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为与无为 ——从郭店楚简看儒道性情同异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尽人皆知,道家无为。无为的对立面是“有为”,诸子百家,谁主有为?学者间似乎鲜有论及者。今因郭店楚简出,似可提出新说。

先秦的“伪”字泛指“人为”,但《荀子》中每每有特定的含义。《性恶》云:“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可知荀子的“伪”特指圣人制作的礼义,进而又指用礼义改造人性。古汉语文例,“为”与“有为”同义,所以《性恶》之“伪”就是“有为”。

《礼记》中有两处涉及“有为”的词语,一见于《檀弓》,有子听到孔子云“丧欲速贫,死欲速朽”,而说“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二见于《曾子问》,子夏向孔子问及“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辟也者”一语,孔子说“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二文中的“有为为之”、“有为言之”,历代注家均无说,以往每每苦于不得索解。

今读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云:“《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居然三次提到“有为”,遂恍然大悟,“有为为之”、“ 有为言之”并见于楚简与《礼记》,殆为春秋、战国时之恒语,有为为之,当即有为之为;有为言之,当即有为之言。

《性自命出》又云“交性者,故也”,并解释说:“有为也者之谓故。”“故”可以训为旧典,如《左传》定公十年,孔子对梁丘据说“齐、鲁之故,吾子何不闻焉?”注:“故,旧典。”《汉书·艺文志》之《诗》类有《鲁故》二十五卷、《韩故》三十六卷,引申之,可以泛指文献,联系到上文所引的三个“有为”,“故”殆指有教育意义的古文献。所谓“交性”,就是用《诗》、《书》、《礼》、《乐》等文献施行“有为”,使人民“可学而能、可事而成”。

儒、道两家都注重性情,而最终分道扬镳,根源在于对天道的不同认识。郭店简“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一语,也见于《庄子·大宗师》,两彼此都主张以人法天,而道不同于儒,庄子认为“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万物皆应顺其自然。老庄尊崇的天道,是纯粹的自然之道,天道无为,故人性应与天道同化。庄子认为“性不可易,命不可变”,“圣也者,达于情而遂于命也”(《天运》),所以应该纵情率性,“任其性命之情”(《骈拇》)。他赞美“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踢”的自然之态(《马蹄》),甚至提出,骈(大指与食指并连)和枝(六指)都是“性命之情”,“合者不为骈,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而枝者不为岐”,(《骈拇》),不必过虑。进而言之,应该屏绝常人的情感。《养生主》说,老聃死,秦失吊之,仅“三号而出”,“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人生于自然,归化自然何悲之有?生者当冥情任运。故妻死,庄子鼓盆而歌。

庄子主张人性至上,对人性的任何约束,都是对天道的损害。他以是否有损于天性作为衡量一切是非的标准,对儒家树立的道德形象进行嘲讽。他指责三皇五帝之治,“名曰治之,而乱莫甚焉”,“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而犹自以为圣人,不可耻乎?”(《天运》)批评尧、舜、禹、汤、文、武等六子“皆以利惑其真,而强反其情性”(《盗跖》),认为伯夷死名于首阳,盗跖死利于东陵,虽“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骈拇》)。在他看来,天下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安其性命之情”,三皇五帝、尧舜禹汤的罪过就在于损伤了人类的天性,因此“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在宥》)

庄子甚至主张人混同于禽兽,“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马蹄》),赞美物我两化的境界,《庄子》中类似“庄生梦蝶”的文字很多,如《大宗师》“梦为鸟而厉乎天,梦为鱼而没于渊”,《应帝王》泰氏“一以己为马,一以己为牛”等皆是。庄子所追求的是“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不知就先,不知就后”(《大宗师》)和“堕尔形体,吐尔聪明,伦与物忘,大同乎涬溟。解心释神,莫然无魂”的境界,即所谓“有人之形,无人之情。”(《德充符》)。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