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生产劳动不仅包括物质产品生产劳动,还应当包括非物质产品生产劳动,即服务劳动。“服务只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表现,因为服务不是作为物而有用,而是作为活动而有用。一部分纯粹的服务(它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不作为价值组成部分加人某一商品),能够(由直接购买劳动的人)用资本来购买,能够补偿自己的工资并提供利润。也就是说,以提供非实物形式存在的、不能储存的有用效果的劳动统称为服务劳动。服务劳动创造的产品统称为服务产品,包括有形产品与无形产品。随着社会分工与生产力的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在今天已占据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已经不再是工业经济时代那样微不足道了。对于服务劳动同样创造价值这一事实,我们必须予以承认,构成价值实体的同样也是人类无差别的抽象劳动。从价值的量上来看,服务商品的总价值包括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与服务生产者创造的价值两部分。服务劳动的结果是服务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但是,不能把政府、军队等非生产部门的劳动与服务劳动等同起来。尽管这些部门的劳动十分重要,对社会的贡献很大,但是它们不生产各种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商品,也就不通过市场关系来交换其劳动。
其次,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科技劳动在创造物质财富与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技劳动,即从事科学技术的劳动,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有关科学发明、创造及传播方面的劳动;二是将科学理论转化为技术直接应用于生产过程的劳动,亦即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科技劳动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不同,它是一种高度专业化基础之上的、高知识积累型的高级复杂劳动,代表着先进生产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效率劳动。科技劳动用于商品交换则同样创造价值,这种价值在量上的表现形式也更为复杂,主要包括为掌握科技理论而学习的费用,以及参加生产实践及科技实验、调查研究的费用,科技劳动者消耗的生活资料费用等。
最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分工更加细致,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协作范围更加广泛,管理劳动的重要性也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突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这就是说,作为一种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的高级脑力劳动,管理劳动不直接进人生产过程,而是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组织、指挥与调节。管理劳动也具有二重性,其具体劳动表现为对生产过程的组织、计划与决策等,其抽象劳动表现为一定时间内脑力与体力的耗费,与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具体劳动一道凝结在产品之中,通过市场交换最终创造出价值。
不仅是服务劳动、科技劳动与管理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还会有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劳动形式出现,生产劳动包含范围广义化的趋势仍将进一步发展。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生产过程的研究中将人与物的效用关系置于次要地位的倾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求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生产中的作用的矛盾
马克思明确表示经济学一般不研究使用价值,不研究人与物的效用关系。“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及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即使偶有使用价值研究的涉及,也都是为价值的研究、为由此引发的生产关系进行论证而服务。马克思自始至终旗帜鲜明地认定价值是人与人社会经济关系的历史体现,价值来源于抽象劳动,而不是人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经济效用,也不论这种效用对社会经济活动具有多大程度上的不可或缺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劳动价值论充斥着规范分析的色彩,但这不能说明是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自十九世纪初以来,长期占据主流地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逐渐趋于庸俗化,成为对抗无产阶级革命、为资产阶级利益辩护的工具。为了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永恒性,古典政治经济学摒弃了劳动价值论,用效用价值论取而代之,以回避生产过程中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抹煞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阶级对立。正是为了对庸俗化的古典政治经济学进行回击,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前人的优秀成果,提出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以其作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的革命的理论,其目的自然不在于论证人与物的效用关系。当然,我们也不能就此进行教条的理解,忽视生产中物的因素所起的作用。改革开放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把提高物质生活水平视为“经济主义”、“福利主义”加以否定,在经济领域只讲相对的阶级平等,不讲绝对的生活贫富。社会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不仅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生产效率和人民的福利水平所表现的物质财富上,只有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制度下更多、更先进的物质产品,才能最终超越资本主义,战胜资本主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压倒一切的任务,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寻求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承认除劳动之外的物化生产要素在财富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生产中的物的因素,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先决条件。我们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批判性、革命性的一面的同时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尖锐的阶级对立已不复存在,互利协作是当今劳资关系的主题。我们不应该也完全没有理由继续排斥效用关系,忽视财富生产中物化生产要素的作用。而是应该重视资本的积累、技术的创新、管理的完善,把生产要素量的增加、质的改善放在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要的地位。不但在财富生产过程中给予各种生产要素相应的地位,在财富的分配上也要体现出它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当代中国与西方在经济学的指导思想上虽有根本差异,但同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面对提高物质生产水平的任务,对人与物的效用关系是不可能回避的。相应地,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过程中,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导地位的同时,必须吸收和借鉴西方经济学中关于资源配置和财富生产的科学理论。
四、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暗含的对单一按劳分配体制正义性、合理性论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的分配体制的矛盾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只有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在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一切脱离劳动而对劳动成果的获得都是非正义的,不合理的。相应地,在分配过程中必须强调劳动者的付出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就是这样一种分配制度,它虽然设定了种种严格的前提条件,但是他的基本思想是尊重劳动。“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马克思的收人分配理论,是一种解放劳动、保护劳动的理论。劳动和劳动结果、劳动和劳动目的相统一,是劳动解放的标志。按劳分配则是实现二者相统一的分配制度,是消除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状态的制度。我们要明确的是,劳动价值论并不为某种分配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反过来,一种特定的分配方式也不能说明参与分配的各个主体是否创造了价值。马克思所设想的分配方式是在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共同占有,没有商品货币关系,旧的社会分工尚未消失的前提下实行的,这显然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情不符。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虽然建立起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非公有制形式,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且,我们不仅没有消灭商品经济,还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这是现阶段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根本原因。建立在对马克思传统按劳分配理论机械的教条主义理解基础上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分配方式,长期以来与现实的经济生活相脱节,严重束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只能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劳动只有与其它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创造出商品的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成生产要素内容的除了劳动外,还有自然资源、资本、技术等。生产力的发展有赖于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与合理使用。因此,体现在收人分配方面,就必须承认不同的生产要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和效益,因而也就必须存在与这些生产要素的贡献相适应的收人分配方式。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就是在社会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基础上,按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所作的贡献进行分配”,它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具体来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基本形式包括工资、资本收益、技术收益、地租、企业家才能等。将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并不是用按生产要素分配来取代按劳分配,而是要做到两种分配方式的有机统一。首先,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这是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的。在现阶段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在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的过程中,要继续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其次,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也必须建立健全,以加强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财富的生产,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最后,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不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承认的是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生产与价值创造中的贡献,对于除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而言,这种贡献只是为财富生产和价值创造提供了条件,并不说明它们本身也创造价值。单一按劳分配体制与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的体制的矛盾,其实质是在分配取向上对单一劳动的认同与对劳动以及多元化的生产要素认同的矛盾。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论对中国的经济理论与实践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然是兼容的。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在于活劳动创造价值,它并不与某种特定的经济体制相依附。只要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这个核心。同样,我们应立足于当代劳动者的利益和劳动内容的发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问题,也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对其给予合理的解释。非但劳动价值论如此,整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亦是如此。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直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现在和将来都应该坚持的。马克思当年设想的社会主义建立的前提条件与今天中国的实际是不一样的,它们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物质基础。现在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个目前中国最大的实际要求我们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发展道路。而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也证明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的可能性与必然性。这或许是马克思时代的局限,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摒弃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予以彻底否定,因为毕竟我们同样不可能对一百多年后的社会做出准确而全面的预测。我们惟有在理论上求得不断的创新与突破。因为任何一门理论,只有在不断深化和发展中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