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伦理思想的“民本”精神——试论儒、墨比较谈起(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由上可知,墨子“尚贤”的思想实质是以民众利益为归宿的。为了贯彻维护民众利益的选贤任能的主张,墨子还提出了尊贤“三法”或“三本”,即“爵位不高,则民不敬也;蓄禄不厚,则民不信也;政令不断,则民不畏也。故古圣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墨子·尚贤中》)。首先,墨子很清楚地知道,他所生活的时代中的贤者大多脱于平民,出身低微,社会地位低下,如果不给予他们高显的地位,不改善他们低迷的生活处境,就无法改变世人尊崇富贵显达,唯亲是用的看法,出于士民的贤士爵位不高则不会让民起敬。其次,墨子认为“蓄禄不厚,则民不信也”,有了高爵而无厚禄,只会让贤±有名无实,让民众失望,丧失对当政的信任,只有在爵禄相宜才能使贤人勤心为政。充体现了为平民贤士谋实利的真诚精神和强烈的亲民,善民的思想意识。再次,墨子提倡任贤信贤,以“事”、“令”让贤人真正拥有参与政治的实权和实职,强化贤人在社会政治中的作用,让贤能治国理民,从而让百姓安身兴利。据此,墨子关注的依旧是民生的安定祥和,崇尚的依旧是民心民利,他的整个“尚贤”思想也因此打上了深刻的以民为本的烙印。墨子的“尚贤”思想在“兼爱”的基础上“朦胧地反映了春秋向战国过渡的新倾向,它标志着世袭贵族制度终归消灭而代之以官僚政治的必然趋势,同时还将“民本”精神深入到了社会政治,力求在爱民的同时能“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地善民、用民,体现了对广大民众政治意愿的关切。

  三、“天志”思想:“兴天下之利,而除天下之害”

  在墨子的伦理思想中,对在上的统治者,他希望其能以“天下人之利”为利,对普通民众,他寄望于“兼相爱,交相利”。但在社会动乱的春秋战国时代,墨子也清楚地看到了“今求善者寡”(《墨子·公孟》)的局面。为了进一步实现自己的道德理想,墨子提出了他的另一独具特色的学说概念,“天志”,即上天的意志。“天志”观在墨子思想中有着重要的用意。

  先秦儒家思想也重视“天”的因素,“天”常于“命”相联,所以孔子有“天命’’之说。墨子的观点与此有根本的差别。首先,墨子否定儒家所认为的“命”,却相信有“天”。他用“三表”的标准否定了“命”的存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墨子·非命上》)墨子认为,从古者圣王之事看,“先王之宪”、“先王之刑”、“先王之誓”都无“执有命者之言”;从百姓耳目之实看,无论“生民”、“诸侯”还是“古之圣王”,都没有“闻命之声”、“见命之物”。在他看来,‘‘命”的产生只是由于“上世之穷民贪于饮食,惰于从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饥寒冻馁之忧至”(《墨子·非命下》),由于统治者的懒怠或沉迷于安逸享乐,才会以“命”欺世,这样将导致社会出现“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悌”(《墨子·非命下》)的混乱局面。因此,墨子主张“非命’’,这与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奉行的带有宗教意味的“天命”理论有了实质上的迥异之别。其次,在对“天”的理论认知上,正是看到了统治阶级腐朽专制背后‘偷”的伪善性,墨子在“非命”的同时大力倡扬“天志”的思想。

  他坚信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一切都是上天创造、主宰、安排的:“今夫天,兼天下而爱之,撒遂万物以利之,若豪之末,非天之所为,而民得而利之,则可谓矣”(《墨子·天志中》)。墨子还坚持认为,上天具有自己的意志和好恶,能遵循因果必然的法则,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创造宇宙,并对人的行为进行赏罚。他强调:“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天志上》)“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有之;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亦有矣。”(《墨子·天志中》)“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墨子·天志上》)“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墨子·天志中》)于墨子而言,天善良为民,扶善惩恶,维护正义,天下之治要行“善政”((《墨子·天志中》)。这与儒家提出的“祭神如神在,敬鬼神而远之”的纯宗教意义的学说相去甚远。

  再者,墨子继而将“天志”视为衡量、规范乃至改造人的力量。他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墨子·天志上》)“天志”思想的作用在墨子看来就是规范、尺度,能“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渭之不善意行……故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也”(《墨子·天志中》),即“天志”是度量世间是非善恶,人事行为的尺度。无论王公大人、士卿君子,还是万民百姓,只要“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就能“得天之赏者也”(《墨子·天志中》),“爱人”、“利人”与享受天德是一脉相承的。概而观之,墨子“天志”思想的提出旗帜鲜明地伸张了自己有别于儒家的学术主张。在对“天”的理解上,如果说孑L子奉行的“天”是无欲无知地冥冥存在的话,那么墨子的“天”则有意志、有好恶,有掌握人格的神力。正因如此,“天志”具有了浓厚的墨学风采和神韵,也成了儒、墨两家的又—个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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