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商鞅的愚民思想(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载,商鞅在秦国变法前夕曾同秦国的贵族代表甘龙、杜挚等就要不要“变法”、“更礼”等问题展开过一场辩论。甘龙认为,“圣人不易名而教,智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杜挚也说:“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注:《史记·商君列传》)而商鞅则认为,人类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治理国家的指导思想也应该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加以改变,既不能复古,也不能保守。因此,他反驳说:“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王。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注:《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将人类以来的历史划分为“上世”、“中世”、“下世”和“今世”四个阶段,他认为在不同的阶段,社会形势和社会风气都不同,因而作为君主,在制定政策和法令时就不能效法古代、保守现状。在他看来,由于古时的民风厚朴,所以古时的君王“因事而制礼”,以德权就可以治理好天下,因此礼乐是当时的治国之本。而今世则是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民风巧伪。在这种形势下,诸侯国君要想维持自己的统治和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就必须壮大国家的力量,实行“以力服人”的“霸道”,而不能像儒家那样讲什么“以德服人”的“王道”,不能以礼乐治国,而应以法制来治国。所以他说:“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注:《商君书·开塞》)


二、禁《诗》《书》,贱学问。与儒家将《诗》《书》作为治国经典不同,商鞅认为《诗》《书》对于国家有百害而无一益,其唯一的作用就是扰乱、蛊惑民心,增长人们的智巧和力量,破坏国家法令制度的推行。因此,他将礼、乐、《诗》、《书》列于国家“六虱”之首,是“亡国之俗”(注:《商君书·靳令》)。他认为,一个国家如果好用《诗》《书》,人们就会把精力放在学习《诗》《书》上,最终必定会导致“上无使战,必贫至削”(注:《商君书·靳令》)的局面;相反,如果不用《诗》《书》,则“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注:《商君书·去强》),并且还会起到“民泽毕农,则国富”(注:《商君书·去强》)的效果。
如前所述,商鞅之所以提出愚民主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通过它来达到弱民的目的。在商鞅的心目中,人民“淫”是其所以强的重要原因,而他所说的“淫”就是指人们好学问、有知识、用智巧。关于这一点,商鞅在《商君书·外内篇》中,是讲得较清楚的,他说:“奚为淫道?为辩智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因此,为了弱民,就必须禁《诗》《书》、废学问,他认为“国去言民则朴,民朴则不淫”,(注:《商君书·农战》)只有这样,才能禁除人民的智巧,更好地削弱人民的抗异力量,增强国家的实力,达到“国必无敌”的效果。
那么,怎样才能使人们轻视学问、废弃《诗》《书》呢?商鞅认为,仅靠国家明令强制燔烧《诗》《书》是不够的,还必须要采取一些相应的策略和手段,让人们自觉地、心甘情愿地鄙视学问。为此商鞅提出:“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勉农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家不殆。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注:《商君书·垦令》)同时他还提出禁止儒生、大臣、诸大夫游学、游仕,闭塞人们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尽可能地让人民愚昧无知、不好学问,使他们专心务农。他说:“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辩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智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智农无从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注:《商君书·垦令》)
三、废好恶、去享乐。商鞅根据其重视农战、弱民强国这一思想,进一步提出了要反对人们有所好恶的主张,因为在他看来,“政民之所恶,民弱;政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弱之,兵重强。”(注:《商君书·弱民》)人们一旦有好恶享乐之心,就必定会产生忧虑、思考,而人们在忧虑思考过程中,就必定会产生邪乱之心。他说:“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注:《商君书·开塞》)因此,为了防止人们出现淫乱之心,更好地维护统治阶级的长久统治,商鞅认为,不仅必须要从精神上摒弃人民的喜怒哀乐,而且还要废除人民在物质上的享受。在他看来,音乐、歌舞、装饰品及人们的纵欲,不仅会造成物质上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它还会导致人们的精力分散,不安心农战,使人们的智巧得以发展,甚至还会激发人民的反叛之心。所以他提出要使“声服无通于百县”,这样,人民就会“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一。意一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注:《商君书·垦令》)在物质方面,他还提出要抬高物价,加重税收,使之十倍于成本,这样商贾之人就会减少,农民就不会过度地饮酒作乐,大臣官吏们也不会沉醉于吃喝玩乐之中,“商贾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shì@①,则农不慢;大臣不荒饱,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注:《商君书·垦令》)
商鞅一方面主张废除人民的好恶、享乐,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作为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他说,君主必须懂得和了解人民好恶的心理现象。他主张,因为人民好赏,所以就要用奖赏来引诱他们;因为人民恶刑,所以就要用刑罚来威逼他们。通过这种途径使人民在自己的好恶面前感到迷茫,不让人民去思考,使之愚味,使他们的所有行动都在统治者的指挥下去进行,从而达到其愚民强国的目的。


四、遗贤弃智,按功而赏。与废《诗》《书》、贱学问这一主张相联,商鞅还主张国君在任用官吏时要“任其功而不任其德”(注:《商君书·错法》),不能以贤智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而应量功而任。他认为君主要达到使人民贱学问的目的,就必须要使“国以功授予爵”(注:《商君书·靳令》),而“不滥富贵其臣”,做到“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注:《商君书·画策》),更不能以精通《诗》《书》、擅长学问授官行爵。因为在他看来,如果以贤智作为授官的标准,那么人们就会纷纷放下自己手中的农活,不务耕战,崇《诗》《书》而尚学问,这样就达不到重农战、贱学问、使人们愚昧的目的。他在《商君书·农战》中说:“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说取官爵也”,官爵的授予失去了常规,结果“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而这些人“进则曲主,退则思虑”,对国家极为不利。但“今上论材能智慧而任之,则智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以适主心;是以官无常,国乱而不一,辩说之人而无法也”,如果长期下去,“则民务焉得无多,而地焉得无荒?”商鞅认为,凡是圣明的君主在治理国家时,都应当按功行赏,因为“凡民之所疾务农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一旦人们见到“为辩智者不贵、游宦者不任、文学私名不显”,那么“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但是,“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智,背功而以誉”(注:《商君书·君臣》),结果造成了“军士不战而农民流徙”(注:《商君书·御盗》)的局面。所以,为了奖励军功,商鞅在变法过程中还重订军功爵二十级,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即赐爵一级,并按爵位高低授与种种特权,包括犯罪也可以减刑的特权(注:《秦律·游士律》),而把那些既无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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