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孔子德性幸福的三种形态(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三
  
  孔子关于德性幸福的思想具有极强的张力,既有理想的层面,也有现实的层面。然而由于理想层面作为儒家典范的地位和意义,其强烈而眩目的光芒使得现实层面的内容黯然失色,这就导致德性幸福的现实形态往往被忽视,也就导致了孔子德性幸福的全貌往往不能完整地呈现。在孔子的德性幸福观中,不仅有纯粹的“孔颜之乐”、抽象的“曾点之志”,而且也有现实的“君子之禄”、“禄在其中”。
  子张学干禄。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论语·为政》
  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
  孔子的“求禄之法”和“谋道不谋食”之论中,均出现了“禄在其中”的提法,实际上是考察了德与禄的关系,对众多儒家弟子乃至一般民众而言,“君子之禄”比“孔颜之乐”、“曾点之志”更具有当下性和现实意义。
  子张也是孔门弟子中才学出众的一位,对从政有着浓厚的兴趣,直言不讳地向孔子询问获得官职俸禄的方法。这可以理解为以子张为代表的儒家弟子对功利幸福的追求,但孔子仍然坚持了德性原则,要求做到多闻多见,慎言慎行,提出言语的错误少、行为的懊悔少——这些要求实际上是内在德性外化为德言、德行——那么官职俸禄就在其中了,所谓“禄在其中”也就是“禄在德中”。孔子所讲的“求禄之法”在性质上已经不是指向功利幸福而是指向德性幸福,其“求禄之法”的本质是追求德性完善,是在德性的完善中产生了功利幸福,而且对德性的追求并不是服务于实现功利幸福的目的。“求禄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其实已经不是“求禄”,而是“求德”,是“由德而禄”、“禄在德中”,完全可以说“禄”是“求德”的副产品。因此,尽管子张提出的是关于功利幸福的问题,但是孔子作出的却是关于德性幸福的回答,只是这种德性幸福的回答开始趋近于功利幸福,可以称之为德性幸福的现实形态。
  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的论述清楚地展现着孔子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也清楚地表明孔子坚持的仍然是德性幸福。但孔子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在言说“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的同时,说出了“学也,禄在其中矣”。在孔子的幸福观中,“禄在其中”是一种不同的声音,也许并不十分的响亮,甚至常常被人忽略,但与“孔颜之乐”、“曾点之志”的主音是那样的不同,却又是那样的协调。“禄在其中”使孔子的幸福观具有了另外一种品格,既坚持了德性的原则,这是与“孔颜之乐”、“曾点之志”协调一致的一面;又使德性幸福贴近社会现实,成为儒家弟子和一般民众可以企及的生活追求,这与“孔颜之乐”、“曾点之志”显然是不同的。
  德性幸福的现实形态虽然没有“孔颜之乐”、“曾点之志”那样显赫,尤其是儒学的后期发展中,由于宋明理学过于注重理想境界,现实之德性幸福渐渐为世人所淡忘,但是,现实之德性幸福在孔子的幸福观中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它使孔子的德性幸福观具有了重现实的品格,正是这种现实品格拉近了德性幸福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使得德性幸福不仅能够为儒家弟子所接受,而且也能够为一般民众所承认和接受。儒家德性幸福能够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当是与德性幸福的现实形态有密切关系的。孔子以后,儒分为八,“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盂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韩非子·显学》),“子张之儒”为儒家八派之首,后学众多,兴盛一时。“子张之儒”得以兴盛,当然有很多原因,但是可以推想,重现实的品格、追求现实的德性幸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四
  
  纯粹之德性幸福——“孔颜之乐”,抽象之德性幸福——“曾点之志”.现实之德性幸福——“君子之禄”、“禄在其中”,三种形态的德性幸福统一起来就是孔子德性幸福的完整形态。只有完整形态的德性幸福才展示着孔子德性幸福观的全貌,过于渲染其中的某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必然造成偏狭的理解。就孔子的德性幸福观而言,人们讲得最多的莫过于“孔颜之乐”,以致造成把德性幸福等同于“孔颜之乐”的错觉;“曾点之志”由于其境界的高妙也倍受儒家学者的推崇;而“君子之禄”、“禄在其中”却逐渐为世人所淡忘。这种对孔子德性幸福观的误读随之必然造成德性幸福的“悬置”,“孔颜之乐”、“曾点之志”境界固然高妙,然而即使是儒家精英也难以达到,普通百姓就更难以落实了。实际上,孔子的德性幸福不仅“可敬”,而且“可信”、“可行”,这就需要在完整的意义上理解和把握德性幸福。
  德性幸福是与功利幸福相对而言的,德性幸福三种形态区分的一个主要依据就是各自对于功利幸福的态度。纯粹德性幸福排斥功利幸福,要求尽可能地降低感性欲望需要;抽象德性幸福不言功利,既不排斥功利幸福也不追逐功利幸福,是对功利幸福的超越;现实德性幸福为功利幸福留下了地盘,功利幸福被作为德性幸福的副产品。德性幸福三种形态区分的另一个主要依据就是各自的内容特质。纯粹德性幸福在排斥功利后纯粹地表现为“道之乐”、“学之乐”;抽象德性幸福突出德性的存在论意义,表现为超越性和终极性的人生境界;现实德性幸福立足社会现实,主张“君子之禄”、“禄在其中”,在德性的完善中同时获得功利幸福。
  幸福观常被作为人生观、价值观的组成部分,例如把人生观细化为生死、义利、理欲、荣辱、公私、人性、理想、幸福等诸多方面,幸福观被作为人生观、价值观的下位概念,但似乎幸福观更宜作为人生观、价值观同一层次序列的概念。因为幸福观同时涵盖了生死、义利、理欲、荣辱、公私、人性、理想、幸福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幸福同时也是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幸福观同样也发挥着价值导向的作用。孔子的幸福观以德性完善作为首要价值和最高价值,把德性完满作为人生之根本幸福,确立了儒家德性幸福观的基本格调。它以德性的原则来解决人生重大问题,涉及义利之辨、天人之辨、成人之道、理想人格等诸多相关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成为孔子思想的核心和精神特质。
  孔子德性幸福的多样化形态而不是单一形态,对于确立儒家正统的德性幸福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纯粹德性幸福、抽象德性幸福、现实德性幸福三种形态都有各自的长处和短处,当它们组合在一起作为德性幸福的完整形态出现的时候,就显示了孔子德性幸福观的张力和魅力。一种缺失典范和榜样的德性幸福正统是不可思议的。“孔颜之乐”、“曾点之志”就道德修养而言是高层次的道德境界,就人生幸福而言是纯粹的、抽象的德性幸福,是儒家极少数圣人才能获得的幸福。尽管众多儒家弟子和普通百姓难以企及,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典范和榜样的意义。正因为其纯粹和抽象,它更清楚地展现着孔子思想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作为典范和榜样,它不仅成为儒者生活的价值导向,对普通百姓的生活追求同样也具有导向的意义。纯粹的、抽象的德性幸福塑造了“圣人境界”,为德性幸福的“圣化”提供了理论准备,这对于德性幸福成为儒家正统无疑是极其重要的。一种缺失普遍性和有效性的德性幸福正统同样也是不可思议的。如果说德性幸福的纯粹形态、抽象形态塑造了“圣人境界”,使德性幸福成为高高在上的榜样和典范;那么德性幸福的现实形态则提供了“贤人标准”,使德性幸福回归于一般民众的日常生活。
  综上所述,孔子的德性幸福观涵盖了纯粹德性幸福、抽象德性幸福、现实德性幸福三种形态,既有理想层面的“孔颜之乐”和“曾点之志”,也有现实层面的“君子之禄”、“禄在其中”,始终坚持了德性至上的原则。孔子德性幸福三种形态的统一树立了儒家德性幸福的榜样和典范,同时也使德性幸福获得了普遍性和有效性,从而奠定了儒家德性幸福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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