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范式的选择“困境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论神学观念缺失对中国史学研究的影响

当下的中国史学研究实际上并不乏理论,也不乏方法。但是,如果将理论与方法(以理论为指导的方法)结合并视同为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所定义的“范式”[1],那么中国史学研究之困境(Dilemma)就随之出现了,因为“历史研究的范式(不管这种范式是外引的还是土产的)几乎总能解释它们想要解释的现象与问题。”[2] 

  本文所谓的“困境”实际上缘自在历史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两个疑问:其一,既然历史研究需要工具(范式),那么在众多的备选范式(工具)中,何者更具有解释力?这应该不是一个简单的、谁是谁非的选择性问题。因为对所选择工具的效用评价,大多可以直接地化约为史学研究的起点问题,即历史哲学或史学观念;其二,如果范式源于观念,那么既应用范式又否定观念的做法是否妥当?因为在现实中,我们常常频繁地借用那些受我们批判的史学观念引导下的研究范式,而批判却往往又建立在彻底推翻其理论前提与预设之基础上。 

  按照一般的理解,史学研究基本涵盖了三个层面的范畴,即方法、理论与观念,而且三者之间被赋予了一种由低及高的评价逻辑。[3]当范式(理论与方法)的创新或者借用无法实现“困境”的破解时,我们便不得不将视野转向范畴的最高层面,即史学研究的观念。基于此种认识,本文试将当前中国史学研究过程中的范式选择的“困境”,归结为由观念缺憾所导致的后果。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对“困惑”的自问自答方式,并不是无视中国史学研究近三十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也不是要重新审定现存史学观念的合理性,而是期待在既知的前提下,进一步理解史学观念全面与平衡的重要性。换句话说,一个内涵更加丰富明确的、具有现实说服力或者解释力的史学观念,有助于为那些初涉历史研究并试图所有作为的人提供新的研究思路,因为当下的史学研究已经很难寻求这样一个局面,即“在没有受先前已建立的理论指导而搜集到的事实(的基础上),才足可以明确地宣告容许第一个范式的突现” [4]。 

  作为观念的神学及其对史学研究的影响 

  对本文而言,“神学观念”是一个至为关键的概念。如果“神学”(Theology)是关于神(God)的理论问题研究的学问[5],那么所谓的“神学观念”(Thought of Theology),应该是指在研究关于神的理论问题过程中所形成的、对这一领域研究应该采取或者抱有的基本态度,及由此态度而展开的思维特征。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看,神学观念并不仅仅局限于对神学本身研究的指导,而是逐步深入到了人文学科的所有领域(当然也包括史学研究领域)。换句话说,被观念化的宗教意识使得西方的集体记忆基本都围绕着《圣经》展开,而发端于对神的认识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则具备了博大的包容性与开放性等特征,两者共同影响了一切与人类历史有关的“事件、人物与时间”。 

  从史学研究的角度看,西方对历史的叙述与对“神”的探索——两者之间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关系。神学观念的形成、演化、自我调整及无所不及的影响力对西方史学研究更是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自古希腊到中世纪,西方文明对神的意识逐步进化到神学观念,这一过程使得宗教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更加系统化、全面化。神学既成显学后,神学观念占据了西方社会整个思想体系的统治性地位。神学的道德和宗教信仰被广泛地用来解释历史的发展——从堕落到末日审判,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宗教赎罪的历史。 

  但是,真正使神学研究系统化、理论化并对史学观念产生巨大影响的,应该是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时代的神学观念。阿奎那对神的认识上升到了理智的高度。在提出了“上帝的存在”的三个问案后[6],托马斯•阿奎那论证说,神不仅是信仰的对象,而且也可以成为理智把握的对象;运用理性对经验材料的思索能力,可以达到对上帝的认识的必要性;对历史的认识就是对神的认识。这种设问的方式与论证的逻辑,很显然,将问题直接引向了对“历史存在与认识”的哲学根源。正如柯林武德所说的那样,“欧洲曾有两度伟大建设性的时代。在中世纪,思想的中心问题关注于神学,因此哲学问题产生于对神学的反思并且关注上帝与人的关系。”[7] 

  自近代以来,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与历史时间何者不受神学观念之影响往往是无从解释的。对于被伏尔泰打上“黑暗”印记的中世纪,在许多历史学家的眼中“也并非满目皆是不毛之地,那里曾有过丰富多彩的技术发明、艺术创造、思想感情和宗教见解,欧洲的经济最早就在那时开始扩张,欧洲的民族主义也萌芽于其间,还有什么理由能在那种荒谬的概括下把那段历史(中世纪)一笔抹杀呢?”[8]从正统神学到危机神学(Theology of Crisis),神学理论体系的演化充分反映了神学观念的包容性、多元性与危机感。危机神学遵循现代批判主义哲学的原则,使整个神学理论体系不断得以修正与开放,并且学会了与其他观念的共存。而即便是对最具世俗特征的资本主义而言,其兴起也依然无法开脱与新教精神的干系。在这个神权与世俗分离的时代,由神学观念派生的哲学思想与历史观普遍地影响着欧洲几乎所有重要的哲学理论与史学理论大师——不论是奥古斯丁、伏尔泰、黑格尔,还是普罗提诺、狄奥尼修斯、埃里金纳、库萨的尼古拉、莱布尼茨、黑格尔、怀特海和海德格尔。在他们的著作中,神学观念的特质无所不及,甚至是“作为神学理论的替代理论而存在。”[9] 因此,正是由于神学观念中“平等、兼容、开放”等特征的存在,使得西方的学术研究有了更为广泛的视野,并且深刻地影响了从近代到现代的人们对历史的认识和对历史哲学的思辩。马克•布洛赫在《历史学家的技艺》中一段话最能概括神学观念对史学研究所产生的影响: 

  “与其他文明不同,我们的文明总是与它的过去密切相关,万事万物都追溯到同一源头——基督教和古典遗产。我们的前贤往哲——古希腊和古罗马人就擅长撰写历史,基督教就是历史学家的宗教。其他宗教体系的信仰和礼仪都源于接近洪荒时期的神话。基督教的圣书包括:史书、礼仪祀典,还包括上帝的现世生活情节、教会纪年、圣徒行传。从另一种更深的意义来说,基督教是历史性的宗教。”[10] 

  事实上,论证神学观念对西方史学研究所具有的影响,只是本文立论的前提。而要转向本文的立论,需要提出一个似非而是的问题(Paradox):西方史学理论与研究方法的多样性要远远超过中国,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而西方史学观念源起神学观念,这也已经成为众多西方史学理论家的共识。那么,在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因果律? 

  柯林武德的“历史是思想活动”的观点在西方史学界早已广为人知的。而贝奈戴托•克罗齐在区分历史与编年史的特征时也说:两者不是形式上的差异,而是“两种不同的精神态度”,“历史主要是一种思想活动,而编年史主要是一种意志活动。”[11]且不论这个命题是否为真,但是只要承认思想具有延续性与扩散性,那么就可以判定神学观念对史学观念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或者说史学观念也是在神学观念的耳濡目染下。克罗齐将此归结为这样一种状态,即“一种无法调和的二元论的词被设想为是矛盾的,实则是有关系和统一的。”[12]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西方“新的史学思潮”或者“新史观”,实际上并不是对传统思想、传统观念的彻底否定或者割裂,而是在批判意义上的继承。[13]简单地说,这种新的史学观念只能算是根本性观念的衍生(如果观念能够存在一种先后延续的等级关系的话)。 

  随着观念趋于多元化,观念体系不断建构、不断开放、不断完善。在此指引下,观念与方法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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