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决定意识”论新探(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上述诘难,也许有人会提出“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的“决定”是在更具体、更本源的意义上说的,也即是就“意识”、“社会意识”在本源上依存于“物质”、“社会存在”而言的。如此,在普通意义上遭到诘难,转而寻求对词义进行牵强的延伸,这种舍直接而诉诸曲折的硬性补救方式,多少存在有违惯例的嫌疑。这也正是本文提出异议的主要原因。    
 
三  明晰:各司其职的关系
中国古代思想者对天、人关系有过一些精妙的论述:
 
天道曰施,地道曰化,人道曰为。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人行之动天地,譬犹车上御驰马,蓬中擢舟船矣。[20]
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21]
人非天地不生,天地非人不灵。[22]
 
    从这些观点不难领略这样一些思想:天的功用在于为人供给,产生万物,没有天,人就不会存在;人的功用在于主动作为,料理万物,没有人,天下也不会有富含灵气的智慧。这里的人当然泛指广义的具有一定智能或类似智能的人及逐步演进的“前类人”。
    这里论及的天人关系,与前文论及的“物质”、“意识”关系有极大的相似性。尤其是“车上御驰马”的比喻,深刻地揭示了自觉、主动的能动性与非自主、被动的从动性的相互关系:没有车、马,人做出的“御”及其赶路、运货、征战等目的将无从谈起;而没有人,即使有车、马,也仍然无所谓“御”,更谈不上御的赶路、运货、征战等目的。
事实上,纵览世界哲学史可见,直到列宁才给出物质的完整、明确的定义,并对其特性进行了根本概括,此前数千年来的西方唯物派、唯心派哲学家们,对物质是什么尚且没有明确,居然能够围绕世界的本源究竟是物质或意识长期争执不休,这种现象不能不说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乖谬;而且,此类现象,即便在当今学术领域,也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时有发生(如对“真理”、“科学”、“理性”等概念的认识,难说有多大程度的共识,但自说自话的论述仍然洋洋洒洒)。关于物质的定义及特性概括,列宁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时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观实在,它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23]。
这一观点表明,物质“是客观实在”,能够“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或者从物质与感觉——意识的本原关系来说,物质与意识间属于这样一种关系:物质对于感觉——意识具有客观实在性,能够为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而意识作为人脑的机能——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来源、依托于物质,同时,意识的作用对象也是物质,且至为关键的是这种作用是能动的。因此,为避免“决定”一词的广义狭用,导致对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的理解含混,不妨在保持揭示其关系本质的前提下,以如下形式更清晰地进行阐释:
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物质、社会存在以其非能动、非生命性本质,是意识、社会存在的依托基础及功能作用的先决条件,并对意识、社会存在发挥功能作用有一定制约性;意识、社会意识以其长期发展而来的能动、生命性特质,在立足于物质、社会存在的前提下,对其发展、变化具有导向、支配作用。
或者,更简要地概括为:物质、社会存在对意识、社会存在有先决、制约功能,意识、社会意识对物质、社会存在有导向、支配作用。
    与传统的“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的“决定”含义相比较,不难发现,上述概括中的核心词“先决、制约”、“导向、支配”含义正相当于上述“决定”含义的不同侧重方面。前一方面揭示了“物质”、“社会存在”对于“意识”、“社会意识”的基础性功能,后一方面揭示了“意识”、“社会意识”对于“物质”、“社会存在”的主动性作用。
四  结语: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来源之一,苗力田、李毓章主编的《西方哲学史新编》在论及其自然界与人的关系时特别提及了下列被很多哲学史文献忽略了的深刻思想:
 
自然界这个无意识的、非发生的永恒实体,是第一性的实体,但不过是时间上的第一性而不是地位上的第一性。人这个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物的实体,在时间上是第二性的,但在地位上则是第一性的。[24]
 
    尽管这一观点用于解释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仍显不够完全,如物质、社会存在对意识、社会意识不仅是时间排序上的第一性,而且更重要的是赖以依托的基础性的,然而,仅此已能够极为深刻、形象地洞悉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各司其职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也许并不认同费尔巴哈的上述观点(或者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是,从“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到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各司其职观点的改变,仍然包含于恩格斯 “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25]重要理念之中,当然很自然地加上这一理念的扩展:随着社会思想领域中的每一个新的探索,历史唯物主义也可能要改变自己的观点。◇
 

注释:
 
[1] 《中国大百科全书 . 哲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北京.上海,1987年,第18页
[2] 《中国大百科全书 . 哲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北京.上海,1987年,第578页
[3]  张铁森等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第57页。引者说明:选择本书作为参考资料仅仅因为该书语言叙述及对马克思原著内容的表达较为全面、细致。其他各种文献、教材核心内容基本一致,不再赘述。以下引用皆出于类似想法。
[4]  玉波 朱成全主编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 2002年08月第1版 , 第54、55页
[5]  赵家祥 聂锦芳 张立波著 ,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3年01月第1版 , 第163页
[6]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31页
[7]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82页
[8]  [英]乔治.莱尔因著,《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姜兴宏、刘明如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2月第一版,第21页
[9]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19页
[10] 张铁森等,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1997年7月第1版 , 第23页
[11] 同上, 第58页
[12] 同上, 第61页
[13] 同上, 第166页
[14] 同上, 第291页
[15] 同上, 第318页
[16] 夏征农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缩印本,1990年12月,第一版,第415页;
[17] 万启智等编,《新法编排汉语辞典》,新华出版社,1985年7月第一版,第226页;另,基本相同的有,李科第主编的《实用汉语词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第一版,第498页;
[18] 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第718页;
[19] 唐志超主编,《现代汉语词典》,吉林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第463页;
[20] 东汉.王符,《潜夫论·本训》
[21] 唐.刘禹锡,《天论·上》
[22] 南宋.何承天,《达性论》
[23]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4月第一版,第128页。需要指出的是,列宁的定义未必无懈可击,然而。总体上并不妨碍唯物主义的核心立场。见拙作另文详述。
[24] 苗力田、李毓章主编,《西方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第一版,第671、672页
[25]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四卷》, 1995年6月第2版 , 第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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