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人施特劳斯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为什么“前苏格拉底产生甚大兴趣,本书中文版的出版正好是该书出版五十周年之际,可谓适得其时。鉴于施特劳斯学派晚近以来已经崛起为足以与整个美国主流学界相抗衡的显学,我们以下有必要先看一下这个颇为奇特的学派。
三、施特劳斯在美国
不过不管施特劳斯与美国政治究竟发生了什么关系,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他本人的思想并不是在美国政治和美国思想的氛围中所形成的。施特劳斯于1899年9月20日生于德国一个乡下小镇,与他的同时代人例如汉娜.阿伦特、本雅明、肖勒姆(GershomScholem)、洛维特(Lowith)等同属所谓“德国犹太人”。对他们这一代犹太人来说,尚在青少年时代首先目睹的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的冲击,随后则是海德格尔哲学革命的强烈震撼,但紧接着的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纳粹德国灭绝犹太人的种族屠杀,以及他们个人作为犹太人的流亡生涯。1938年施特劳斯被迫流亡到美国,已经是四十岁的中年。在美国的最初十年,显然适应得很辛苦,发表的大多是些两页左右的简短书评,看得出来是在通过写这些书评逐渐熟悉美的“善先于权利”如何转变到近代西方霍布士以来“权利先于善”的问题。他在三十年代发表的《霍布士的政治哲学》,以及五十年代初发表的《自然正义与都是特殊的,都是“封闭的社会”(aclosedsociety)即柏拉图意义上的自然洞穴;
3、 任何曾经存在过的政治社会或任何将来会出现的“政治社会”都必然立足于该社会一套特殊而根本的“意见”,这种“意见”不能被“知识”所取代,因此任何政治社会都必然是特殊的而且是特殊主义的社会;
4、 政治社会这种立足于“意见”的特性因此对“哲人”的公共言论和写作强加了责任(如果普世理性社会是可能的,这种责任就是不必要的了);
5、 哲人的写作因此需要一种特定的写作艺术(“俗白和隐讳的写作”)。
反过来,则我们或许也就可以将“现代性”或现代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表述如下:
1、 “普世一体化国家”是可能的;
2、 因此现代政治社会不再是特殊的,不再是“封闭的社会”,而已经成了“开放社会(opensociety),因为现代人已经走出了柏拉图意义上的自然洞穴;
3、现代社会以及任何将来会出现的社会都必然立足于“知识“,不再立足于“意见”;因此任何现代社会都是理性社会因此是普遍主义的,只有那些还没有“现代化”的社会仍然是特殊的和特殊主义的社会;
4、 现代社会这种立足于“知识”的特性因此使“哲人”的公共言论和写作不必再有任何“隐讳”;相反,哲人们应该大力宣传“知识”,普及“知识”;
5、哲人因此不再需要“写作的艺术”。
我们不难看出,施特劳斯是多么地“反动”,多么地与“现代社会”和“现代观念”不相容。但在施特劳斯看来,这正表明所谓“普世社会“和”开放社会“云云正就是现代人的“意见”,而且是神圣不可怀疑的“意见”,任何人如果触动这个“现代权威意见”,顿时就将不容于“现代社会”,不容于“文明世界”,顿时就将被看成是“反动”,是“异端”,甚至被看成是“怪胎”。在施特劳斯看来,现代人的这种“神圣意见”渗透于一切当代学术之中,如果说在早期现代哲学例如康德那里,仍然需要一个“历史哲学”的构想和漫长过程来达到这个普世社会的“美丽新世界”,那么在“历史哲学”破产以后,这种所谓的“对政治的科学理解”就采取了更流行的所谓社会科学方法,即所谓“事实与价值之区分”:社会科学家相信现代社会必须以所谓“对政治的科学理解”亦即“知识”来取代普通公民们对政治的理解即“意见”,由此,公民们所必然具有的价值取向和偏见必须被所谓无偏见无价值预设的社会科学所代替。在施特劳斯看来,从西方近代哲学和政治哲学到现代社会科学的这种所谓“对政治的科学理解”,实际都是一种对政治的“非政治的”理解,即对政治之为政治的扭曲,因为这种所谓“科学的理解”都隐含着与“前科学的理解”(pre-scientificunderstanding)之断裂。施特劳斯强调,古典政治哲学恰恰是以“前科学”的政治理解出发,即从公民和政治家对政治的理解出发的,这正是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根本不同所在。因此,返回“古典政治哲学”的第一步就在于要象古典政治哲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样用“前科学”的眼光即公民和政治家的眼光来看待政治,而不是象现代哲学和社会科学那样用所谓“中立的观察家的政治科学的眼光”观察政治。施特劳斯以后反反覆覆强调,政治哲学首先必须以现象学的方式还原到“前哲学、前科学、前理论的政治世界”,而不能从现代以来建构起来的所谓“哲学的、科学的、理论的政治理解”出发,指的都是必须首先回到赤裸裸政治世界的问题。
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因此虽然强调哲学与政治的冲突,却绝非是主张逃离“政治”而走向“哲学”。恰恰相反,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首要问题首先是返回政治世界,即返回“前哲学、前科学、前理论的赤裸裸的政治世界”。在他看来政治和哲学在现代已经结成了一个连环套,现代性的诡异就在于它以为可以通过“哲学”来改造“政治”,把所有人都提到“哲学”的高度,结果却是“哲学”本身被“政治化”而变成了“公民宗教”,而“政治”则反过来被“哲学化“而成了所谓“科学的政治理解”。“政治”本身几乎“看不见摸不着”了,政治的真面貌被“哲学、科学、理论”包了起来。施特劳斯“政治哲学”最奇特的地方因此就在于,如果现代即自由主义“政治”或左翼政治以自由主义的“哲学”或左翼“哲学”为前提,那么施特劳斯的“哲学”却必须以施特劳斯的“政治”为前提!换言之,要使“哲学去政治化”,必须先使“政治去哲学化”。因此,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必须包括两个层面或步骤,即第一要把政治还原到“前哲学、前科学、前理论的赤裸裸的政治世界”,然后才可能使哲学回到“纯粹哲学、纯粹科学、纯粹理论”的园地。他在其第二本著作《哲学与法》(1935)中因此提出他著名的所谓“第一洞穴”和“第二洞穴”的说法,基本已经预示了他后来一生的路向,即认为,第一,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只有从柏拉图的“第一层的自然洞穴”(意见世界,政治社会)出发向上走才可能,但第二,启蒙以来的哲学已经推倒了这个“自然洞穴”,把人送到了更下面的“第二层非自然洞穴”(号称的科学世界),在这第二层洞穴已经没有“哲学”的可能性。唯一可作的只有首先从第二层的非自然洞穴返回第一层的自然洞穴,而这个返回只有借助于他所谓“政治哲学史”的诠释才能展示出来,亦即只有通过艰苦的诠释工作使古典政治哲学的视野重新为人所认识才可能。可以说,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全部工作就是试图首先从第二洞穴(科学化的以“真人”为预设的普世大同世界)走回第一洞穴(前科学的以“常人”为预设的特殊政治世界)。恰如胡塞尔一生都在写现象学的“导引”或“前奏”,海德格尔一生都在“走向语言的途中”,施特劳斯一生都在“走向政治的途中”。
施特劳斯这一强调“返回前科学、前哲学、前理论的政治世界”的政治哲学,诚然与他的现象学背景有关。如他自己后来所回忆,他青年时代作胡塞尔助手时印象最深的是胡塞尔曾用最简单的语言向他说明胡塞尔现象学与新康德哲学马堡学派的区别是:“马堡学派的工作是从房顶开始,我则从地基开始。”不过在后来海德格尔反叛胡塞尔的革命中,施特劳斯自然站在海德格尔一边,亦即他们都反对胡塞尔将现象学还原的目标指向意识结构分析从而重新落入笛卡尔康德范畴。胡塞尔晚年虽然也谈“前科学前理论的生活世界”,但他的关注却仍然是如何结构“科学”或理论。这在施特劳斯看来仍然没有真正“面对事实本身”,没有真正返回到“前科学前理论的生活世界”,惟有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特别是其第一部分的“在世界中存在”或“在世结构”的分析真正展开了这“前科学、前理论、前哲学”的世界。但施特劳斯则显然进一步认为,“此在”首先是“政治的此在”,此在“在世”因此首先是“在政治世界之中”即在特殊的“政治社会之中”;而“在世结构”特别是其中“闲谈”、“常人”以及“沉沦”等所谓“非本真世界”,正是施特劳斯的“前科学的政治世界”即柏拉图“第一洞穴”的“意见”世界;海德格尔所谓“闲谈”在施特劳斯看来也就不是随随便便的“闲谈”,而就是政治社会的主流“意见”;所谓“常人”也就不是“普世”的常人,而总是某特定政治社会的“多数”。不过施特劳斯当然知道,海德格尔工作的主要关切是要把笛卡尔康德建构的现代认识论世界还原到这种“在世界中存在”结构,因此海德格尔的关切并不在政治世界本身,而是更关注现代科学和认识论导致“技术世界观”的全面
三、施特劳斯在美国
不过不管施特劳斯与美国政治究竟发生了什么关系,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他本人的思想并不是在美国政治和美国思想的氛围中所形成的。施特劳斯于1899年9月20日生于德国一个乡下小镇,与他的同时代人例如汉娜.阿伦特、本雅明、肖勒姆(GershomScholem)、洛维特(Lowith)等同属所谓“德国犹太人”。对他们这一代犹太人来说,尚在青少年时代首先目睹的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的冲击,随后则是海德格尔哲学革命的强烈震撼,但紧接着的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纳粹德国灭绝犹太人的种族屠杀,以及他们个人作为犹太人的流亡生涯。1938年施特劳斯被迫流亡到美国,已经是四十岁的中年。在美国的最初十年,显然适应得很辛苦,发表的大多是些两页左右的简短书评,看得出来是在通过写这些书评逐渐熟悉美的“善先于权利”如何转变到近代西方霍布士以来“权利先于善”的问题。他在三十年代发表的《霍布士的政治哲学》,以及五十年代初发表的《自然正义与都是特殊的,都是“封闭的社会”(aclosedsociety)即柏拉图意义上的自然洞穴;
3、 任何曾经存在过的政治社会或任何将来会出现的“政治社会”都必然立足于该社会一套特殊而根本的“意见”,这种“意见”不能被“知识”所取代,因此任何政治社会都必然是特殊的而且是特殊主义的社会;
4、 政治社会这种立足于“意见”的特性因此对“哲人”的公共言论和写作强加了责任(如果普世理性社会是可能的,这种责任就是不必要的了);
5、 哲人的写作因此需要一种特定的写作艺术(“俗白和隐讳的写作”)。
反过来,则我们或许也就可以将“现代性”或现代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表述如下:
1、 “普世一体化国家”是可能的;
2、 因此现代政治社会不再是特殊的,不再是“封闭的社会”,而已经成了“开放社会(opensociety),因为现代人已经走出了柏拉图意义上的自然洞穴;
3、现代社会以及任何将来会出现的社会都必然立足于“知识“,不再立足于“意见”;因此任何现代社会都是理性社会因此是普遍主义的,只有那些还没有“现代化”的社会仍然是特殊的和特殊主义的社会;
4、 现代社会这种立足于“知识”的特性因此使“哲人”的公共言论和写作不必再有任何“隐讳”;相反,哲人们应该大力宣传“知识”,普及“知识”;
5、哲人因此不再需要“写作的艺术”。
我们不难看出,施特劳斯是多么地“反动”,多么地与“现代社会”和“现代观念”不相容。但在施特劳斯看来,这正表明所谓“普世社会“和”开放社会“云云正就是现代人的“意见”,而且是神圣不可怀疑的“意见”,任何人如果触动这个“现代权威意见”,顿时就将不容于“现代社会”,不容于“文明世界”,顿时就将被看成是“反动”,是“异端”,甚至被看成是“怪胎”。在施特劳斯看来,现代人的这种“神圣意见”渗透于一切当代学术之中,如果说在早期现代哲学例如康德那里,仍然需要一个“历史哲学”的构想和漫长过程来达到这个普世社会的“美丽新世界”,那么在“历史哲学”破产以后,这种所谓的“对政治的科学理解”就采取了更流行的所谓社会科学方法,即所谓“事实与价值之区分”:社会科学家相信现代社会必须以所谓“对政治的科学理解”亦即“知识”来取代普通公民们对政治的理解即“意见”,由此,公民们所必然具有的价值取向和偏见必须被所谓无偏见无价值预设的社会科学所代替。在施特劳斯看来,从西方近代哲学和政治哲学到现代社会科学的这种所谓“对政治的科学理解”,实际都是一种对政治的“非政治的”理解,即对政治之为政治的扭曲,因为这种所谓“科学的理解”都隐含着与“前科学的理解”(pre-scientificunderstanding)之断裂。施特劳斯强调,古典政治哲学恰恰是以“前科学”的政治理解出发,即从公民和政治家对政治的理解出发的,这正是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根本不同所在。因此,返回“古典政治哲学”的第一步就在于要象古典政治哲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样用“前科学”的眼光即公民和政治家的眼光来看待政治,而不是象现代哲学和社会科学那样用所谓“中立的观察家的政治科学的眼光”观察政治。施特劳斯以后反反覆覆强调,政治哲学首先必须以现象学的方式还原到“前哲学、前科学、前理论的政治世界”,而不能从现代以来建构起来的所谓“哲学的、科学的、理论的政治理解”出发,指的都是必须首先回到赤裸裸政治世界的问题。
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因此虽然强调哲学与政治的冲突,却绝非是主张逃离“政治”而走向“哲学”。恰恰相反,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首要问题首先是返回政治世界,即返回“前哲学、前科学、前理论的赤裸裸的政治世界”。在他看来政治和哲学在现代已经结成了一个连环套,现代性的诡异就在于它以为可以通过“哲学”来改造“政治”,把所有人都提到“哲学”的高度,结果却是“哲学”本身被“政治化”而变成了“公民宗教”,而“政治”则反过来被“哲学化“而成了所谓“科学的政治理解”。“政治”本身几乎“看不见摸不着”了,政治的真面貌被“哲学、科学、理论”包了起来。施特劳斯“政治哲学”最奇特的地方因此就在于,如果现代即自由主义“政治”或左翼政治以自由主义的“哲学”或左翼“哲学”为前提,那么施特劳斯的“哲学”却必须以施特劳斯的“政治”为前提!换言之,要使“哲学去政治化”,必须先使“政治去哲学化”。因此,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必须包括两个层面或步骤,即第一要把政治还原到“前哲学、前科学、前理论的赤裸裸的政治世界”,然后才可能使哲学回到“纯粹哲学、纯粹科学、纯粹理论”的园地。他在其第二本著作《哲学与法》(1935)中因此提出他著名的所谓“第一洞穴”和“第二洞穴”的说法,基本已经预示了他后来一生的路向,即认为,第一,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只有从柏拉图的“第一层的自然洞穴”(意见世界,政治社会)出发向上走才可能,但第二,启蒙以来的哲学已经推倒了这个“自然洞穴”,把人送到了更下面的“第二层非自然洞穴”(号称的科学世界),在这第二层洞穴已经没有“哲学”的可能性。唯一可作的只有首先从第二层的非自然洞穴返回第一层的自然洞穴,而这个返回只有借助于他所谓“政治哲学史”的诠释才能展示出来,亦即只有通过艰苦的诠释工作使古典政治哲学的视野重新为人所认识才可能。可以说,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全部工作就是试图首先从第二洞穴(科学化的以“真人”为预设的普世大同世界)走回第一洞穴(前科学的以“常人”为预设的特殊政治世界)。恰如胡塞尔一生都在写现象学的“导引”或“前奏”,海德格尔一生都在“走向语言的途中”,施特劳斯一生都在“走向政治的途中”。
施特劳斯这一强调“返回前科学、前哲学、前理论的政治世界”的政治哲学,诚然与他的现象学背景有关。如他自己后来所回忆,他青年时代作胡塞尔助手时印象最深的是胡塞尔曾用最简单的语言向他说明胡塞尔现象学与新康德哲学马堡学派的区别是:“马堡学派的工作是从房顶开始,我则从地基开始。”不过在后来海德格尔反叛胡塞尔的革命中,施特劳斯自然站在海德格尔一边,亦即他们都反对胡塞尔将现象学还原的目标指向意识结构分析从而重新落入笛卡尔康德范畴。胡塞尔晚年虽然也谈“前科学前理论的生活世界”,但他的关注却仍然是如何结构“科学”或理论。这在施特劳斯看来仍然没有真正“面对事实本身”,没有真正返回到“前科学前理论的生活世界”,惟有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特别是其第一部分的“在世界中存在”或“在世结构”的分析真正展开了这“前科学、前理论、前哲学”的世界。但施特劳斯则显然进一步认为,“此在”首先是“政治的此在”,此在“在世”因此首先是“在政治世界之中”即在特殊的“政治社会之中”;而“在世结构”特别是其中“闲谈”、“常人”以及“沉沦”等所谓“非本真世界”,正是施特劳斯的“前科学的政治世界”即柏拉图“第一洞穴”的“意见”世界;海德格尔所谓“闲谈”在施特劳斯看来也就不是随随便便的“闲谈”,而就是政治社会的主流“意见”;所谓“常人”也就不是“普世”的常人,而总是某特定政治社会的“多数”。不过施特劳斯当然知道,海德格尔工作的主要关切是要把笛卡尔康德建构的现代认识论世界还原到这种“在世界中存在”结构,因此海德格尔的关切并不在政治世界本身,而是更关注现代科学和认识论导致“技术世界观”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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