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式的“现象学还原”(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知识的先验条件的研究失去了原来的重要性,于是人们开始了对世界和认识命题的关系的重新思考。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陈述了他的发现:(1)事实和陈述这个事实的命题(逻辑构象)有着一致的逻辑形式因而是对应笥的;(2)逻辑命题本身是重言式,逻辑陈述世界中的事实,但它作为语言的形式而使认识命题成为可能。由此,维特根斯坦得出本体论的结论:语言是世界的界限,这个界限划清了可说的和不可说的。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本体论至少具有两个优点:(1)消除了认识论中的死角,确立了认识论的内在致性。康德没有做到这一点(物自体是无法处理的赘物)。古典哲学总是默许科学认识和形而上学认识矛盾地并存,而维特根斯坦通过可说的划界消解了这个矛盾;(2)避免了主体性的悖论。如果一种本体论企图确立主体的绝对地位。它很自然就会遇到主体性的悖论:主体既然是世界的主体,又如何能够同时是世界中的一个客体?或者说,作为世界的一总值发,主体又如何能构造整个世界?从笛卡儿到胡塞尔始终没有真正克服这个困难。维特根斯坦第一次不是用主观性本身而是用语言作为主体,这样既满足了作为主体所必需的构造性功能又避免了主体性悖论。 

    维特根斯坦曾经对他的(前期)哲学非常满意,认为问题都已解决了。但多年以后他又重返哲学领域开始新的研究。关于语词意义的疑问确乎是一个引子,但决不是他在后期哲学中最终力图解决的问题。可以注意到,维特根斯坦在从事意义的分析的同时,更主要是在进行逻辑和数学基础的哲学研究,在其中直接深入了后期哲学的核心问题。 

    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向后期哲学的还原逻辑必然性是,虽然前期哲学的主要原理仍然是正确的,但是,必须有一种对其基础的解释和证明来保证其可能性,或者说,如要前期的原理是有效的,只有当它们的最终基础被澄清并得到正确的理解。语言本体论已经表明了主体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在后期哲学中,维特根斯坦把语言本体论深化为生活形式本体论,在生活形式本体伦中阐明了语言本体论的最终基础,探明了主体笥的内在结构和规定性。可以说,前斯哲学是描述性的而后期哲学是证明性的。由于维特根斯坦对主体的新理解摆脱了从主观性心灵过程的角度去理解主体这种传统教条,主体这一概念的规定性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从传统的观点去看,维特根斯坦所谓的主体正是那种绝对客观的东西。当放弃这种造成混乱的传统观点就会发现,主体既不是主观心灵也无所谓客观性,因为主体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个对象。对于世界来说,主体始终是它的界限,是它的现实性的根源,始终保持着绝对性和最终性的地位,主体不是存在于世界的中心,而中包容着整个世界,决定世界的全部可能性。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关键问题必然是探明主体性的内在基础,或者说是它的基底和最后的边缘,探明什么是绝对被给予的和不得不接受的界限。语言问题正是这条道路的入口,由此维特根斯坦进入了生活事实。很显然,人类全部种类推的活动都是生活事实之中并由它表现出来,通过分析生活事实维特根斯坦发现了生活事实之中并由它表现出来,通过分析生活事实维特根斯坦发现了生活事实的本质结构——生活形式。维特根斯坦说:“那种只能被接受的东西,也即被给予的东西,就是——可以这么说——生活形式”。任何一种生自学成才形式都具有最终性,都意味着界限,它“既不是可推理的也不是不可推理的。它就这样的存在着——就像我们的生命”。 ⑥ 

    维特根斯坦以生活形式为主题展开了广阔的研究,以精细的分析通过多个面侧面(包括语言游戏、意识和心灵、逻辑和数学基础和规则问题等等)深入了生活形式的本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主要线索要以描述为: 

    向原始现象的还原: 批判性分析: 

                   ——反驳指称论 

    语言问题分析    建设性分析 

       语言游戏 

    向客观性的还原:   批判性分析: 

                   ——反驳私人语言 

    心灵问题分析       建设性分析: 

                       生活形式客观性 

    向实践的还原   批判性分析: 

                    ——反对怀疑主义 

    规则问题分析   建设性分析: 

       实践的自足性 

    应该说,规则问题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甚至是整个哲学中最关键的问题,因为由规则问题维特根斯坦引出了最后的结论,一种全新的、彻底的本体论结论。 

    三、逻辑与实践的统一 

    维特根斯坦的规则问题越来越——特别是近十年来——引起人们的关注,但也在不同程度上被误解。在这里有必要简要地对两种对立的著名观点进行分析。 

    克里普克以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的“维特根斯坦悖论“为引了分析了所谓怀疑论的新形式或者说是最离奇的怀疑论。维特根斯坦悖论是这样表述的:“既然每一个行为过程都可以使之符合规则,那么便没有一个行为过程能力规则所决定”。如果这个悖论是无法解决的话,彻底的怀疑论便是成立的,因为我们将完全无法(无论是客观地还是主观地)保证任何一种事实的发生甚至无法保证任何事实的确定性。克里普克通过设想的数学例子巧妙的表述了这种困境。经过分析,克里普克得出结论:无论是我的心灵活不是行为都无法决定确定的后继事实,对于68+57这个式子,无论我回答125还是5都无非是没有必然再由的盲目行为。也许有人坚持认为一条规则的确定性和必然性可以由另一条规则的规则来保证,克里普克乐意这样回答:“虽然可以试图通过由一条规则追溯到另一条更基本的规则来回答怀疑论者,但怀疑论在更基本的水平上又会被重复。这个过程终将停止——‘证明总会有终端’——会留下完全无法再还原的规则。……我对这条规则的应用似乎是没有理由的在黑暗中的一跃。我盲目地应用这条规则”。 ⑦ 

    克里普克认是这是一个在新情况中应用规则的盲目性的怀疑论问题,它动摇了我们对规则的信任。这显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贝克(Baker)和黑克(Hacker)严厉地批评了克里普克,认为克里普克完全误解了维特根斯坦以至于把所谓的怀疑论变成了虚无主义。的确克里普克误解了维特根斯坦(我认为这种误解主要表现在克里普克对怀疑论问题的解决上),但是,贝克和黑克同样误解了克里普克,确切地说,误解了克晨普顾提出的问题。他们写道:“‘穷尽证明’并不意味着没有证明,而意味着证明已全部给出。就偈当我用最后一个便士付清了债务,我的确再也没有钱了,可是我也再没有债务了。……我再也没理由,但我已为 所做的给出了证明,这就不能指责我是在黑暗中一跃”。⑧ 

    他们的陈述是正确的,但完全偏郭克里普克的问题,在我看来,克里普克决不至于真的认为维特根斯坦会为所谓的遵循规则的怀疑问题而苦恼。维特根斯坦自己肯定了遵循规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而且明确指出:“在我看来规则意味着可以预先引导它的全部结果”。⑨可以说,克里普克发现了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极其重要的一个问题但却给它以极不恰当的表述,这很容易导致他人的误解。克里普克的“在新情况中应用规则”的问题应该重新表述为“建设规则”或“发明规则”问题,因为只有当企图建设一条规则时,那咱怀疑论的困惑才有可能出现。可见,维特根斯坦的规则问题实际上包括两个相关的问题:遵循规则问题和发明规则问题,而不是像传统观点认为为的那样只是一个遵循规则的问题。由于发明规则问题包含着规则问题中的全部本质性的难题,因此,发明规则问题成为最终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意味着对生活形式的基本条件的理解。可以把它分析为: 

                       表层:主观一致性 

    生活形式的条件—— 

                       深层:逻辑和实践的统一性 

    维特根斯坦首先排除了纯粹主观地发明规则的可能性。主观内在的过程就其本身来说无法保证将会发生什么,“如果它能够正确引导我,那么它也能错误地引导我”。这两者的理由完全一致。单纯的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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