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精神:今日中国超民族主义的希望(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义精神的较强的意识。毕竟,中国的天主教徒都知道罗马对全世界天主教的权威,中国的基督徒也都知道,他们的信仰从来不是为一个单一的民族「所有」、「所治」、「所享」的,他们的主是超越于一切民族的。 3、伊斯兰教在中国,伊斯兰教有十个少数民族信奉,这些少数民族的总人口约为一千八百万,他们大都聚居于包括新疆在内的西北各省以及西南地区的云南省。其中的回族亦居住于其它许多省份,以及包括上海和北京在内的大城市之中。回族和另外三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小民族使用汉字为自己的书面语言,回族甚至没有自身独有的口 头语言,而是使用汉语。因此,伊斯兰教信仰几乎是回族与汉族之间的唯 一的区别。这样一种状况,在中国的超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的关系方面, 带来了一些具有双重性的特征。
首先,对于新疆的某些民族集团来说,伊斯兰教育可能成为其反对汉族民族主义而为自身的民族主义辩护的理由,同时又有可能鼓励其与新月形地区各民族相关联的那种超民族主义。在分离主义的活动中,伊斯兰教已经以这么一种双重方式受到了利用。其次,对于汉族来说,伊斯兰教如果与某些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相联系,则有可能刺激其自身的民族主义或曰大汉族主义。另一方面,回族的伊斯兰教,大城市中汉人的邻人们信奉的伊斯兰教,尽管不很明显,却又可以培养汉族人对别族人的超民族主义态度。事实上,关于伊斯兰教的社会功能,人们会发现,在西北地区人们的见解与中国其它地区人们的见解之间,有某种微妙的差别。13
最后,中国之外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有关的一些冲突和恐怖事件,也会带来某种双重性质或令人困惑的感受。这是由于政府在偶尔发布的官方声明中对恐怖主义的谴责,以及很多媒体对恐怖主义事件报道时的态度。然而,所有这些,再加上一些学者对伊斯兰教友好的解释,确实有助于在普通民众中促成某种超民族主义的意识。14
4、儒教和道教
作为一种国家宗教的儒教,已随着清王朝的灭亡而退出了中国历史的舞台。15然而,作为一种在几千年中受到政府支持的根基深厚又传播广泛的宗教,它对于中国人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生活依然有着深刻的影响。16在中国传统文化领域工作的很多大陆学者,在农村倡导恢复祭祖仪式和其它家族活动的一些家族族长,以及被称为「当代新儒家」的一些香港、台湾和美国大学里的教授,17都为恢复这种影响做了很多工作。
至于道教,它作为一种体制宗,迄未从一百年前的衰落中完全恢复过来,尽管它被批准为中国五大合法宗教之一。然而,作为很多民间宗教中的一个有力因素,作为吸引了很多知识分子的一种宗教哲学,道教对于中国人来说,依然是一种精神力量,
影响不在儒教之下。18
一方面,当这两种宗教的中国本土根源及其地道中国特征受到强调时,19它们可能会有助于加强国人的民族主义。然而,另一方面,这两种宗教中至少有三项因素,可以成为国人中某种超民族主义的潜在种子。
第一个因素是儒家的「天下一家」的观念。从公元前5世纪最著名的孔门弟子颜渊关于「四海之内皆兄弟也」20的说法,到19与20世纪之交最有影响的儒教思想家康有为关于「大同」的理想,人们可以发现,有大量的论证可以支持这种有时被称为「天下主义」的理念。21
第二个因素是道家对于家长、统治者、民族国家及其习俗体制的蔑视或轻视。被视为道教始祖的第一位道家哲学老子,把民族或国家的习俗体制等等斥为背离大道的结果。22被尊为道教真人的最有才华的道家作家庄子,则雄辩地论证了世间万物的平等和齐一,这世间万物当然也包括各个国家或各种民族。23
最后一个,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许多当代儒家和道家人士的这样一种信念和论证:儒教和道教的教义及其哲学的实践,具有某种普遍价值。24这些人士的著作之传布,已经开始对一般民众产生了某种值得注意的影响。因此之故,举例来说,当普通的中国人发现韩国的国旗有着与道教标志类似的图案,或发现有些西方的哲学家25和物理学家赞扬儒家智能或道家思想,甚至发现功夫或气功在西方流行时候,他们就会产生某种自豪的感觉。然而与此同时,当他们发现一些别的民族(如韩国人和日本人)对于自己久已失落的中国传统事物保存得如此之多如此之好的时候,他们也可能会有某种钦佩,甚至是羞愧的感觉。因此,他们就可能更多地去注意儒教道教的普遍因素,而不仅仅是其独特因素。
所有这一切,也许还有一些别的因素,会有助于在中国人之中培养某种跨种族的或超民族主义的意识。 三、宗教学者的作用
宗教精神可以有助于培养超民族主义,这需要一个条件,即,超民族主义被理解为宗教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而这样理解的前提又在于,宗教精神被正确地理解为某种普遍的或超越民族主义分野的东西。
事实上,成千上万的普通信众都认为,他们自己的宗教的精神,是与任何其它宗教的精神不同甚至对立的。所以,在一种宗教只为一个民族所信奉的情况下,那种宗教就可以用来为那个民族和民族主义作论证。
幸运的是,在获得政府认可并对全国都有影响的五个宗教,即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道教中,有四个都在国内国外为多个民族所信奉。只有五个中最小的一个,即道教,可以被称为纯中国的宗教。然而,即便在前四个宗教中,在它们的性质是中国的还是普世的,从而其取向应是民族主义的还是超民族主义的这些问题上,人们都可以看到某些歧义的思想动向。当然,这些问题的表述方式和表现形式,在一个宗教中是大大不同于另一个宗教的。26
由于这些问题牵涉到各宗教不同的历史、政治、社会、种族和文化处境,对于各宗教组织中的人士或宗教职业人员来说,要对之得到某种澄清,是太复杂、太困难、太微妙了。而且,如果我们再考虑到这样的事实,即一般而言,宗教职业人员在其自身的行政事务上是如此忙碌,在人数、资金、训练、出版、权力、公关、学术等等方面是如此软弱,27我们就更能理解,为什么在上述问题上,他们公开发表的东西,多半是从别人那里听来或者至少是缺乏新意的东西。既然官员所说的东西应该与政治需要保持一致,那么,要取得某种平衡,更不必说要就这些问题得到某种澄清,就必得依靠学者们发挥作用了。于是,正如学者的民族主义,对于民众的民族主义之火来说,可以成为一台风扇;学者的超民族主义,对于民众的超民族主义之车来说,也可以成为一台引擎。
尽管有不少宗教学者维护并重复着一些有利于民族主义取向的结论,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认识到了不同宗教之间的共同之处,其中一些人还意识到了各宗教的某种普世精神。而这是与他们的职业有关的:他们多半从事着科学的宗教学或比较宗教学的研究,而如果世界诸宗教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则科学的宗教学或比较宗教学将不可能成立。进一步说,即使那些只为一个民族所信奉的宗教,也会在它们的神话中告诉我们说:他们的神创造的第一个人乃是人类的祖先,而不仅仅是那一个民族的祖先。另外,即使一个人不能认识到种种体制后面的宗教精神必然只是单一的至高者,他或她也会同意麦奎利(John Macquarrie)的这一主张:在伦理教导方面,世界各大宗教是最为接近的;28或者同意孔汉思(Hans Kung)的这一见解:各大传统宗教已经为一种最低限度的伦理提供了共同的基础,即所谓「全球伦理」。29
因此,在我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走向这一结论:在各民族之间引起冲突的那些东西,是与宗教精神或各宗教的核心教义相矛盾的。毫无疑问,民族主义乃是那些东西中的一个。换言之,超民族主义乃是普世宗教精神的合乎逻辑的、必然的结论。随着宗教精神的传扬,我们可以在中国看到超民族主义成长的希望。
从近年来中国
首先,对于新疆的某些民族集团来说,伊斯兰教育可能成为其反对汉族民族主义而为自身的民族主义辩护的理由,同时又有可能鼓励其与新月形地区各民族相关联的那种超民族主义。在分离主义的活动中,伊斯兰教已经以这么一种双重方式受到了利用。其次,对于汉族来说,伊斯兰教如果与某些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相联系,则有可能刺激其自身的民族主义或曰大汉族主义。另一方面,回族的伊斯兰教,大城市中汉人的邻人们信奉的伊斯兰教,尽管不很明显,却又可以培养汉族人对别族人的超民族主义态度。事实上,关于伊斯兰教的社会功能,人们会发现,在西北地区人们的见解与中国其它地区人们的见解之间,有某种微妙的差别。13
最后,中国之外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有关的一些冲突和恐怖事件,也会带来某种双重性质或令人困惑的感受。这是由于政府在偶尔发布的官方声明中对恐怖主义的谴责,以及很多媒体对恐怖主义事件报道时的态度。然而,所有这些,再加上一些学者对伊斯兰教友好的解释,确实有助于在普通民众中促成某种超民族主义的意识。14
4、儒教和道教
作为一种国家宗教的儒教,已随着清王朝的灭亡而退出了中国历史的舞台。15然而,作为一种在几千年中受到政府支持的根基深厚又传播广泛的宗教,它对于中国人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生活依然有着深刻的影响。16在中国传统文化领域工作的很多大陆学者,在农村倡导恢复祭祖仪式和其它家族活动的一些家族族长,以及被称为「当代新儒家」的一些香港、台湾和美国大学里的教授,17都为恢复这种影响做了很多工作。
至于道教,它作为一种体制宗,迄未从一百年前的衰落中完全恢复过来,尽管它被批准为中国五大合法宗教之一。然而,作为很多民间宗教中的一个有力因素,作为吸引了很多知识分子的一种宗教哲学,道教对于中国人来说,依然是一种精神力量,
影响不在儒教之下。18
一方面,当这两种宗教的中国本土根源及其地道中国特征受到强调时,19它们可能会有助于加强国人的民族主义。然而,另一方面,这两种宗教中至少有三项因素,可以成为国人中某种超民族主义的潜在种子。
第一个因素是儒家的「天下一家」的观念。从公元前5世纪最著名的孔门弟子颜渊关于「四海之内皆兄弟也」20的说法,到19与20世纪之交最有影响的儒教思想家康有为关于「大同」的理想,人们可以发现,有大量的论证可以支持这种有时被称为「天下主义」的理念。21
第二个因素是道家对于家长、统治者、民族国家及其习俗体制的蔑视或轻视。被视为道教始祖的第一位道家哲学老子,把民族或国家的习俗体制等等斥为背离大道的结果。22被尊为道教真人的最有才华的道家作家庄子,则雄辩地论证了世间万物的平等和齐一,这世间万物当然也包括各个国家或各种民族。23
最后一个,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许多当代儒家和道家人士的这样一种信念和论证:儒教和道教的教义及其哲学的实践,具有某种普遍价值。24这些人士的著作之传布,已经开始对一般民众产生了某种值得注意的影响。因此之故,举例来说,当普通的中国人发现韩国的国旗有着与道教标志类似的图案,或发现有些西方的哲学家25和物理学家赞扬儒家智能或道家思想,甚至发现功夫或气功在西方流行时候,他们就会产生某种自豪的感觉。然而与此同时,当他们发现一些别的民族(如韩国人和日本人)对于自己久已失落的中国传统事物保存得如此之多如此之好的时候,他们也可能会有某种钦佩,甚至是羞愧的感觉。因此,他们就可能更多地去注意儒教道教的普遍因素,而不仅仅是其独特因素。
所有这一切,也许还有一些别的因素,会有助于在中国人之中培养某种跨种族的或超民族主义的意识。 三、宗教学者的作用
宗教精神可以有助于培养超民族主义,这需要一个条件,即,超民族主义被理解为宗教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而这样理解的前提又在于,宗教精神被正确地理解为某种普遍的或超越民族主义分野的东西。
事实上,成千上万的普通信众都认为,他们自己的宗教的精神,是与任何其它宗教的精神不同甚至对立的。所以,在一种宗教只为一个民族所信奉的情况下,那种宗教就可以用来为那个民族和民族主义作论证。
幸运的是,在获得政府认可并对全国都有影响的五个宗教,即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道教中,有四个都在国内国外为多个民族所信奉。只有五个中最小的一个,即道教,可以被称为纯中国的宗教。然而,即便在前四个宗教中,在它们的性质是中国的还是普世的,从而其取向应是民族主义的还是超民族主义的这些问题上,人们都可以看到某些歧义的思想动向。当然,这些问题的表述方式和表现形式,在一个宗教中是大大不同于另一个宗教的。26
由于这些问题牵涉到各宗教不同的历史、政治、社会、种族和文化处境,对于各宗教组织中的人士或宗教职业人员来说,要对之得到某种澄清,是太复杂、太困难、太微妙了。而且,如果我们再考虑到这样的事实,即一般而言,宗教职业人员在其自身的行政事务上是如此忙碌,在人数、资金、训练、出版、权力、公关、学术等等方面是如此软弱,27我们就更能理解,为什么在上述问题上,他们公开发表的东西,多半是从别人那里听来或者至少是缺乏新意的东西。既然官员所说的东西应该与政治需要保持一致,那么,要取得某种平衡,更不必说要就这些问题得到某种澄清,就必得依靠学者们发挥作用了。于是,正如学者的民族主义,对于民众的民族主义之火来说,可以成为一台风扇;学者的超民族主义,对于民众的超民族主义之车来说,也可以成为一台引擎。
尽管有不少宗教学者维护并重复着一些有利于民族主义取向的结论,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认识到了不同宗教之间的共同之处,其中一些人还意识到了各宗教的某种普世精神。而这是与他们的职业有关的:他们多半从事着科学的宗教学或比较宗教学的研究,而如果世界诸宗教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则科学的宗教学或比较宗教学将不可能成立。进一步说,即使那些只为一个民族所信奉的宗教,也会在它们的神话中告诉我们说:他们的神创造的第一个人乃是人类的祖先,而不仅仅是那一个民族的祖先。另外,即使一个人不能认识到种种体制后面的宗教精神必然只是单一的至高者,他或她也会同意麦奎利(John Macquarrie)的这一主张:在伦理教导方面,世界各大宗教是最为接近的;28或者同意孔汉思(Hans Kung)的这一见解:各大传统宗教已经为一种最低限度的伦理提供了共同的基础,即所谓「全球伦理」。29
因此,在我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走向这一结论:在各民族之间引起冲突的那些东西,是与宗教精神或各宗教的核心教义相矛盾的。毫无疑问,民族主义乃是那些东西中的一个。换言之,超民族主义乃是普世宗教精神的合乎逻辑的、必然的结论。随着宗教精神的传扬,我们可以在中国看到超民族主义成长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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