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冰冻人问题。今后的科学技术有可能将人冰冻起来,若干年后再解冻复活,但会摧毁人的记忆和个性。那么,复活者究竟是原来那个人还是一个新人了呢?“邱文”引用卡卢瑟斯(Carruthers)的观点说,因为复活者已经建立了“新的利益、新的人际关系和新的生活”,所以,从第三人称的视角看,她/他就是一个新人了。现在我们再设问:如果从冰冻人的本人角度来看,此人在复活后与冰冻前还是同一个人吗?由于这时人的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都已改变,仅有生物学层面与以前相同,那么根据“邱文”的评判标准(社会层面是一个实体成为“人”的充分条件),冰冻人复活后也应是一个新的人。然而,若联系人的深层之“我”的层面来看,结论将会有所不同:因为“我”乃是个人生命的根本,有“我”在就有本人的命在;如果冰冻技术只是摧毁人的记忆而不改变人之“我”的话,那么此人复活后就还是原来生命的继续,对于其本人来说,还是同一个人,尽管在别人看来已是另一个人了,甚至由于记忆的丧失,其本人也不知道她/他是否与冰冻前为同一个人了;但是只要“我”未改变,个人的主观生命就不会丧失或更换,她/他作为一个人就依然活着(把一个生命的两段有别的经历称为两个人似乎不妥)。另一种情况,若是冰冻技术将人的“我”也改变了的话,那么不管其他三个层面是否改变,此人复活后都将是另一个生命——原先的生命已死了(犹于妲己小姐)。由是,增加了“我”的层面之后,对于冰冻人问题的评判准则将会有所改变,并且这一改变是关键性的:因为,如果冰冻人技术会改变人之“我”的话,那么它将失去存在的意义——无人愿意接受冰冻了;如果它只是毁损人的记忆和性格等心理内容而不改变“我”的话,那就还有人愿意享用这一技术。至于如何鉴定或保证冰冻人技术不会改变人的“我”,这已是具体的科技问题了。
由以上分析我们已经看到,虽然社会层面是一个生命成为一个人的充分条件(“邱文”的结论),但是,社会层面的改变却不是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新人)的充分条件,例如,在人从小到老的一生中,其社会层面是屡屡变化的(甚至有巨大变化),而她/他还是同一个人;人的同一性也即人格同一性,实乃自我同一性,只有“我”才是评判人之同一性的真正根据——“我”之改变与否才是人是否变成一个新人的充分必要条件。再从逻辑上看,一个生命成为一个人与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乃是两个不同含义的命题,故而也应该有各自不同的判断准则。
(2)关于裂脑人问题,也应联系深层之“我”来分析。已有的裂脑入的实验所揭示的各种左右半球不统一的现象,实质上都只是脑功能的分裂,是统一的大脑神经活动被分割为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后所表现出来的信息处理功能的不协调,若由此得出裂脑人有两个独立精神的结论是不妥的。因为精神(心理经验统一体)虽然是脑的派生现象并依存于大脑神经活动,但当精神一旦派生出来之后,它就成了另一个层面的存在,故不能把二者当做同一个东西来看待了。特别是,脑功能与精神心理现象各有不同的统一机制:脑功能的统一性以神经联系为机制,不同脑区的活动由大量的神经联系勾通起来而形成一个功能统一体,若神经联系切断,则脑功能也随之失去统一性;精神统一的机制乃康德所述的“先验自我”的统觉作用,是一切心理内容的“向我来属”这一特性而使它们在这个“我“之中统一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精神,从而,深层的“我”才是精神统一的根据。由是,要评判裂脑人是否有两个精神,首先就要确定裂脑人是否有两个深层的“我”。若裂脑手术能改变人的“我”,即把原先的“我”消灭而产生出两个不同的“我”的话,那么裂脑人就会有两个不同的精神(各属于不同的“我”)。若是裂脑手术并不改变人的“我”的话,那么她/他就还是一个精神(属于原来的“我”);至于这时她/他的行为上的左右不统一现象,乃是由于其脑功能的失统一造成的。脑功能的不统一并不必然等同于精神的分裂,二者已经是两个层面的存在,不完全对应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时(若“我”未改变的话),由两个不相统一的半球同时派生的精神现象(心理经验)仍然由同一个“我”所觉知,向同一个“我”来归属,构成一个精神整体;特殊的是,这个精神整体中的内容不能全部以一个途径统一表达出来(如右半意识域中的观念不能被口述出来),但由于表达属于脑的职能而不是精神本身的职能(精神观念不能直接外显出来,它们只能由脑功能来间接表达于外),故而,裂脑人表达上的缺陷(由神经联系不完全造成)不等于其精神层面不统一。这一点很重要,由此,我们可进一步来理解裂脑人“心理分裂”现象的实质:原来这只是脑的一个表达通路不能对当时的心理经验(精神意识)作完全的表达(需要由两个表达通路分别表达而显得不统一),而不一定是心理经验本身的不统一或已分裂。其实,表达缺陷正常人也存在,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例如,我们时常把一个熟悉的字读错或写错,有时说不出一个熟悉的面孔是谁,甚至有时一个劲地寻找就放在眼前的东西,这些身心不统一的现象实际也是由于一时的神经通路出错所造成的,而不是正常人的心理精神不统一。再说,裂脑手术只是割断了两半球之间的神经联系而未改变脑组织的实质结构,因而两个半球中的心理活动基础与手术前是相同的(只是信息量减少了),那么其心理的特性和它的“我”也不会受到实质的改变;裂脑人的日常生活表现也显示,将她/他视为是手术前的同一个人(包括是同一个精神和同一个“我“)更合理些。总之,以上分所表明,研究和评判裂脑人现象,应该考虑人的“我”这一层面的情况,否则就会丢失一个达到正确结论的重要根据。
另外,对于复制人(或克隆人)和人脑移植等问题的看待,也应考虑“我”的因素,关键在于人的深层之“我”是否也被复制或移植。
通过以上几种情况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人的深层之“我”在看待与评判冰冻人、裂脑人和脑移植等逐渐变成现实的人体高新技术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若抛开“我”而仅从社会、身体和心理三个层面来评判这些问题是不全面的,甚至有重要缺陷,因为“我”在这些技术的施行中是否可以保持不变,乃是这些技术有无应用价值(即是否有人愿意享用)的关键所在。.再则,关于有类似人的功能的计算机到底是否可以称为“计算机人”的问题,也应根据这种计算机内是否也有一个“我”来评判;若是能够肯定它没有“我”的话,那么不论它的功能多么象“人”,实际也只是一部没有主观生命的机器。所以,“我”这一人的层面在理论和现实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诚然由于“我”蕴藏于人的内心深处,只能由自我意识领悟而不容易客观把握,故难成为一个科学规范的研究对象,大多数人民和科学家也都很少问津人的这一层面。但是,不管现今科学如何对待这一层面,在上述各种人体高新技术的评判中,本人生命的视角比他人或社会的视角显得更为重要,因为人们切身关心的首先乃是自我生命的保存,其次才是他人和社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