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一哲学的超越论现象学(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于所指出的种种原因,并没有实现这种理念。胡塞尔由历史的批判还得出,一切正当性证明都在进行认识的,并能以超越论的纯粹性把握的主观性统一中有其最后的来源。因此哲学需要重新开始。因此需要一种有关超越论的主观性的科学,一种有关根源的科学,一种“第一哲学”。一切真正的科学都必须从这种科学中寻求它们的全部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它们的一切方法的,一切其它原则的最后来源。其它的科学由于它们的最终来源领域的这种共同性,本身必然呈现为这门唯一哲学的分支。但是历史上没有一种哲学是这样的哲学,只有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才会成为这样的哲学。在这样获得了超越论现象学之预备性概念—最普遍的目的理念—之后,胡塞尔就要开始单独实现这个目的理念,就是说,使符合这个目的理念的哲学———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从其最初的开端起引致现实的生成。该书下卷《现象学还原的理论》就是要完成这项任务。

  下卷虽然讨论的是方法问题,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对现象学还原方法的讨论建立一种超越论的现象学形态的“第一哲学”,因此它涉及到了胡塞尔哲学的广泛内容。胡塞尔之所以将重点放到现象学还原的方法上,可能是出于以下一些原因。首先,一般来说,方法的构想与论证是哲学本身的本质部分。哲学按照其固有的意义,只有借助于一种能够从科学上进行最后辩护的思想而构想和论证的方法,才是可能的。哲学只有就其普遍的方法之系统形态达到最高的和最后的意识上的清晰性,才能获得真正的和真实的存在。其次,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是一种全新的反思方法,是完全不同于自然态度的“非自然的”态度。自然态度的生活是专注于世界,忘我于世界的生活,而这种非自然态度的生活是一种彻底的和纯粹的对自身思考的生活。它要求系统地摆脱自然的现世主义态度,使一切世间东西都超脱世间性并将它们提升到纯粹的主观性。正是因为它的这种非自然的、非世间的超越论的性质,在自然的世间的生活中并没有关于它的任何提示说明的样板。因此给人们的理解造成了严重困难。除此之外也许还有一种更具体的原因,即为了弥补此前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理念》一书中对还原论述的缺陷。胡塞尔说,在那里采取的“笛卡儿式的还原的道路”虽然好像是通过一种跳跃就已经达到超越论的自我,但是因为这个自我毕竟缺少任何预先的说明,看上去是内容空洞的,因此人们就不知道由这条道路会得到什么,甚至不知道如何会由此获得一种对于哲学具有决定意义的,完全新式的基础科学。因此,正如对该书的反应所表明的,人们很容易就屈服于本来就很具诱惑力的朴素的自然的态度,并且在一开始就立即倒退回这种态度。由于这些原因,全面阐明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就成了一项迫切的任务,因而也成了该书下卷的主要课题。而且正如该书编者在“编者导言”中说的,从1920年起,胡塞尔关于现象学“根本问题”的思考就已经集中于“通向还原的道路”了。为方便读者理解,这里就下卷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一简要说明。

  一、普遍的科学哲学之理念,绝对正当性证明原则和确真自明性原则

  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所追求的目的理念,是普遍的科学哲学,而他所遵循的原则是绝对正当性证明的原则和确真自明性的原则。

  胡塞尔说,哲学的彻底精神使它本质上不同于任何停留于朴素性之中的其它文化信念,哲学从根本上反对一切朴素性,并试图通过克服一切朴素性而获得最终真理。一切实证科学由于没有从理论上研究被认识客体的起源(认识活动之赋予意义,确立存在的功能),没有研究进行认识的超越论生活和有所成就的活动,因此是朴素的,抽象的,片面的。即使是将主观性及其认识活动当成课题的心理学,也是如此。因此,面临开始的哲学家,对以前以朴素的实证的态度获得的一切认识成果、真理、理论和科学,不再满意了。于是对于继承下来的哲学和科学的朴素性的批判就成了第一哲学的沉思之最初的和必然的部分。这种批判,一方面使人们认识到,以实证主义精神建立完全是直向地指向世界和一切可认识物之绝对意义的科学与哲学,是根本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将人们的目光引向一切认识成就的根本东西,引向形成意义和有效性的意识的主观性,引向进行认识的和有所成就的认识活动和被认识的存在之间的相互关联。因此使人们能够预期一种新式的科学和哲学,一种返向地指向作为一切进行认识的理性和理性形态的,作为一切科学的根源领域的“超越论的”主观性的科学。由此获得一种作为普遍的和绝对的科学的有关这种原初提供根据的主观性的普遍的科学哲学之理念,并由这个哲学理念之可理解性中产生出绝对正当性证明之原则。开始的哲学家只想要绝对被证明为正当的、系统的和普遍的认识。他必须对这个目的之意义和实现这个目的之可能性进行思考,而这些思考的内容就构成通向哲学之路的必然的开端,并形成方法之基本部分。哲学本身的内容正是从这种方法的运用中,作为被绝对证明为正当的理论之体系产生出来的。因此胡塞尔说,这种普遍的科学哲学必须将绝对正当性证明的原则放到前面,要求在最严格意义上遵守这个原则。它要求哲学的确信应该是绝对自明的确信,是一种进行看的确信,一种绝对自身给予的确信,并将自身给予的绝对的最佳值看成是一切判断,一切意见之正当性的最后标准。这就是有关认识和合目的活动之方法上的第一原则,即自明性原则。

  但是一切自明性又必须作为自明性而证明自身为正当的。在反思的意识中,将在判断的确信中被意指的意义内容的诸成分,与自身给予之物的诸成分比较,就意义内容的诸成分之被充实程度逐一检查。得到完善充实的成分被称作具有切合的自明性。(Adaguatel Evidenz)切合的自明性的特征是,这种由绝对自身给予而被把握的东西不可能是非存在或可疑存在。因此这样的自明性又被称作确真的自明性。

  切合的并因此是确真的自明性这个指导原则,是认识的正当性证明之“形式的”而且实际上是不可超越的理想,也是哲学开端的指导原则。针对开端本身的考察涉及的正是询问作为最初的自明性必须获得的那些切合的自明性,因此所涉及的是要获得被规定用于整个哲学建筑之基础的那些被证明为正当的认识之基本领域,即超越论的主观性。实行现象学还原正是为了获得这个具有切合的自明性的基本领域。



二、现象学还原的两条道路

  对现象学还原方法的论述是该书下卷的中心内容。胡塞尔在这里提出了现象学还原的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通过对世间经验的批判通向超越论主观性的道路,由于这条道路只不过是对在笛卡儿的最初几个沉思中隐藏的(而且也是对笛卡儿本人隐藏的)深刻内容的澄清和强调,胡塞尔又称它为超越论还原的笛卡儿式的方法。第二条道路是胡塞尔称作由心理学还原而通向超越论现象学还原的道路。下面就这两条道路分别作一些简介。

  (1)第一条道路:通过对世间经验的批判通向超越论主观性的道路

  胡塞尔是由探讨外部经验是不是切合的知觉这个问题开始的。他通过对个别空间事物的知觉结构,全面联合的总体知觉结构,以及处于连续进展之中的知觉过程的结构的分析指出,由于其本质结构的缺陷,世间的经验不可能达到切合性。他说,每一个别知觉一方面具有在它当中真实地被意识到的诸规定内容,另一方面又具有一些空的附带意指和预先意指的内容,这后一种内容并不是真正自身给予的。被知觉的空间事物总是依赖人们的经验的继续证实,而经验只能由经验证明自身的正当性,而且始终只是假定地证明为正当的。由于知觉本身的这种普遍本质结构,知觉的不切合性是不可消除的。因此空间事物性被给予之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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