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场的逻辑:布迪厄的文学观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要讨论当代西方思想家,对于治资本的文化标准强加为文化生产场的合法原则,对此,他具体的应对策略不是让人们重温左拉或者萨特的个人干预,他呼吁开创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方式,他提出,在或者为统治者服务,从而屈从于经济压力或者国家体制的权威,或者成为象牙塔的知识分子,成为独立自主的旧式小生产者,这两难选择之外,还可以尝试成为集体性知识分子。文化生产者首先立足于作为一个群体的独立存在,保卫住自己的自主性,也就是成为自主的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的社会参与或者政治干预就可能是有效的,由此,正如伊格尔顿说的那样,任何文学理论都是政治的,布迪厄的文学社会学不仅仅可以加以政治阐释,而且它本身的价值指向在意识层次就是政治的。
八、对反思性文学社会学的反思
尽管我们已经用相当长的篇幅绍介了布迪厄的文学社会学,但必须指出,布迪厄的文学观不仅仅停留于此,他的理论视域实际上比我们上文所提到的要宽阔得多。布迪厄不仅仅讨论作家在文学场的位置与其文学实践之间的对应关系,而且还将这套分析模式引入文学批评中,例如对福楼拜《情感教育》的分析。正如《文化生产场:论艺术和文学》一书的英译者R.约翰逊所指出来的:"布迪厄的文化场理论可以说具有一种激进的互文本化(contextualization)的特性。" 在考虑文本的因素时,布迪厄把它结合到作家的策略、社会轨迹及其文学场的客观位置中加以考察,从而指出形式自身也是历史地、社会地被建构的,而且,在考察文学场的自在结构时,他不仅研究占主导地位的作家,而且注意居次要地位的作家,有时甚至是被今天所遗忘的作家;他不仅研究作为生产者的作家,而且注意那些赋予文学场以合法性的人,诸如阅读大众、出版商、批评家、报纸、政府文化部门,特别是教育系统;此外,他不仅研究文学场自身,而且将它置于权力场的背景下进行探讨,从知识分子在统治阶级位置上的结构从属性得出文学家必然与社会世界保持距离的基本立场,从而将文学社会学引入到政治实践领域,也就是引入到社会批判的维度。最后而非最不重要的是,在布迪厄的文本中,还有一种反思性或者说自我指涉性,他不断质疑自身的逻辑前提。
布迪厄以场的独特视角来透视文学现象,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为文学研究带来了焕然一新的景观。文学场概念的创设,比之许多过于宽泛因而显得大而无当的理论术语例如时代环境种族三因素决定论、俄狄浦斯情结、集体无意识、意识形态、能指的自由游戏、编码和解码等等,似乎更有可能实现宏观理论和微观的经验事实的结合。布迪厄将文学场理解为一个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权力场也具相当程度的理论概括力,特别是文学史上出现或真或假的美学变革的时候尤为如此。以中国的文学事实来说,我们在理解为什么创造社一会儿打出的旗号是"为艺术而艺术",一会儿又变成了"为革命而艺术"时,我们就得到了一种新解释:艺术口号其实是使自己增加符号资本以及合法化权力的一种策略,既然是一种在文学场上为符号斗争提供武器的一种策略,那么这两者之间前后的不一致就可以被创造社的同仁们忽略不计了。至于八十年代李杭育等人扯出"文化寻根"的旗帜,九十年代批评家对当下文学创作实践的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命名,前不久,"六十年代出生的作家"以喝狼奶长大的叛逆者自居,说"鲁迅是一块臭石头",无论其出发点是有意或无意,未尝不可作如是观。布迪厄将涵义复杂的资本、习性的概念引入文学场内,在使得这种文学分析趋于科学性、实证性的同时,又没有丧失作为一种文学分析方法所应该具有的活力。这部分地归因于布迪厄一些理论术语的弹性。例如他在谈到习性和策略时说:"习性包含了对一些没有主观意图的客观意义的悖论的解决。它是诸多套’招数’(moves)的根源,这些招数在客观上可以被组织为策略--而非真正策略意图的产物--至少必须预先假定这些策略被理解为其他可能策略之中的一种。" 这样,无论福楼拜"为艺术而艺术"的观点以及上文提到的创造社、李杭育等人的各种姿态是精心筹划的结果,还是无意为之使然,都不影响上述分析的言论。另一方面,布迪厄又多次不厌其烦地强调文学场的自主性及其自身的逻辑,强调文学场的不可化约性,即文学场的斗争并不直接就是毫不掩饰的权力的斗争,而认为文学场的斗争作为符号斗争,必须遵循文学的内部规律。也就是说,权力的作用形式必须首先接受文学场的形塑,采取文学场特有的符号系统。例如福楼拜时代的文学场受政治场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沙龙这一中介机制所实现的。在具体研究福楼拜时,布迪厄把福楼拜作品中的风格、人物描写、福楼拜的艺术观与福楼拜本人的习性或性情、福楼拜在文学场、权力场上所占据的位置及其拥有的经济资本、符号资本联系起来考察,并力图揭示其对应关系甚至因果关系。这种独辟蹊径的分析方法,避免了庸俗社会学将自己的研究对象降格为自己理论的图解的粗暴做法,又比之形式主义者就形式而谈形式,将文学研究划地为牢,不越文学之雷池一步的狭窄眼光,视野无疑要开阔了许多。
但自古以来不可能产生能将一切问题通盘解决的一种主义或方法。从一个文学研究者的观点来看,布迪厄从社会学的角度切入文学,这是他的长处,可以发现许多被人们忽视的事实,但这也同时构成了他的局限。我们认为对文学的一种社会学关注是必要的,但却不是充分的。因为,第一,社会学固然可以阐释许多文学现象,但有时候从其他方面来阐释同一现象可能效果要更好一些。例如鲁迅虚无主义的倾向,虽然未尝不可从作为社会轨迹的结果的他的习性开始谈起,讨论他从少年至成年以来的挫折经验的影响,但如果从他在文学场所占据的地位来看,则又无从自圆其说。事实上鲁迅的虚无主义倾向有几方面的思想渊源,对于一个时常能超出自己生活直接性的文人来说,这一点可能更有意义。 第二,虽然布迪厄的确非常尊重文学的自在特征,但是这种尊重是建立在文学的社会性基础上的,他不能摆脱对于社会学理性理论传统的影响,当他强调利益是行动的驱动原因的时候,他只能看到文学的幻象,看到文学的某种任意性,却看不到文学自身的价值,看不到文学对于人的精神品格真实的塑造力量。 比如说我们无法根据他的理论逻辑地推演出一套文学价值的判断标准出来。布迪厄确是找到了一些文本,进行了有趣甚至可以说深刻的分析,但是,更多的文学文本,假如要进行类似于细读式的文本分析,他的文学场理论可能会变成屠龙之技,因为像《情感教育》那样可以看到权力场与艺术场结构的小说,以及像《艾米莉的玫瑰》那样具有所谓反思性的小说,碰巧契合布迪厄文学理论的,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毕竟很难说有什么代表性。第三,布迪厄尽管坚持文学的历史性,反对那些先锋派们所宣称的断裂幻象,但是这仅仅坚持的是文学场的历史,也就是说,布迪厄由于无视自古而今的文学存在的历史传承性,他排除了对于前资本主义文学作为参照系统的考虑,则会使他的观点可能会失之片面。举例子来说,创造社高喊"为艺术而艺术",张扬浪漫主义,这一方面可以用布迪厄的理论解释说创造社作家试图通过制定文学场的合法参与性的新定义,把场中的异己的行动者(例如文学研究会)从游戏中排除出去(把他们说成不懂文学的真谛者)或至少降低其对手的符号资本,但另一方面,为什么他们没有选择其他理论主张,例如横光利一"新感觉派",白璧德"新人文主义"?如果我们不仅仅从他们刚刚进入文坛时的被支配的位置的角度,而且从他们的作品如《女神》、《沉沦》的对于中国文学史的意义这一实际出发,如果我们不仅仅把郭沫若、郁达夫看成文学场一个利益群体的
八、对反思性文学社会学的反思
尽管我们已经用相当长的篇幅绍介了布迪厄的文学社会学,但必须指出,布迪厄的文学观不仅仅停留于此,他的理论视域实际上比我们上文所提到的要宽阔得多。布迪厄不仅仅讨论作家在文学场的位置与其文学实践之间的对应关系,而且还将这套分析模式引入文学批评中,例如对福楼拜《情感教育》的分析。正如《文化生产场:论艺术和文学》一书的英译者R.约翰逊所指出来的:"布迪厄的文化场理论可以说具有一种激进的互文本化(contextualization)的特性。" 在考虑文本的因素时,布迪厄把它结合到作家的策略、社会轨迹及其文学场的客观位置中加以考察,从而指出形式自身也是历史地、社会地被建构的,而且,在考察文学场的自在结构时,他不仅研究占主导地位的作家,而且注意居次要地位的作家,有时甚至是被今天所遗忘的作家;他不仅研究作为生产者的作家,而且注意那些赋予文学场以合法性的人,诸如阅读大众、出版商、批评家、报纸、政府文化部门,特别是教育系统;此外,他不仅研究文学场自身,而且将它置于权力场的背景下进行探讨,从知识分子在统治阶级位置上的结构从属性得出文学家必然与社会世界保持距离的基本立场,从而将文学社会学引入到政治实践领域,也就是引入到社会批判的维度。最后而非最不重要的是,在布迪厄的文本中,还有一种反思性或者说自我指涉性,他不断质疑自身的逻辑前提。
布迪厄以场的独特视角来透视文学现象,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为文学研究带来了焕然一新的景观。文学场概念的创设,比之许多过于宽泛因而显得大而无当的理论术语例如时代环境种族三因素决定论、俄狄浦斯情结、集体无意识、意识形态、能指的自由游戏、编码和解码等等,似乎更有可能实现宏观理论和微观的经验事实的结合。布迪厄将文学场理解为一个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权力场也具相当程度的理论概括力,特别是文学史上出现或真或假的美学变革的时候尤为如此。以中国的文学事实来说,我们在理解为什么创造社一会儿打出的旗号是"为艺术而艺术",一会儿又变成了"为革命而艺术"时,我们就得到了一种新解释:艺术口号其实是使自己增加符号资本以及合法化权力的一种策略,既然是一种在文学场上为符号斗争提供武器的一种策略,那么这两者之间前后的不一致就可以被创造社的同仁们忽略不计了。至于八十年代李杭育等人扯出"文化寻根"的旗帜,九十年代批评家对当下文学创作实践的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命名,前不久,"六十年代出生的作家"以喝狼奶长大的叛逆者自居,说"鲁迅是一块臭石头",无论其出发点是有意或无意,未尝不可作如是观。布迪厄将涵义复杂的资本、习性的概念引入文学场内,在使得这种文学分析趋于科学性、实证性的同时,又没有丧失作为一种文学分析方法所应该具有的活力。这部分地归因于布迪厄一些理论术语的弹性。例如他在谈到习性和策略时说:"习性包含了对一些没有主观意图的客观意义的悖论的解决。它是诸多套’招数’(moves)的根源,这些招数在客观上可以被组织为策略--而非真正策略意图的产物--至少必须预先假定这些策略被理解为其他可能策略之中的一种。" 这样,无论福楼拜"为艺术而艺术"的观点以及上文提到的创造社、李杭育等人的各种姿态是精心筹划的结果,还是无意为之使然,都不影响上述分析的言论。另一方面,布迪厄又多次不厌其烦地强调文学场的自主性及其自身的逻辑,强调文学场的不可化约性,即文学场的斗争并不直接就是毫不掩饰的权力的斗争,而认为文学场的斗争作为符号斗争,必须遵循文学的内部规律。也就是说,权力的作用形式必须首先接受文学场的形塑,采取文学场特有的符号系统。例如福楼拜时代的文学场受政治场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沙龙这一中介机制所实现的。在具体研究福楼拜时,布迪厄把福楼拜作品中的风格、人物描写、福楼拜的艺术观与福楼拜本人的习性或性情、福楼拜在文学场、权力场上所占据的位置及其拥有的经济资本、符号资本联系起来考察,并力图揭示其对应关系甚至因果关系。这种独辟蹊径的分析方法,避免了庸俗社会学将自己的研究对象降格为自己理论的图解的粗暴做法,又比之形式主义者就形式而谈形式,将文学研究划地为牢,不越文学之雷池一步的狭窄眼光,视野无疑要开阔了许多。
但自古以来不可能产生能将一切问题通盘解决的一种主义或方法。从一个文学研究者的观点来看,布迪厄从社会学的角度切入文学,这是他的长处,可以发现许多被人们忽视的事实,但这也同时构成了他的局限。我们认为对文学的一种社会学关注是必要的,但却不是充分的。因为,第一,社会学固然可以阐释许多文学现象,但有时候从其他方面来阐释同一现象可能效果要更好一些。例如鲁迅虚无主义的倾向,虽然未尝不可从作为社会轨迹的结果的他的习性开始谈起,讨论他从少年至成年以来的挫折经验的影响,但如果从他在文学场所占据的地位来看,则又无从自圆其说。事实上鲁迅的虚无主义倾向有几方面的思想渊源,对于一个时常能超出自己生活直接性的文人来说,这一点可能更有意义。 第二,虽然布迪厄的确非常尊重文学的自在特征,但是这种尊重是建立在文学的社会性基础上的,他不能摆脱对于社会学理性理论传统的影响,当他强调利益是行动的驱动原因的时候,他只能看到文学的幻象,看到文学的某种任意性,却看不到文学自身的价值,看不到文学对于人的精神品格真实的塑造力量。 比如说我们无法根据他的理论逻辑地推演出一套文学价值的判断标准出来。布迪厄确是找到了一些文本,进行了有趣甚至可以说深刻的分析,但是,更多的文学文本,假如要进行类似于细读式的文本分析,他的文学场理论可能会变成屠龙之技,因为像《情感教育》那样可以看到权力场与艺术场结构的小说,以及像《艾米莉的玫瑰》那样具有所谓反思性的小说,碰巧契合布迪厄文学理论的,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毕竟很难说有什么代表性。第三,布迪厄尽管坚持文学的历史性,反对那些先锋派们所宣称的断裂幻象,但是这仅仅坚持的是文学场的历史,也就是说,布迪厄由于无视自古而今的文学存在的历史传承性,他排除了对于前资本主义文学作为参照系统的考虑,则会使他的观点可能会失之片面。举例子来说,创造社高喊"为艺术而艺术",张扬浪漫主义,这一方面可以用布迪厄的理论解释说创造社作家试图通过制定文学场的合法参与性的新定义,把场中的异己的行动者(例如文学研究会)从游戏中排除出去(把他们说成不懂文学的真谛者)或至少降低其对手的符号资本,但另一方面,为什么他们没有选择其他理论主张,例如横光利一"新感觉派",白璧德"新人文主义"?如果我们不仅仅从他们刚刚进入文坛时的被支配的位置的角度,而且从他们的作品如《女神》、《沉沦》的对于中国文学史的意义这一实际出发,如果我们不仅仅把郭沫若、郁达夫看成文学场一个利益群体的
上一篇:解读罗尔斯“公平的正义”
下一篇:科学逻辑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