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5年至1848年,这是马克思主义新哲学的诞生时期,我们需要考察马克思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唯物主义回答。《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正式形成的第一个标志。在《提纲》第一条,马克思批评了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内的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对感性对象的直观理解方式,但是并没有批评从前的唯物主义对对象的客观理解方式,即把意识配对象理解为感性事物,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马克思虽然主张对意识的现实对象要i作实践去理解,即从主体的创造性活动方面去理解,但他同时把实践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提纲》第五条和第九条进一步表达了这一思想。与此相联系,马克思虽然肯定了唯心主义哲学对意识对象的能动理解方式,但批评了对能碳性的唯心主义理解,反对把对象理解为精神主体的创造物。十分明显,这里表现了马克思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唯物主义理解。
在《提纲》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形态》围绕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全面地批判了唯心主义,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观点。例如,他们认为唯心主义的总路线是从意识出发来解释现实。德国哲学“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6}(e}z)。与此相反,马克思的哲学是从现实生活出发来解释意识:“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67 ( }z“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6](P73)。
从以上基本事实中我们可以说明,那些认为马克思的哲学不再思考和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因而超越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甚至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唯心主义的的看法是根本错误的。
二、马克思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世界观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从前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又有着本质的不同,马克思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史上,大多数人对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这个论断持肯定态度,并且也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新”唯物主义。然而他们对“新”的理解是不同的。长期占主导地位的“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解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之新在于它是和辩证法相结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认识论、历史观是辩证唯物主义新世界观的推广和应用。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解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之新在于仅仅是关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另外,有一种“实践唯物主义”理解认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新在是实践本体论,不是旧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本文认为,这些理解并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新”的实质。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的“新”意识对象观
在《提纲中》马克思把唯物主义划分为两大基本形态:一是“直观的唯物主义”;二是他自己的唯物主义是“新唯物主义”。那么马克思是从什么视角来区别新旧唯物主义的呢?本文认为,马克思是从对意识的现实对象理解方式的不同来区别新旧唯物主义的。《提纲》第一条不仅是《提纲》的核心而且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的核心,因此,必须对它进行正确理解和把握。此条中,马克思指出了对意识对象的三种理解方式:“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直观理解方式,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实践理解方式,唯心主义的能动的理解方式。
在马克思看来,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意识对象是“现实、感性”即客观事物,但是这种感性被理解为自然存在,不是被理解为主体的创造性活动即实践,不是被理解为历史地产生和发展的。从古代唯物主义到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对意识对象都是直观的理解方式。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欲从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去理解客观事物,但囿于他的自然唯物主义的思想体系,他把实践理解为牟利活动而贬斥之。这样,在费尔巴哈那里实践本身就不能成为意识的现实对象。
和旧唯物主义相对立,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对意识对象的理解方式是要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种意识对象的理解方式体现了主体能动性,对象不是与主体相离的自然存在物,而是主体的创造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即社会存在、实践。
唯心主义对意识对象的能动的理解方式否认了对象的先在性,认为对象是主体创造的。这是和旧唯物主义把意识对象理解为先在既成的自然存在不同的,它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然而,唯心主义的主体是一种精神主体,主体的活动只是精神的活动,而不是“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