将死去。将死这一命运不会因为我们对它的领受而消亡。
死亡的荒谬处在于:它是我生存的意义的死亡,因此,我的死亡对于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意义只
有通过一个未来才能诞生,而死亡恰恰意味着我不再拥有未来。我既不能像把握实在过程那样把握
死亡,也不能赋予它以任何意义。我对它是完全无可奈何的,因为它是我的自由不能逾越的大限。
我不能像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样先行到死,而只能先行到濒死状态并在畏中领受我将死这一命运。领
受我的死并且赋予它以一个意义,那是别人的事:他们因为继续生存而通过对未来的筹划使我的死
亡具有意义。死亡是完全为他的。我的死亡对于他人来说是一个实在事件,因此对他们的生存结构
产生影响并为其所收留。正因为存在着继续其生存筹划的他人,我的死才是有意义的。我的死亡作
为我无法触及的过程在我的实践领地之外。我只能通过他人的死在想象中先行到濒死状态来领受我
将死这命运。这个命运在其直接性上是由他人创造的:那些创造了我已经出生这一命运的个体同时
创造了我将死这一命运。领受到我将死这一命运的生存论意义在于:领受到我作为身体的有限性,
通过紧张的生存筹划赋予我有限的生命以尽可能丰富的意义。我应该象掌管一场逐渐缩小的土地的
农民一样珍惜属于我的岁月。设计一些可能性并实现它们乃是领受到自己命运的个体的至上使命。
对将死这一命运的领受证明了:我是一段无法触及自己毁灭的诞生。


二、  与他人共在
    与他人共在是我的另一个命运。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他人的世界里,而且,我正是被他人抛到这
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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