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与形式指引(7)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时间”很有可参比之处。而先验的想象力带来的“纯象”或统一性就是一种原本意义上的“纯形式”。请看第一版的“演绎”中的一句话:“由于统觉的原本统一或协调是一切认知可能性的基础,因此,想象力的先验综合的统一或协调就是一切可能的认知的纯形式(reine Form),所有可能被经验的对象都必须通过它而得到先天的表象。”(A118;译自德文版,Felix Meiner, 1956年,第173-174页)这种纯象(reine Bild)意义上的“纯形式”,就很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中讲的“理式”(如柏拉图的“Form”或“eidos”),也不同于那与“质料”相对而言的“形式”。如果让它浸入人的实际生存经验之中,就近乎海德格尔所讲的“形式的”意思了。它没有自己的对象化内容,但必须以最具体、最当场(当时各自)的方式被实现出来。
除了这三种可能的思想来源之外,海德格尔还可能从他理解的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比如视“存在的多样性的统一性”为一种“类比的[形式]统一性”而不是“种的普遍性”的看法;参见《存在与时间》第1节第1点)、特别是司各特的“这一个”(haecceitus)的范畴意义的学说中受到过启发(参考海德格尔于1915年完成的教职论文《邓•司各特的范畴与意义学说》载于《海德格尔全集》第一卷)。
E. 拉斯克(Lask):《著作集》(Gesammelte Schriften), Band II, Tuebingen: Mohr, 1923年,第191、137、160、162页。
海德格尔:《宗教现象学引论》,第9节。
同上书,第58页。
同上书,第58-59页。
同上书,第63-64页。译文中的强调符都出自引者。
海德格尔:《宗教现象学引论》,第90页。并参比于以上第二节中总结部分的第(6)点。
参见张祥龙《海德格尔传》,第99-105页。
中文译文见《海德格尔选集》下卷,731-763页,尤其是750页上对“哲学”的概括性说明。
比如《海德格尔全集》第29/30卷《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世界-有限性-孤独性》,它是海德格尔1929年至1930年冬季学期的讲课稿。
按照J. Stambaugh于1996年出版的《存在与时间》的新英文译本末尾的“索引”的统计,“形式指引”这个词在此书中出现了八次左右,“先行的指引”有三次,而“形式的”出现了不下45处。见Being and Time, tr. Joan Stambaugh,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6, 第440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3页。
同上书,第105页。
张祥龙:《海德格尔传》,第235-237页。
海德格尔:《德国大学的自我主张;1933/34年校长任职》(Die Selbstbehauptung derDeutschen Universitaet; Das Rektorat 1933/34),Frankfurt: Klostermann, 1990年,第13页。
同上书,第13页。
海德格尔:《同一与区别》(Identitaet und Differenz),Pfullingen: Neske, 1957年, 第24-25页。
海德格尔:《演讲与论文集》(Vortraege und Aufsaetze),Pfullingen: Neske, 1978,第177页。
参见海德格尔1923年夏季学期讲稿《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Ontologie (Hermeneutik der Faktizität),《全集》63卷,Frankfurt: Klostermann, 1995年第二版。比如,该书第6节题目为“实际性:作为在其那时各自状态中的缘在”(Faktizität als das Dasein in seiner Jeweiligkeit),其中讲道:“这个作为实际性的自己的缘在(Dasein),正在并只在它的那时各自的缘(jewiligen‘Da’)中才存在
引自H. 奥特(Ott):《马丁海德格尔:政治生活》(Martin Heidegger: A Political Life),A. Blunden英译,London: Haper Collins, 1993年,第338页。
它的起点,确实可以追溯到胡塞尔-布伦塔诺的意向性学说,其基本精神是:意向行为的方式构成着被意向的对象。比如,按照海德格尔,布伦塔诺的意向性学说具有动态构成的特点,也就是各式各样的“使自身指向某物”的体验方式构成着被体验的“某物”。而胡塞尔的意向性学说的要旨在于,被知觉者就意味着其被知觉的样式与方式。可以说,海德格尔的“实际生活经验本身的形式指引”学说是意向性学说的前反思化、生存论化和存在论-解释学化。
所以,《海德格尔全集》都不做索引、编者注等,逼读者深入原文。这种安排虽然受到不少批评,但却是符合海德格尔的治学风格的。
引自T. 克兹尔:《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起源》,第19页。
除了这三种可能的思想来源之外,海德格尔还可能从他理解的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比如视“存在的多样性的统一性”为一种“类比的[形式]统一性”而不是“种的普遍性”的看法;参见《存在与时间》第1节第1点)、特别是司各特的“这一个”(haecceitus)的范畴意义的学说中受到过启发(参考海德格尔于1915年完成的教职论文《邓•司各特的范畴与意义学说》载于《海德格尔全集》第一卷)。
E. 拉斯克(Lask):《著作集》(Gesammelte Schriften), Band II, Tuebingen: Mohr, 1923年,第191、137、160、162页。
海德格尔:《宗教现象学引论》,第9节。
同上书,第58页。
同上书,第58-59页。
同上书,第63-64页。译文中的强调符都出自引者。
海德格尔:《宗教现象学引论》,第90页。并参比于以上第二节中总结部分的第(6)点。
参见张祥龙《海德格尔传》,第99-105页。
中文译文见《海德格尔选集》下卷,731-763页,尤其是750页上对“哲学”的概括性说明。
比如《海德格尔全集》第29/30卷《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世界-有限性-孤独性》,它是海德格尔1929年至1930年冬季学期的讲课稿。
按照J. Stambaugh于1996年出版的《存在与时间》的新英文译本末尾的“索引”的统计,“形式指引”这个词在此书中出现了八次左右,“先行的指引”有三次,而“形式的”出现了不下45处。见Being and Time, tr. Joan Stambaugh,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6, 第440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3页。
同上书,第105页。
张祥龙:《海德格尔传》,第235-237页。
海德格尔:《德国大学的自我主张;1933/34年校长任职》(Die Selbstbehauptung derDeutschen Universitaet; Das Rektorat 1933/34),Frankfurt: Klostermann, 1990年,第13页。
同上书,第13页。
海德格尔:《同一与区别》(Identitaet und Differenz),Pfullingen: Neske, 1957年, 第24-25页。
海德格尔:《演讲与论文集》(Vortraege und Aufsaetze),Pfullingen: Neske, 1978,第177页。
参见海德格尔1923年夏季学期讲稿《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Ontologie (Hermeneutik der Faktizität),《全集》63卷,Frankfurt: Klostermann, 1995年第二版。比如,该书第6节题目为“实际性:作为在其那时各自状态中的缘在”(Faktizität als das Dasein in seiner Jeweiligkeit),其中讲道:“这个作为实际性的自己的缘在(Dasein),正在并只在它的那时各自的缘(jewiligen‘Da’)中才存在
引自H. 奥特(Ott):《马丁海德格尔:政治生活》(Martin Heidegger: A Political Life),A. Blunden英译,London: Haper Collins, 1993年,第338页。
它的起点,确实可以追溯到胡塞尔-布伦塔诺的意向性学说,其基本精神是:意向行为的方式构成着被意向的对象。比如,按照海德格尔,布伦塔诺的意向性学说具有动态构成的特点,也就是各式各样的“使自身指向某物”的体验方式构成着被体验的“某物”。而胡塞尔的意向性学说的要旨在于,被知觉者就意味着其被知觉的样式与方式。可以说,海德格尔的“实际生活经验本身的形式指引”学说是意向性学说的前反思化、生存论化和存在论-解释学化。
所以,《海德格尔全集》都不做索引、编者注等,逼读者深入原文。这种安排虽然受到不少批评,但却是符合海德格尔的治学风格的。
引自T. 克兹尔:《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起源》,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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