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先秦儒家“礼以美身”的观念辨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论文关键词]礼;身;体;气;心
  [论文摘要]在先秦儒家的观念中,礼与身的关系不简单是“礼自外作”,文章通过梳理礼与儒(巫)的渊源关系,指出儒士身体姿态是对礼的展现。春秋时代,礼成就“威仪棣棣”的君子。孔子将对礼的践履作为成仁的工夫,发展到荀子,礼内化为生命体的内在结构构成,而其成为中国宗法礼制文化结构坚实的生命基础。
 
  周文“郁郁”,先秦时期非常地重视礼,尤其是西周春秋之际,应是礼的时代、礼制的社会。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中庸》)、“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记》),礼在整个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可谓巨大,“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也。”(《左传·隐公二十一年》)然而礼并不仅是“政之舆”,它还是“身之守”。礼成为生命存在的价值尺度,“礼者,体也”,礼塑造着社会文化生成中的生命结构,它并不能算全然外在于生命之物,它渐行渐人于身体,礼由内而外被“身体力行”着。礼体现于生命体之中,成就作为文化主体(或者说社会主体)的生命体,同时礼也在被身体力行的生命行为诠释和表征着,由礼与生命体的密切关系来理解,作为社会文化符号的礼更是一种内化人生命体的展现行为,在不断地践履着礼的过程中,是有限生命体的完成,最终成就儒家的理想生命主体。
  
  一、礼与儒的渊源关系
  
  礼与儒的文化渊源需要向历史上端继续回溯,我们将发现饶有兴味的文化现象,在儒与巫、礼与巫术仪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传承嬗变关系,而这对于理解先秦儒家身体理论无疑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
  不妨先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一下“儒”字的来源,《说文解字》曰:“儒,柔也,术士之称,从人需声。”由文字学上来看,“儒”当是说以其法术站着祈求上天降雨的人。做法求雨的行为本身实在具有非常突出的巫术色彩。而甲骨文专家也曾撰文考证,甲骨文之“儒”写作“需”或“濡”,而“濡”字原意为“斋戒沐浴”,由此可以推断出儒在商代是一种与巫祝相似的人员。显然从文字学的角度可以求证出原始儒与巫的亲缘关系。
  既然原始儒与巫术有着密切的关系,必定在三代社会文化生活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那么问题接踵而来,原始儒有着怎样的禀赋,或者说原始儒凭借什么又将实现怎样的功用?《尚书》中有一段很有代表性的记载:“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鳏寡无盖。”(《尚书·吕刑》)
  可见重、黎在整个事件中,担当着的是非常关键性的角色,二人特异之处在“绝地天通”,以感通天意而断绝其他人与天地相通的能力,可以说这段文字包含着两个讯息,第一个讯息是此前人人都有可能具备与天地相感通的能力,第二点在于,此后上天开始加以限定,潜在的话也就是说,此后并非人人都有资格与天地感通。由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这一巫术般的神秘功能无疑已转移到只属于少数人的身上,而且其之所以能行使功用是王命赋予的,故而自此出现了理性化的转折。但是我们更加关注的是感通天地的能力凭什么认定,又以什么样的身体姿态呈现出来?后来的《国语》中有段详细的说明: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定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国语·楚语下》)
  观射父的回答应该可以代表春秋时期的观念,且看具备感通天地能力的人呈现为怎样的生命情态,首先是全神贯注清明澄澈的,此时仪容仪态是齐肃中正,才智德性之高超可谓“上下与天地同流”,而耳目之聪明,可与神明相通,无疑这是比拟性的描述,但是至少让人们有一个较为形象化的认识,同时可以肯定的是身体被作为形神不二的整一体看待也是与后来诸子时代的观念相一致的。那么这些人如何实现其神秘的巫术功用呢?又将呈现为怎样的身体形态?再看史料中的相关记载。
  “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杨雄《法言·重黎篇》)
  “姒氏,禹也。治水土,涉山川,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病足,故行跛也……而俗巫多效禹步。”(李轨注《法言》)
  “禹步者,盖是夏禹所为术,召神灵之行步。”(《道藏·洞神八帝原变经》)
  “大乐之野,夏后启於此舞九代马,乘两龙。云盖三层。左手操翳,右手操环,佩玉璜。”(《山海经?海外西经》)
  禹之身体形态“跛足”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巫的标志性的身体姿态,竞相仿效可以见出感通天地的神秘功能需要凭借一定的身体外显形态,故而“禹步”逐渐被演化为“召神灵之行步”,而身体仪式在巫祝行使自身的神秘功能的过程中担当起重要作用,启之九代舞便是很明显的代表,九代舞的身体仪式再后来逐渐演化为周之礼仪,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纵观整个三代而后春秋时代人文观念的演变,三代之损益沿革,差异是必然的,但是却可以推知,诸子时代以前基本上是“礼”的人文世界。由此可见“礼”无疑是由巫祝的祭祀等神秘功能的身体仪式而来,是一个身体仪式逐渐被规范化、体制化的过程。
  来看一下礼的文字学缘起,《说文解字》示部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丰。”徐灏注解:“礼之名起于事神,引申为凡礼仪之礼……丰本古礼字。”由文字学的梳理至少可以看出两点:第一,礼与祭祀中的礼仪密切相关,礼与祭祀不可分,同时礼表现为祭祀活动中祭祀者的身体姿态。第二,礼是动态的,是“履”,是行为实践的工夫,这点非常重要,诸子时代乃至而后儒家思想的发展中,践履的工夫是儒家理想生命修习的基本方式。三代之间,礼的观念有所变迁,但是在先秦的整体文化视阈中,以上两点却是一致的,也即礼与祭祀仪式(后来延伸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层面,尤其文王制礼作乐的周代以来,《周礼》《礼记》的基本内容都是对此的佐证)中人这一生命体的容动举止的身体姿态密切相关。由原始巫祝到原始儒再到春秋的君子人格,儒家对理想生命体的溯求越来越成熟,而原始巫祝如禹之步、启之舞也进一步规范化,君子的威仪愈发呈现为礼的身体力行。
  
  二、君子“威仪棣棣”
  
  原儒的理想生命气象便是对礼的身体力行,礼体现在生命体之中,成就“威仪棣棣”的君子:
  “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卫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也。……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左传·襄公三十三年》)
  “容貌有崇,威仪有则,五味实气,五色精心,五声昭德。”(《国语·周语二》)
  威仪观的本质在礼,周公制礼作乐,礼乐文化作为身体的规范,君子以礼行事,是礼的体现者,在对礼的践履过程中被塑造,所以才可以“有威而可畏”、“有仪而可象”,“在位”、“施舍”、“进退”、“周旋”、“容止”、“作事”、“德行”、“声气”、“动作”、“言语”,对生命体的貌象声色、行为举止处处展现出礼,《左传》此段文字足可以见出礼对生命体的渗透,对身体生成为怎样的礼仪化的身体已有初步的描述,但是这段文字还是仅着眼于礼在身体的形色主体向度上的展现,而《国语》此段则试图将威仪观进一步内化,“实气”、“精心”、“昭德”,以实现对生命由外向内渗透的整体塑造。藉由生命体体现出的“可畏”、“可爱”、“可度”、“可则”、“可观”、“可法”、“可象”的可传达性与感染力,礼可以切实的深入每一个个体生命,这给出了整个社会和谐沟通的最为扎实的基础,至少在理论上可以说礼制作为社会规范体制具有非常高的可行性,但是礼不是与身体行为割裂的外在规矩,它融入在身体的践履工夫中,身体力行的动作过程中,礼是由人的貌象声色、在举手投足之间展现出来的,而籍由此可以推证到礼对生命德性的塑造,故而礼与身体融生。根本上“威仪观”是以礼为本、关涉到生命体的身体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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