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形式”与“生活世界”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内容提要】通过对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概念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相比较,分析和评论这两位哲学家在这个问题上观点的异同,考察维特根斯坦对现象学的态度,以及他在何种意义上接受马赫和博尔茨曼的影响。
【关键词】生活形式/生活世界/维特根斯坦/胡塞尔/现象学
【正文】
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和胡塞尔的“生活世界”这两个概念,与现实生活有相当密切的联系,受到国内外哲学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着重阐述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概念,同时把它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相比较,最后还考察维特根斯坦对现象学的看法。
“生活形式”(Lebensform)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与“语言游戏”这个概念紧密相连。在前期著作中,“逻辑形式”这个概念占有重要地位。在他看来,语言之所以能够表现实在,正是因为语言和实在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到了后期,生活形式这个概念取代了逻辑形式这个概念的地位,因为此时维特根斯坦已不认为语言和实在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转而强调语言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
在提出“生活形式”这个概念之前,维特根斯坦还使用过“世界”(Welt)、“世界图景”(Weltbild)、“世界观”(Weltanschauung)以及“环境”(Umgebuug)这几个概念,它们与“生活形式”这个概念或多或少地相似。
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喜欢用“世界”一词。他在该书开头部分侧重于从本体论角度说明世界与事实的关系:“世界是所有发生的事情。”[1](P189)“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1](P189)“世界是由事实规定的,是由诸事实即是所有的事实这一点规定的。”[1](P189)“因为事实的总和既规定了发生的事情,也规定了所有未发生的事情。”[1](P189)在这里,维特根斯坦把“世界”与事实的总和等同起来,与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等同起来,与逻辑空间中的各种事实等同起来,它既包括所有已发生的事情,也包括所有尚未发生的事情。在此书的后一部分中,维特根斯坦侧重于从语言和逻辑的角度来考察世界,认为“我的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1](P245)“逻辑充满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它的界限。”[1](P245)并且把世界与生活联系起来,提出“世界与生活是一回事”。[1](P246)这里需要指出,他不是从生理学或心理学的意义上使用“Leben”(“生活”或“生命”)一词,因为他在《1914~1916年笔记》中声明:“生理学的生命当然不是‘生活’,心理学的生活也不是。生活乃是世界。”[1](P160)
在其后期著作中,维特根斯坦使用“世界图式”、“环境”等概念。例如,在《论确定性》一书中,他提出“世界图景”这个概念,把“世界图景”看作我们所继承的那个背景,它是我们赖以生存而必须接受的一切,也是一切语言游戏赖以进行的基础。他说:“但是,我得到我的世界图景并不是由于我曾经确信其正确性,也不是由于我现在确信其正确性。不是的:这是我用来分辨真伪的传统背景。”[1](P208)他把世界图景比喻为一条河流,河岸的一边是不发生变化或者变化很小的坚硬的岩石,另一边是随时随地可能被水冲走或者淤下来的泥沙。他用这个比喻表示世界图景既是固定不动的,又是流动不息的。他有时把描述世界图景的命题看作语言游戏的规则,他说:“描述这幅世界图景的命题也许是一种神话的一部分,其功用类似于一种游戏的规则,这种游戏可以全靠游戏而不是靠任何精确的规则学会。”[1](P208)
在《关于颜色的评论》一书中,维特根斯坦提出“环境”这个概念,他说:“一种颜色在一个环境中发光(如同一双眼睛在一张脸上微笑)。”[1](P290)他举了许多事例说明颜色对环境的依赖性,例如,一块绿色的玻璃把绿色赋予了它后面的物体,使得它后面白色的物体变成绿色的物体,红色的物体变成蓝色的物体,如此等等。“因此,一个东西上只有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才是灰色的或者白色的。”[1](P341)
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还在更加广泛的意义上使用“环境”一词,谈到“语言”这个制度以及它的整个环境,认为如果没有语言这种制度以及它的整个环境,我们就不能说“设想雨很快就要停了”,并且意指这件事[1](P204)。在这里,“环境”这个词的含义似乎与“生活形式”这个词的含义一样辽阔。
不过,在他的后期著作中,特别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使用得最多的还是“生活形式”这个词。他没有对这个概念作明确的界定,但说过许多关于生活形式的话。在《哲学研究》中,他往往把期望、意向、意谓、理解、感觉等等心理活动都看作生活形式,它们是由于人们共同生活和使用语言而成为生活形式的。在他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在于人能说话,人具有语言能力,而动物不能说话,不具有语言能力,至多只掌握语言的一些最原始的形式,如吼叫、呼啸等等。动物不能说话,是因为动物没有心智活动;人能说话,是因为人有心智活动。他曾对此举了这么一个事例:我们能够设想动物会发怒、害怕、高兴或不高兴等等,但能否设想动物会期望、怀疑或者推论。一条狗可能会想像它的主人目前在门外,但它能否想像它的主人明天会回家来。他认为狗不能如此想像,人却能如此想像,即能推测某人可能何时回来。这个事例说明动物没有心智活动,人类才有心智活动。他强调说,心智活动,如命令、怀疑、期望、意向、推理等等是人的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些重要的生活形式。这些心智活动是以人使用语言的能力为条件的,没有使用语言的能力的动物就不会有这样一些心智活动。他说:“是否具有能够说话的人才能够希望?只有掌握一种语言的用法的人才能够希望。这就是说,属于希望的种种现象是复杂的生活形式的一些变体。”[1](P244)
不过,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或语言活动才是最重要的生活形式。他明确指出:“我们不难想像一种只是由战斗中的命令和报告组成的语言。——或者一种只有问句和表示肯定或否定的答句组成的语言。——以及其他无数种类的语言。——想像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像一种生活形式。”[1](P14)在谈到语言游戏的多样性时,他把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与生活形式的多样性直接联系起来考察,指出“语言游戏”一词在这里旨在强调:“语言的说出是一种活动的组成部分,或者是一种生活形式的组成部分。”[1](P19)这两段引文都谈到语言与生活形式有关,只是在用法上略有差别:前者把语言本身看作一种生活形式,后者则把语言的说出、即语言活动看作一种生活形式。不过,在维特根斯坦那里,这种差别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在他看来,语言是人们用来在相互之间传递信息的手段,它是一种活动,而且是人的全部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在《哲学研究》中考察的始终是处于动态之中的语言,即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他始终把语言本身看作一种活动,语言就指的是语言活动,语言由于作为一种活动而成为一种生活形式。
由于语言活动与生活形式有如此密切的联系,由此可以说生活形式是语言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把一种语言与作为它的基础的生活形式隔离开来,就无法对这种语言作出正确的理解。例如,我们来到一个从未接触过的陌生部落,完全听不懂他们所说的那种陌生的语言,情况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我们不了解那个陌生部落的生活形式。当我们在那个部落生活了一段较长的时期,从与他们的交往中逐步了解他们的生活,我们就会逐渐懂得他们的语言。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人们可能会对同一个语言表达式作出大不相同的理解,或者对同一种生活现象使用截然不同的语言表达式,这一切都表明我们要正确理解一种语言,就必须正确理解作为那种语言的基础的生活形式。他说:“我们是否对一个与
【关键词】生活形式/生活世界/维特根斯坦/胡塞尔/现象学
【正文】
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和胡塞尔的“生活世界”这两个概念,与现实生活有相当密切的联系,受到国内外哲学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着重阐述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概念,同时把它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相比较,最后还考察维特根斯坦对现象学的看法。
“生活形式”(Lebensform)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与“语言游戏”这个概念紧密相连。在前期著作中,“逻辑形式”这个概念占有重要地位。在他看来,语言之所以能够表现实在,正是因为语言和实在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到了后期,生活形式这个概念取代了逻辑形式这个概念的地位,因为此时维特根斯坦已不认为语言和实在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转而强调语言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
在提出“生活形式”这个概念之前,维特根斯坦还使用过“世界”(Welt)、“世界图景”(Weltbild)、“世界观”(Weltanschauung)以及“环境”(Umgebuug)这几个概念,它们与“生活形式”这个概念或多或少地相似。
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喜欢用“世界”一词。他在该书开头部分侧重于从本体论角度说明世界与事实的关系:“世界是所有发生的事情。”[1](P189)“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1](P189)“世界是由事实规定的,是由诸事实即是所有的事实这一点规定的。”[1](P189)“因为事实的总和既规定了发生的事情,也规定了所有未发生的事情。”[1](P189)在这里,维特根斯坦把“世界”与事实的总和等同起来,与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等同起来,与逻辑空间中的各种事实等同起来,它既包括所有已发生的事情,也包括所有尚未发生的事情。在此书的后一部分中,维特根斯坦侧重于从语言和逻辑的角度来考察世界,认为“我的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1](P245)“逻辑充满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它的界限。”[1](P245)并且把世界与生活联系起来,提出“世界与生活是一回事”。[1](P246)这里需要指出,他不是从生理学或心理学的意义上使用“Leben”(“生活”或“生命”)一词,因为他在《1914~1916年笔记》中声明:“生理学的生命当然不是‘生活’,心理学的生活也不是。生活乃是世界。”[1](P160)
在其后期著作中,维特根斯坦使用“世界图式”、“环境”等概念。例如,在《论确定性》一书中,他提出“世界图景”这个概念,把“世界图景”看作我们所继承的那个背景,它是我们赖以生存而必须接受的一切,也是一切语言游戏赖以进行的基础。他说:“但是,我得到我的世界图景并不是由于我曾经确信其正确性,也不是由于我现在确信其正确性。不是的:这是我用来分辨真伪的传统背景。”[1](P208)他把世界图景比喻为一条河流,河岸的一边是不发生变化或者变化很小的坚硬的岩石,另一边是随时随地可能被水冲走或者淤下来的泥沙。他用这个比喻表示世界图景既是固定不动的,又是流动不息的。他有时把描述世界图景的命题看作语言游戏的规则,他说:“描述这幅世界图景的命题也许是一种神话的一部分,其功用类似于一种游戏的规则,这种游戏可以全靠游戏而不是靠任何精确的规则学会。”[1](P208)
在《关于颜色的评论》一书中,维特根斯坦提出“环境”这个概念,他说:“一种颜色在一个环境中发光(如同一双眼睛在一张脸上微笑)。”[1](P290)他举了许多事例说明颜色对环境的依赖性,例如,一块绿色的玻璃把绿色赋予了它后面的物体,使得它后面白色的物体变成绿色的物体,红色的物体变成蓝色的物体,如此等等。“因此,一个东西上只有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才是灰色的或者白色的。”[1](P341)
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还在更加广泛的意义上使用“环境”一词,谈到“语言”这个制度以及它的整个环境,认为如果没有语言这种制度以及它的整个环境,我们就不能说“设想雨很快就要停了”,并且意指这件事[1](P204)。在这里,“环境”这个词的含义似乎与“生活形式”这个词的含义一样辽阔。
不过,在他的后期著作中,特别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使用得最多的还是“生活形式”这个词。他没有对这个概念作明确的界定,但说过许多关于生活形式的话。在《哲学研究》中,他往往把期望、意向、意谓、理解、感觉等等心理活动都看作生活形式,它们是由于人们共同生活和使用语言而成为生活形式的。在他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在于人能说话,人具有语言能力,而动物不能说话,不具有语言能力,至多只掌握语言的一些最原始的形式,如吼叫、呼啸等等。动物不能说话,是因为动物没有心智活动;人能说话,是因为人有心智活动。他曾对此举了这么一个事例:我们能够设想动物会发怒、害怕、高兴或不高兴等等,但能否设想动物会期望、怀疑或者推论。一条狗可能会想像它的主人目前在门外,但它能否想像它的主人明天会回家来。他认为狗不能如此想像,人却能如此想像,即能推测某人可能何时回来。这个事例说明动物没有心智活动,人类才有心智活动。他强调说,心智活动,如命令、怀疑、期望、意向、推理等等是人的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些重要的生活形式。这些心智活动是以人使用语言的能力为条件的,没有使用语言的能力的动物就不会有这样一些心智活动。他说:“是否具有能够说话的人才能够希望?只有掌握一种语言的用法的人才能够希望。这就是说,属于希望的种种现象是复杂的生活形式的一些变体。”[1](P244)
不过,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或语言活动才是最重要的生活形式。他明确指出:“我们不难想像一种只是由战斗中的命令和报告组成的语言。——或者一种只有问句和表示肯定或否定的答句组成的语言。——以及其他无数种类的语言。——想像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像一种生活形式。”[1](P14)在谈到语言游戏的多样性时,他把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与生活形式的多样性直接联系起来考察,指出“语言游戏”一词在这里旨在强调:“语言的说出是一种活动的组成部分,或者是一种生活形式的组成部分。”[1](P19)这两段引文都谈到语言与生活形式有关,只是在用法上略有差别:前者把语言本身看作一种生活形式,后者则把语言的说出、即语言活动看作一种生活形式。不过,在维特根斯坦那里,这种差别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在他看来,语言是人们用来在相互之间传递信息的手段,它是一种活动,而且是人的全部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在《哲学研究》中考察的始终是处于动态之中的语言,即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他始终把语言本身看作一种活动,语言就指的是语言活动,语言由于作为一种活动而成为一种生活形式。
由于语言活动与生活形式有如此密切的联系,由此可以说生活形式是语言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把一种语言与作为它的基础的生活形式隔离开来,就无法对这种语言作出正确的理解。例如,我们来到一个从未接触过的陌生部落,完全听不懂他们所说的那种陌生的语言,情况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我们不了解那个陌生部落的生活形式。当我们在那个部落生活了一段较长的时期,从与他们的交往中逐步了解他们的生活,我们就会逐渐懂得他们的语言。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人们可能会对同一个语言表达式作出大不相同的理解,或者对同一种生活现象使用截然不同的语言表达式,这一切都表明我们要正确理解一种语言,就必须正确理解作为那种语言的基础的生活形式。他说:“我们是否对一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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