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理想的社会是可能的吗——波普尔、哈耶克对理想社会的批判(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望,其结果往往是“从人神同敬的理想试验国,异化为神人同泣的道德嗜血国。”6)
    建构论者也认识不到理性的一个功能就在于认识理性自身的的限度。波普尔、哈耶克两人都反对唯理主义,但他们认为自己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反理性主义者。相反,他们是一种更高明的理性主义者,因为正确运用理性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在于发现理性自身的限度。
    而盲目乐观的理性主义在哈耶克看来只是一种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我们应以一种批判的理性主义代替这种非审慎的理性主义。人应保持一种谦卑的态度,人不能傲慢地把自己摆到神的地位。波普尔和哈耶克都极力推崇苏格拉底,因为苏格拉底叫人认识自己 ,认识自己的目的在于自知其无知,认识到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柏拉图则是对苏格拉底的一种背叛,认识不到人的理性限度的理性主义并不是真的理性主义。

   二 、历史主义抑或圣人主义?
    建构论者由于其理性的自负,决不会承认其理想社会是一种海市蜃楼。相反,他们认为自己发现的是一种历史必然性,是科学的观念。尽管历史的发展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出现各种反复与曲折,但这只不过是理性的狡诈,理想社会必将在历史的血与火中开辟自己的道路。理想社会不是乌托邦,相反却是一把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子,现实社会应根据这把尺子进行改造。波普尔把这种历史观称作“历史决定论”,也可以说理想社会是先验的,它潜在地对现实社会起着范导的作用。
    历史真是这样有规律地向既定目标呈线性地发展吗?波普尔说:“所有的社会工程,不管它如何以它的现实主义和科学性质自豪,注定是一种乌托邦的梦想。”7)波普尔认为真正的历史就是芸芸众生欢乐与痛苦的历史,历史并没有那些神圣的目的。哈耶克也认为社会是进化的,但这种进化并非是向特定目的的进化。实际上历史发展的进化不是指沿着哪种特定的方向前进,相反,真正的进化只是针对过程而不是针对特定的结果的,历史是动态发展但并不是线性发展。
    建构论者反对把历史说成是帝王将相的历史,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理性的自负使他们具有一种使命感,他们自命为时代的代言人,自翊为真理的发现者与占有者,波普尔称之为“神谕的哲学”。他们发现的就是历史的必然性,是我们一切预设的前提。他们是先知先觉的圣人,当线性主义的历史观破产之后,历史主义的实质就是圣人史观。正是这些他们这些圣人们创制立法,设计了历史的方向,理想社会的蓝图。他们的理论建立之后,往往就把自己的东西变成一种独断和强权的体系。比如,柏拉图的哲学王就是骄傲的真理的占有者,黑格尔之所谓“存在即合理”,不过是强权即公理,他的辩证法貌是客观严谨,其实质不过是“伟大人物的任意”。他们的理想是历史发展的终点,容不得理论的反驳与经验的检验。对其理论上的攻击是保守主义的,实践上出现的问题是历史的曲折或代价。
    他们还认为建构主义者的圣人史观的另外一面就是对人民的优越感。理想社会的发现与建构需要高度的智慧与充分的知识,这是大众所不具备的。他们给大众带来了福音,大众就应对他们俯首贴耳,听从他们的教导,大众需要他们理论的灌输与实践的领导。在柏拉图那里,天生的统治者就该统治;在黑格尔那里,人民不过是乌合之众。天不生圣人,万古如长夜。没有他们及他们的理论,人类很难走出痛苦,达到理想社会。
    三 、自由抑或奴役?
    由于坚信这种理想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因此建构论者认为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与服从,表现在实践中就是自觉投身到理想社会的实现过程中,作为一个助产士去加速理想社会的到来,这才是真正自由精神的体现。但是这样的自由是一种真正的自由吗? 
    波普尔与哈耶克认为我们可以先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来分析。这两者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两者都是并存的,问题在于孰轻孰重,谁在逻辑上优先。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一般认为一个自由的社会中市民社会应高于国家,国家只是作为一种必要的强制来克服市民社会崩溃的趋势,是必要的恶。
    建构论者则认为,理想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是最高目标,是个人及社会的价值之源。因此,必须以国家的名义调动一切社会资源来实现这一目标,国家高于社会。构建理想社会的出发点是良好的,但是要实现它就要求统治者有独裁者的权威,国家必须被置于比个人和社会更高的地位。黑格尔明确提出,国家的强大与扩张,必然压倒市民私生活的所有其它考虑。权力就是为国家服务的,国家就是法律与道德。
    这样一切的问题最后都要由国家通过政治手段来裁决,市民社会得以存在的私域被抹杀了。自由在这里并不是个体的自由,而是计划者对社会成员为所欲为的自由。一种整体主义的目的论必将导致集权和专制,必将导致自由的消亡。
    建构论者认为历史是呈线性发展的,但这不意味着人是无所作为的,理想社会必须通过人的有意识的努力才能达到。历史主义者大都是“能动主义”,积极当一个助产士,这就是他们理解的自由。
    但这里实际存在一种悖论: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与服从,那么自由同时又是不自由的了?人类的自由就在于自觉遵守他们发现的规律,一切的反抗都是徒劳,只会是跳梁小丑。虽然它既没有让我们无所作为,但历史决定论却教导人们,要改变行将到来的变化是徒劳的,这可以说是宿命论的特殊形式。
    自由是一种免于强制的状态,因此从本质上讲,在一种自由的状态中,政府并不向个人做出肯定式的命令或指示。它所能够做的就是为个人提供一个受保护的私域,以使个体免受他人的侵扰,因此在私域中个人的行为政府是不干涉的。在哈耶克看来,政府所能够向个人提供的主要帮助必定是纯粹否定性的。但是大多数建构论者都反对这一点。为了实现他们既定的理想,建构论者必然会认为自由是肯定式的,我们可以发现他们的话语中充满了“要”字句:要这样,要那样;不要这样,不要那样,这都是肯定式的。
    这样就给作为否定式而存在的个人私域带来威胁,因为肯定的方向都是为了整体的目的,个人主义成了利己主义的代名词。但实际上,在自由主义者那里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代名词,真正的个人主义相信,“如果每个人都是自由的,那么他们取得的成就往往会超出个人理性所能设计或预见到的结果。”8)

  四 道德主义抑或非道德?
    建构理想社会的出发点大都是本着良好的目的的,也就是说是本着道德主义的立场的,道德的出发点是否就意味着在实现这种理想社会的手段、过程和结果中会将这种道德主义一以贯之呢?
    建论者通常认为现存的社会是不道德的,希望以一个道德的社会代替它,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他们要不惜一切手段来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认为由于其目的的道德性,在手段上不会存在不道德的问题。他们认为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难免会有牺牲,会有悲剧,这就是代价。但小的代价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这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在自由主义看来,一个人的痛苦并不能被另一个人的快乐来抵消,任何人都不得被用来做试验品与牺牲品。
    此外,建构论者还认为统治者要懂得驭民术,人民所能懂得和理解的毕竟有限,让他们知道得多反而会误事,对他们过分迁就会造成放纵。
    一部分建构论者希望建立的理想社会是一种平等的社会,他们往往认为现有社会之所以不道德就在于其严重的不平等性,他们设计的平等社会是一种更为道德的平等社会。但是在这样的社会中平等真的能够到来吗?
    实际上人并非生而平等,这些建构论者也并不认为人是平等的,他们正是从不平等的现实出发去追求平等。但是在追求平等的名义下总会产生新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产生却是以“独裁”的方式确定第一个人在社会的等级制度中的地位。自由主义的平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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