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上之学与此在世界的发生——老子三一思想的阐释(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从无序的混沌到有序的杂多,对于自然—物理学来说,宇宙的发生在此已经完成。但形上学所理解的宇宙的发生则与此在息息相关,它首先指向的是自在的事物转化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也即为我之物的过程。因而,自然—物理学所提供的结论只能成为形上学借以展示自身的开端。显然,老子把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视为一个逻辑的、而非时间的过程,并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 既以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这里的“一”是自在的事物所具有的秩序性与统一性,切不可与下文的“二”、“三”等同看待,因为后者是可以加减、计算的数学概念。老子之所以用“一”这个概念,无非是强调他关于三个阶段的描述具有很大的概括性。为了准确地展开这一过程,我们可以把自在的杂多及其统一性假设为X,当然要声明的是,自在之物本身具有不可假设性,这里只是出于理解的方便。下述对X的分析一下子把我们导入形上学的那个古老主题也即词与物的关系中去。

X是自在之物,这一表达意味着X不能构成想象、理解与思维的对象,也不能是名言所及的结果。换言之,它位于任何主体性分辨之前。然而,吊诡(paradox)的是,人类言语行为似乎具有一种侵略、扩张的本性,那不可假设的X在这里还是被我假设了。事实上,正是通过对言语行为所运用的语言的体验,X进入到了此在的世界中。然而,要追问的是,X与对X的言说(设为X1)是同一的吗?显然X1生存在语言中,可以成为思维的对象,这就使其摆脱了自在性。因而,结论是X不等于X1,X与X1构成了两种不同的存在。然而,恰恰在这里,更为吊诡的事情发生了。当X与X1被意识为两种存在时,X与X1发生了关联,这种关联是通过语言而实现的,其实质是X转换为X1的所指,它与X1发生了一种对应,也即所谓与所以谓的对应。按照《墨子·经说上》所说的“所谓,名也;所以谓,实也”,X与X1成了名与实的关系。然而,成为老子反思对象的正是把语言视为能指,把事物等同于所指的那样一种意见。老子追问道,当X与X1发生了关联,成为X1的所指时,X还是它自身吗?显然这里的X作为所指,已经进入了此在的主体性分辨之域,与那自在的X已经不是同一个存在,我们可以命名为X2。自在的X转化为名在的X1,又衍化为实在的X2,它就成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更确切的说,成为此在所经验(意识、直观与思维)到的事物。

此在所经验到的事物既不是这一事物自身,也不是语言中这一事物的名在,而是这一名在所指向的那个实在。实在是与名在相对应的存在,只有在语言现象中,在被意指的东西的观念状态中,作为此在经验中的事物也即实在才变得可以理解。正是在此意义上,事物是语言的儿子,语言是事物的母亲。事物只有经由自在转化为名在,又由名在衍生为实在,而后才能成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对于形上之学来说,它不是一个结论,而是作为一个事件或事态而存在的,它是日常生活的真实,反映的是日常此在所处的状态,这一状态使此在处于一种被遮蔽的危险中(下文对此还要予以阐明)。自然—物理之学也可以把它作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并自满于发现了一个一般的真理。但是,自然—物理学在这个所谓的真理面前也就停止了活动,转而去它处寻求另外的真理去了。然而在形上学那里,真理不是某一个结论,任何具体的结论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事件或事态;而且,任何事件与事态都不是终结性的,而是处于未完成的状态之中。形上之学就是要在这些事件与事态中表现自身,从而表明自己与生活世界的亲缘关系。换言之,形上之学作为黑格尔所说的“思维事业”,它总是在对日常生活(意识、观念与态度)的反思中显现自己的存在。

既然在日常生活中一般此在所经验到的只是作为语言的儿子的实在,而不是事物的在其本身,那么真实的事物自身在此在的视域中也就隐匿了。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三一”句的真正蕴含在于昭示此在所处的危险状态,老子告诫我们,这种危险来自这样一种观念,也即把语言所指的实在看成是那个事物自身。这样我们就无意于去倾听自在事物的自身的“言说”,从而忽视了事物有一种自身的存在。而我们依赖自身的表象、观念与计算能力对它的任意设定与建构,由于没有倾听它自身的述说,而成为一种强力,早晚会遭到它的报复与抗议。而对于真实的物自身,我们除了保持沉默,还能说些什么呢?但白居易在其《读老子》中诘难道:“言者不知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若道老君是知者,缘何自作五千文?”这也是一般人对老子的责难。但在我看来,除了表明他(们)与老子及形上之学本身的隔膜外,这一责难又能说明什么呢?老子本人无疑可以反击道:“对于物自身包括无名的道,难道我说过什么吗?”的确,老子在这方面始终保持着沉默,这种沉默给后人留下了驰骋任意表象与专横意志的广阔空间,然而恰恰是驰骋者本人在感受着自身与老子、与形上之学的愈来愈深远的距离感与陌生感。

那么,老子以及形上之学所能言说的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件或事态,这些事件或事态是此在自身的经验(意识、思想与观念)。因而,不是物自身也不是道本身,而是此在对物自身、对道本身的经验以及这种经验本身,才是老子所言说的东西,才是形上之学展示自身的场所。而这种对人类自身经验的思与说总是以否定的、负的方式把我们导向一种“道说”,它的基本表达方式是:对于道,我们不能或不该这样或那样去说。对那不能也不该说的,我们应该保持沉默,我们的思与说应该有一个界限。这就是先秦人反复思考的“知有所止”的问题。老子说:“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老子》第三十二章)这就是说,名言一旦产生,此在就必然面临着知止的问题,它实质上是此在对自身有限性的沉思。然而,正是这种沉思,构成了形上之学特有态度的起源。

在德国思想家那里,形上之学的那种不同于自然—物理学的特有态度获得了明确的经典表述。这就是,“观察事物的本质无非就是观察我们自身精神的本质”(莱布尼茨)、“一切意识都是自我意识”(黑格尔)、“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伽达默尔)。正是这一态度,使晚年莱布尼茨“找到了使个别与普遍相通的问题的解法”,使老子发现了形上与形下之间的桥梁。于是,形上之学与自然—物理之学的区分最终不在于所探讨的对象,而是根源于此在自身。而且,对于此在而言,所有的自然—物理学的论题都可以转换为形上之学的言述。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与爱因斯坦的统一场理论究竟是形而上学,还是自然—物理学?迄今仍在争论之中,将来也不会有结果。我认为,应该对这种发问本身进行再发问。我发现,上述问题一旦与具体的此在关联起来,也就具有了可判定性。它们对于不同的此在,甚至对于不同时刻下的同一此在,既可以是形而上学的,也可以是自然—物理学的。试以哥德尔为例进行说明。从发现而不是构造的层面看思维,认为概念是不可变的、可变的只是对概念的知觉,这是哥德尔的观点。对于他来说,当这一观点揭示的乃是思维与概念自身的本质时,那么,它就是自然—物理学的;但当它只是他本人强烈渴望Sicherheit(确实与安全),渴望在人类心灵之外有个让人最终可以放心的终诉法庭的愿望的表达时,它就是形而上学的。在我看来,形而上学不是此在之外的一个静态的对象,而是一种动态的发生过程,它最终把此在导向自身的精神生命——自我生命的形而上的维形。也就是说,“形而上学”这一表达意味着自我精神从他者那里的一种返归运动。只有由此出发,老子说的“归根复命”、现代人所说的“家园之感”才能得到更为深刻而真切的理解与说明。因而,能否从自然—物理学走上形上学的道路,这是此在自己的事情。正是基于上述的理解,我认为,此在世界的发生过程在老子那里就不再仅仅是它自身,而是成为形上之学的发生,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也即形上之学在此在身上如何被经验到的途径。而此在世界的发生为后者提供了一个借以表达自身的场所。

总之,怎样走上形上之途呢?这一发问曾经缠绕着“三一”学说,缠绕着老子以及先秦人,但在现时代它还能不能在日常此在那里再度遭遇到它自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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